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立案136件!

——数读2016年县纪委“反腐”成绩

发布日期:2017-03-27 10:30
来源:鹿寨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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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2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92件(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6件,较2015年增长了231%,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1人,其他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挽回经济损失560万元……沉甸甸的数字,成为2016年我县正风反腐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成绩单”,凸显了县委、县政府和县纪检监察机关重拳惩腐的坚定决心和使命担当,向人民群众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紧紧牵住“牛鼻子”,问责14人

  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责成整改问题37个,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7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县纪委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开展“两个责任”专项视察,督促整改问题45个,转立案审查8起……

  2016年,我县“两个责任”推进落实机制不断健全。县委、县纪委树标杆作表率,层层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制度,打造定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链条,推进责任落实。县委、县纪委先后召开约谈会7次,约谈领导干部1083人次,提醒谈话57人;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约谈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共计5500多人次,组织警示教育45批次。

  深化“两个责任”问责,率先在柳州市出台“两个责任”巡查办法和失职问责办法,2016年,全县问责落实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14人。

  主动应变纠“四风”,处理18人

  3名县文体新广局干部违反财经纪律、1名乡镇社保中心主任违反工作纪律、2名基层站所干部无故多次旷工、1名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存在生活作风问题被立案查处……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1人。

  “四种形态”显神威,轻处分100人

  2016以来,我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反腐高压态势越来越强。县纪委8次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涉及县住建局原局长黄某某收受贿赂案、县文体新广局原局长曾某违规发包并暗中参与承包县广播电视台广告业务案、县教育局原纪检组长陆某某收受贿赂案等乡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7起,引起震动。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纪审查工作呈结构性优化。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34件,初核192件,对反映失实予以答复了结76件(次),对违反纪律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100人,占处理总人数的79%。

  激活监督“神经末梢”,监督全覆盖118个村

  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和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立案查处93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90人,其中涉及农村党员干部4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

  建立健全村(社区)监督网络,在各村(社区)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健全全县118个行政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激活了监督的“神经末梢”,有效遏制“蝇腐蚁贪”腐败增量滋生空间。(县纪委宣)

  责任编辑:陈志良   编辑: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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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立案136件!

――——数读2016年县纪委“反腐”成绩

发布时间:2017-03-27 10:30 来源:鹿寨县纪委

  2016年,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2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92件(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6件,较2015年增长了231%,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1人,其他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挽回经济损失560万元……沉甸甸的数字,成为2016年我县正风反腐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成绩单”,凸显了县委、县政府和县纪检监察机关重拳惩腐的坚定决心和使命担当,向人民群众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紧紧牵住“牛鼻子”,问责14人

  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责成整改问题37个,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7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县纪委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开展“两个责任”专项视察,督促整改问题45个,转立案审查8起……

  2016年,我县“两个责任”推进落实机制不断健全。县委、县纪委树标杆作表率,层层建立“两个责任”清单制度,打造定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链条,推进责任落实。县委、县纪委先后召开约谈会7次,约谈领导干部1083人次,提醒谈话57人;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约谈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共计5500多人次,组织警示教育45批次。

  深化“两个责任”问责,率先在柳州市出台“两个责任”巡查办法和失职问责办法,2016年,全县问责落实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14人。

  主动应变纠“四风”,处理18人

  3名县文体新广局干部违反财经纪律、1名乡镇社保中心主任违反工作纪律、2名基层站所干部无故多次旷工、1名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存在生活作风问题被立案查处……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组织处理1人。

  “四种形态”显神威,轻处分100人

  2016以来,我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反腐高压态势越来越强。县纪委8次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涉及县住建局原局长黄某某收受贿赂案、县文体新广局原局长曾某违规发包并暗中参与承包县广播电视台广告业务案、县教育局原纪检组长陆某某收受贿赂案等乡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7起,引起震动。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纪审查工作呈结构性优化。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34件,初核192件,对反映失实予以答复了结76件(次),对违反纪律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100人,占处理总人数的79%。

  激活监督“神经末梢”,监督全覆盖118个村

  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和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立案查处93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90人,其中涉及农村党员干部4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

  建立健全村(社区)监督网络,在各村(社区)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健全全县118个行政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激活了监督的“神经末梢”,有效遏制“蝇腐蚁贪”腐败增量滋生空间。(县纪委宣)

  责任编辑:陈志良   编辑: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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