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方位夯实广西粮食安全根基,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持续提高全区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现将
《鹿寨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方位夯实广西粮食安全根基,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持续提高全区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农办农〔2023〕17号)和《广西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桂农厅办发〔2023〕10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聚焦提高广西水稻、玉米、大豆、甘薯、马铃薯、花生、收籽油菜、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充分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挖掘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本县立足本地生产实际确定重点作物,以我县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较大的水稻、玉米、大豆为重点,并兼顾收籽油菜,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种植主体,着力提高水稻玉米“一喷多促”、水稻水气平衡栽培、水稻侧深施肥技术、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玉米作物秸秆覆盖免耕栽培、玉米“一增三改”、大豆窄行密植、大豆种子包衣处理、大豆保花保荚防倒、马铃薯高垄覆膜栽培、收籽油菜机械化精量联合播种、油菜“一促四防”以及粮油作物缓控释肥施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关键高产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项目奖补对象原则上不与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区和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项目实施区、扩种收籽油菜项目实施区、2024年轮作项目实施区中已享受补贴的种植地块重复,但可以同时享受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补贴类资金。
三、实施方式
按照细化方案、主体申报、过程记录、县级测产、资金奖补的程序推进项目实施。
(一)细化方案。各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内容,明确作物、品种、面积(不含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面积,下同)、技术、单产提升目标等条件,以及操作程序和奖补方式等。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作物单产比当地同类地块平均水平高10%以上。
(二)主体申报。本资金奖补对象为各类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各乡镇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乡镇收集申报材料后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到向县级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申报服务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的便捷性、高效性和有效性。
(三)过程记录。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区水稻、大豆、玉米等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各乡镇要采取“一主体一方案”的方式,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作物生长农时适时组织了解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四)县级测产。作物收获季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测产,对每个主体按高、中、低产田分类,随机抽测3块面积1亩左右的大田,根据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排序,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资金奖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采取开展高产竞赛活动的方式,对获得竞赛奖的生产者予以奖励。
四、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一)申报条件。单季水稻、玉米、大豆、收籽油菜实际种植面积达20亩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均可申报资金奖补,申报规模种植主体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
(二)奖补标准。每个申报主体按照申报种植面积,在县级测产验收并评选公示后给予资金奖补。水稻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玉米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大豆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励每亩补超过200元,收籽油菜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
1.水稻奖补标准:水稻每亩干谷产量应在400公斤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4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35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30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250元/亩。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奖补面积不超过500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6月10日、8月20日前完成。
2.玉米奖补标准:干玉米每亩产量应在382公斤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3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25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20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50元/亩。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奖补面积不超过500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进行。
3.大豆奖补标准:大豆每亩产量应在116公斤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2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18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15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00元/亩。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奖补面积不超过500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完成。
4.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补标准:干玉米每亩产量应在382公斤以上,大豆每亩产量应在116公斤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2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18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15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20元/亩。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奖补面积不超过500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30日、8月20日前完成。
5.收籽油菜奖补标准:收籽油菜每亩产量应在66公斤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2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18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15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00元/亩。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奖补面积不超过500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11月20日前完成。
(三)资金使用说明。2024年上级下达单产提升项目资金为90万元,2023年单产提升项目结余资金43.07515万元,项目总资金为133.07515万元。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水稻种植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励,其次用于其他作物种植奖励,先报先得;如按照以上奖励标准,补助总金额超过总项目资金,则根据申报户数、面积等因素按比例再次测算鼓励奖资金。项目资金原则上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示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项目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依托本项目的实施,深入推进“揭榜挂帅”“专家领衔”创建高产样板等示范带动单产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让广大种植主体知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经验宣传、典型打造,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强化资金管理。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要求以及有关资金使用要求,做好资金管理。对按程序申报并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奖补标准的主体,要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提高主体提升粮油作物单产积极性。
(五)加强项目监督。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 //zyzf. xnzb. org. cn)填报相关数据。
附件:1.广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书
2.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1
广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申
报
书
规模种植主体(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024年 月
经营主体 |
|
申报时间 |
|
实施作物种类 |
(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甘薯/花生/收籽油菜) |
实施面积(亩) |
|
地址 |
| ||
基本情况 |
(主要包括经营主体概况,实施地块地理位置,常年种植情况,种植经验等。)
| ||
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
(主要是针对承担单产提升的作物,拟采取的技术模式,实施后预期单产提升水平分析,以及进度安排等。)
| ||
属地村委会意见 |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或街道审核意见 |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
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二、项目位置及实施面积
三、单产提升目标
四、技术模式及效益分析
五、进度安排
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农户身份证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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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方位夯实广西粮食安全根基,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持续提高全区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现将
