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开始申报

发布日期:2022-05-23 08:44
来源:鹿寨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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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诚信守诺理念,积极助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函〔2022〕188号)精神,我县将开展2021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设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
    2.完成2021年度年报;
    3.企业品牌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4.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履约状况良好);
    5.经营效益良好;
    6.社会信誉度高;
    7.自愿参加并通过“广西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以上信息。
   (二)企业在申报年度内存在有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
    1.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时,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
    2.在申报年度内有行政处罚记录(不包括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记录);
    3.在申报年度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及公示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区(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市市场监管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示的方式。
    (一)申报
    自愿申报的企业,完成2021年度年报后,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守重申报,填报有关申报数据信息。申报企业网上填报完成后,将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向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
    (二)推荐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申报企业材料进行收集并初审,向市市场监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市市场监管局择优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荐。
    (三)公示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各设区市推荐的拟公示企业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官方网站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公示为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期为一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其他公告—守信激励信息公示”栏目对各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进行备查公示。
    三、其他事项
    (一)具体申报事宜请详见附件。
    (二)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三)公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活动名义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四)联系方式: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信用股,电话:0772-6661631,地址:鹿寨镇西闸塘路51号市场监管局办公区一3楼302室。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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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2-05-23 08:44 来源:鹿寨县融媒体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诚信守诺理念,积极助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函〔2022〕188号)精神,我县将开展2021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设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
    2.完成2021年度年报;
    3.企业品牌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4.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履约状况良好);
    5.经营效益良好;
    6.社会信誉度高;
    7.自愿参加并通过“广西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以上信息。
   (二)企业在申报年度内存在有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
    1.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时,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
    2.在申报年度内有行政处罚记录(不包括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记录);
    3.在申报年度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及公示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区(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市市场监管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示的方式。
    (一)申报
    自愿申报的企业,完成2021年度年报后,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守重申报,填报有关申报数据信息。申报企业网上填报完成后,将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向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
    (二)推荐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申报企业材料进行收集并初审,向市市场监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市市场监管局择优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荐。
    (三)公示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各设区市推荐的拟公示企业名单进行复核,通过官方网站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公示为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期为一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其他公告—守信激励信息公示”栏目对各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进行备查公示。
    三、其他事项
    (一)具体申报事宜请详见附件。
    (二)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三)公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活动名义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四)联系方式: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信用股,电话:0772-6661631,地址:鹿寨镇西闸塘路51号市场监管局办公区一3楼302室。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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