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第1号
当前我县天气持续干旱,森林火险等级高。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和2022年10月20日柳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红色森林火险预警》及2022年10月21日柳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颁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延长禁火时间:
一、禁火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二、禁火区域: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内,全县所有林区禁止一切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祭祀活动时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未经许可烧灰积肥、烧田埂、炼山等;
(四)野外明火取暖、照明、野炊、放孔明灯等;
(五)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违法处理: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电台、广播、报刊及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禁火令家喻户晓。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同时,也可以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黄冕镇:0772-6761001
平山镇:0772-6741001
中渡镇:0772-6531001
江口乡:0772-6721001
导江乡:0772-6751001
寨沙镇:0772-6551001
四排镇:0772-6581001
拉沟乡:0772-6591001
鹿寨镇:0772-6812338
县林业局:0772-6663961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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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第1号
当前我县天气持续干旱,森林火险等级高。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和2022年10月20日柳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红色森林火险预警》及2022年10月21日柳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颁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延长禁火时间:
一、禁火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二、禁火区域: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内,全县所有林区禁止一切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祭祀活动时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未经许可烧灰积肥、烧田埂、炼山等;
(四)野外明火取暖、照明、野炊、放孔明灯等;
(五)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违法处理: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电台、广播、报刊及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禁火令家喻户晓。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同时,也可以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黄冕镇:0772-6761001
平山镇:0772-6741001
中渡镇:0772-6531001
江口乡:0772-6721001
导江乡:0772-6751001
寨沙镇:0772-6551001
四排镇:0772-6581001
拉沟乡:0772-6591001
鹿寨镇:0772-6812338
县林业局:0772-6663961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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