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鹿寨讯(记者张漓)8月13日,我县组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依法对位于鹿寨镇建中东路70号之一违法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依法维护城乡整体规划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当天,共有近百名执法人员来到拆除现场,在做好秩序维护、道路疏通以及断电等保障工作后,开始将违法建筑拆除。
据悉,当天拆除的违法建筑因未经批准私自加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我县在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取证、及时下达了《鹿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及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的前提下,依法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经核实,此次行动拆除的违法建筑面积共计109.5平方米。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歪风,依法维护城乡整体规划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为我县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编辑: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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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当天拆除的违法建筑因未经批准私自加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我县在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取证、及时下达了《鹿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及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的前提下,依法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经核实,此次行动拆除的违法建筑面积共计109.5平方米。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歪风,依法维护城乡整体规划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为我县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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