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结违建,拆!

发布日期:2019-04-18 11:00
来源:鹿寨县融媒体中心
  • 字体大小:[
  • ]

  ▲黄圈位置即为本次拆除违建。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打击违法建设行为,4月16日,我县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鹿寨镇龙田村屯结屯的一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建设面积4230平方米。

  当事人张某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鹿寨镇龙田村屯结屯村边耕地上建设砖柱石棉瓦结构房屋,并用于养殖。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程序向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后,对该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编辑:廖元锋


打印本页 关闭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热点回应 导航
屯结违建,拆!

发布时间:2019-04-18 11:00 来源:鹿寨县融媒体中心

  ▲黄圈位置即为本次拆除违建。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打击违法建设行为,4月16日,我县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鹿寨镇龙田村屯结屯的一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建设面积4230平方米。

  当事人张某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鹿寨镇龙田村屯结屯村边耕地上建设砖柱石棉瓦结构房屋,并用于养殖。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按程序向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后,对该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编辑:廖元锋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