《鹿寨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方位夯实广西粮食安全根基,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持续提高全区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农办农〔2023〕17号)和《广西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桂农厅办发〔2023〕10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聚焦提高广西水稻、玉米、大豆、甘薯、马铃薯、花生、收籽油菜、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充分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挖掘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本县立足本地生产实际确定重点作物,以我县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较大的水稻、玉米、大豆为重点,并兼顾收籽油菜,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种植主体,着力提高水稻玉米“一喷多促”、水稻水气平衡栽培、水稻侧深施肥技术、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玉米作物秸秆覆盖免耕栽培、玉米“一增三改”、大豆窄行密植、大豆种子包衣处理、大豆保花保荚防倒、马铃薯高垄覆膜栽培、收籽油菜机械化精量联合播种、油菜“一促四防”以及粮油作物缓控释肥施用、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关键高产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项目奖补对象原则上不与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区和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项目实施区、扩种收籽油菜项目实施区、2024年轮作项目实施区中已享受补贴的种植地块重复,但可以同时享受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补贴类资金。
三、实施方式
按照细化方案、主体申报、过程记录、县级测产、资金奖补的程序推进项目实施。
(一)细化方案。各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内容,明确作物、品种、面积(不含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面积,下同)、技术、单产提升目标等条件,以及操作程序和奖补方式等。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作物单产比当地同类地块平均水平高10%以上。
(二)主体申报。本资金奖补对象为各类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各乡镇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乡镇收集申报材料后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到向县级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申报服务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的便捷性、高效性和有效性。
(三)过程记录。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区水稻、大豆、玉米等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各乡镇要采取“一主体一方案”的方式,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作物生长农时适时组织了解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四)县级测产。作物收获季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测产,对每个主体按高、中、低产田分类,随机抽测3块面积1亩左右的大田,根据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排序,并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资金奖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采取开展高产竞赛活动的方式,对获得竞赛奖的生产者予以奖励。
四、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一)申报条件。单季水稻、玉米、大豆、收籽油菜实际种植面积达20亩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均可申报资金奖补,申报规模种植主体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
(二)奖补标准。每个申报主体按照申报种植面积,在县级测产验收并评选公示后给予资金奖补。水稻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玉米每亩奖补不超过300元,大豆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励每亩补超过200元,收籽油菜每亩奖补不超过200元。
1.水稻奖补标准:水稻每亩干谷产量应在400公斤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4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35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30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250元/亩。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奖补面积不超过500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6月10日、8月20日前完成。
2.玉米奖补标准:干玉米每亩产量应在382公斤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3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25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20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50元/亩。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奖补面积不超过500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进行。
3.大豆奖补标准:大豆每亩产量应在116公斤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2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18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15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00元/亩。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奖补面积不超过500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完成。
4.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补标准:干玉米每亩产量应在382公斤以上,大豆每亩产量应在116公斤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2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18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15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20元/亩。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奖补面积不超过500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30日、8月20日前完成。
5.收籽油菜奖补标准:收籽油菜每亩产量应在66公斤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2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18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15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00元/亩。每个规模种植主体奖补面积不超过500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11月20日前完成。
(三)资金使用说明。2024年上级下达单产提升项目资金为90万元,2023年单产提升项目结余资金43.07515万元,项目总资金为133.07515万元。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水稻种植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励,其次用于其他作物种植奖励,先报先得;如按照以上奖励标准,补助总金额超过总项目资金,则根据申报户数、面积等因素按比例再次测算鼓励奖资金。项目资金原则上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示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项目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依托本项目的实施,深入推进“揭榜挂帅”“专家领衔”创建高产样板等示范带动单产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让广大种植主体知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经验宣传、典型打造,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强化资金管理。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8号)要求以及有关资金使用要求,做好资金管理。对按程序申报并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奖补标准的主体,要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提高主体提升粮油作物单产积极性。
(五)加强项目监督。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 //zyzf. xnzb. org. cn)填报相关数据。
附件:1.广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书
2.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1
广西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申
报
书
规模种植主体(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024年 月
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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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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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作物种类 |
(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甘薯/花生/收籽油菜) |
实施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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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主要包括经营主体概况,实施地块地理位置,常年种植情况,种植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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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
(主要是针对承担单产提升的作物,拟采取的技术模式,实施后预期单产提升水平分析,以及进度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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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村委会意见 |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或街道审核意见 |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
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二、项目位置及实施面积
三、单产提升目标
四、技术模式及效益分析
五、进度安排
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农户身份证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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