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传】“滴鼻剂”?“营养剂”?这是毒品!

发布日期:2025-06-03 15:39
来源:中国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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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海关在进境寄递渠道查获含有毒品氯胺酮成分的液体,共计2瓶、重96.8克。

广州海关所属广州邮局海关关员在对一批进境邮件进行监管时,发现1件申报为“营养剂”的进境邮件过机图像存在异常。现场关员立即对其进行开箱查验,发现邮件内为2瓶液体喷雾,外包装上有“抗过敏性鼻炎”等描述性字样,且存在明显重新封装的痕迹。经试剂检测,上述液体呈氯胺酮(K粉)阳性反应。经送技术机构鉴定,确定以上2瓶液体含有氯胺酮成分,重96.8克。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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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滴鼻剂”?“营养剂”?这是毒品!

发布时间:2025-06-03 15:39 来源:中国禁毒

近日,广州海关在进境寄递渠道查获含有毒品氯胺酮成分的液体,共计2瓶、重96.8克。

广州海关所属广州邮局海关关员在对一批进境邮件进行监管时,发现1件申报为“营养剂”的进境邮件过机图像存在异常。现场关员立即对其进行开箱查验,发现邮件内为2瓶液体喷雾,外包装上有“抗过敏性鼻炎”等描述性字样,且存在明显重新封装的痕迹。经试剂检测,上述液体呈氯胺酮(K粉)阳性反应。经送技术机构鉴定,确定以上2瓶液体含有氯胺酮成分,重96.8克。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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