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必看】鹿寨县司法局送你避坑指南!这些法律知识守护你的权益

发布日期:2025-06-20 10:04
来源:法治鹿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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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落幕,暑期将至,不少同学计划踏上社会实践的旅程。然而,初入“职场”,陷阱暗藏。如何识别黑中介?怎样签订有效协议?遭遇欠薪如何维权?这份鹿寨县司法局精心整理的《暑期工避坑指南》,助你擦亮双眼,安心打工,守护每一份汗水应得的回报!

【案例】

■2024年西安,上百名大学生求职暑期工时,遭遇黑中介骗局,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收取体检费、保险费为名敛财后失联。

■2022年南通,两名大学生徐某和郗某在南通市某食品店打工,口头约定工资但没签合同。工作结束后,店主拒付加班费。最终在检察机关调解下,才各自拿到1500元加班费。

这些并非孤例,而是暑期工市场中反复上演“坑”。别担心!这份《暑期工避坑指南》请收好,帮你识破陷阱、守护权益!

【特别提示】

暑期工的法律性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需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判断。劳务关系主要受《民法典》相关规定调整,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是不同的法律体系。遇到法律疑问,请及时咨询法律援助热线(12348)或劳动监察部门。

一、找工避坑,火眼金睛识陷阱

警惕“高薪轻松”骗局:天上不会掉馅饼。招聘广告中薪资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过分强调“工作轻松无压力”,往往是黑中介或不良商家抛出的诱饵。务必保持理性,多方比较。

查验中介资质:通过中介求职,务必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确认其合法经营资格。坚决抵制无证“黑中介”及收取高额中介费的行为。

坚决拒绝“押金/保证金/培训费”:《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任何名目(工服费、设备押金、培训材料费等)的预先缴费要求,均应果断拒绝!

保护个人信息:求职过程中,身份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切勿轻易提供。非入职必要阶段,提供复印件时务必注明“仅供XX公司招聘使用”水印,防止信息滥用。

二、签约避坑,白纸黑字保权益

口头承诺不可靠,书面协议是王道!无论工期多短,哪怕只有几天,都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如《劳务协议》《暑期工聘用协议》等)。这是未来维权的核心法律依据

协议核心条款不能少,签订前务必看清、确认协议包含以下关键信息:

▲工作内容与地点:具体做什么?在哪里做?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每天工作时长、每周工作天数、休息日安排、加班计算方式及报酬。

▲劳务报酬:明确工资数额(或计算方式)、支付周期(日结/周结/月结)和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协议期限:具体的起止日期。

▲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注意安全卫生保障、工作纪律要求。

▲意外伤害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如发生意外(无论是否属工伤)的责任分担原则。

坚决拒绝“霸王条款”:警惕协议中出现的“工伤自理”、“无条件接受加班”、“押X月工资”、“提前离职扣全月工资”等违法或不合理条款。

法律依据:“工伤自理”违反《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典》雇主责任;“押工资”、“扣全月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未成年工(1618岁)特别保护: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履行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的登记义务,安排健康检查,并确保其不从事禁忌劳动。

三、工作避坑,明明白白保权益

工时与加班有底线:

(主要适用于劳动关系)我国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加班需协商,不能强迫!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依法支付报酬:工作日加班≥150%;休息日加班且不能补休≥200%;法定休假日加班≥300%

(适用于劳务关系)加班报酬应在劳务协议中明确约定,并受《民法典》相关规定约束。另外,暑期工同样享有合理的休息,应避免超长时间、无休止地工作。

严守安全卫生红线:你有权在安全卫生条件下工作。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防护措施(如高温作业的防暑降温)。发现安全隐患(设备老旧、消防通道堵塞、无防护接触危险品等),有权拒绝冒险作业并立即报告

养成证据保留习惯:妥善保存工作协议、排班表、考勤记录(拍照/截图)、工资条/转账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微信/短信等)、工作现场照片/视频(特别是涉及安全或加班情况)。这些都是维权时的关键证据。

识破“试用期”陷阱:对于短期的暑期工作,约定试用期需非常谨慎,其合法性受工作期限等因素制约。任何情况下,“试用期不给钱”是违法的! 即便有试用期约定,期间工作也必须获得报酬。

法律提示:《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离职避坑,善始善终有保障

提前沟通,友好协商:若需提前结束工作,尽量按协议约定或提前几天(建议至少3天)告知雇主,做好工作交接。避免突然离职,影响信誉。

工资必须结清:离职时,必须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结清全部应得工资(包括正常工资和加班费)。任何理由的克扣或拖延支付均属违法。

“人身损害”处理(针对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关于个人劳务关系责任的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遇伤害:

1.立即就医并保存好诊断证明、病历、费用单据等。

2.及时告知雇主。

3.报警或向劳动部门报告,固定证据(目击证人、现场照片等)。

五、权益受损?立即求助!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24小时服务)

鹿寨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7726821141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600

地址:鹿寨县桂园路8号汇一联政务中心二楼法律援助中心

如遇紧急人身危险或财产诈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青春汗水不容侵,

法律坚盾护权益!

暑期实践启航时,

学法自护记心田!

(来源:法治鹿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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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必看】鹿寨县司法局送你避坑指南!这些法律知识守护你的权益

发布时间:2025-06-20 10:04 来源:法治鹿寨

高考落幕,暑期将至,不少同学计划踏上社会实践的旅程。然而,初入“职场”,陷阱暗藏。如何识别黑中介?怎样签订有效协议?遭遇欠薪如何维权?这份鹿寨县司法局精心整理的《暑期工避坑指南》,助你擦亮双眼,安心打工,守护每一份汗水应得的回报!

【案例】

■2024年西安,上百名大学生求职暑期工时,遭遇黑中介骗局,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收取体检费、保险费为名敛财后失联。

■2022年南通,两名大学生徐某和郗某在南通市某食品店打工,口头约定工资但没签合同。工作结束后,店主拒付加班费。最终在检察机关调解下,才各自拿到1500元加班费。

这些并非孤例,而是暑期工市场中反复上演“坑”。别担心!这份《暑期工避坑指南》请收好,帮你识破陷阱、守护权益!

【特别提示】

暑期工的法律性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需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判断。劳务关系主要受《民法典》相关规定调整,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是不同的法律体系。遇到法律疑问,请及时咨询法律援助热线(12348)或劳动监察部门。

一、找工避坑,火眼金睛识陷阱

警惕“高薪轻松”骗局:天上不会掉馅饼。招聘广告中薪资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过分强调“工作轻松无压力”,往往是黑中介或不良商家抛出的诱饵。务必保持理性,多方比较。

查验中介资质:通过中介求职,务必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确认其合法经营资格。坚决抵制无证“黑中介”及收取高额中介费的行为。

坚决拒绝“押金/保证金/培训费”:《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任何名目(工服费、设备押金、培训材料费等)的预先缴费要求,均应果断拒绝!

保护个人信息:求职过程中,身份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切勿轻易提供。非入职必要阶段,提供复印件时务必注明“仅供XX公司招聘使用”水印,防止信息滥用。

二、签约避坑,白纸黑字保权益

口头承诺不可靠,书面协议是王道!无论工期多短,哪怕只有几天,都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如《劳务协议》《暑期工聘用协议》等)。这是未来维权的核心法律依据

协议核心条款不能少,签订前务必看清、确认协议包含以下关键信息:

▲工作内容与地点:具体做什么?在哪里做?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每天工作时长、每周工作天数、休息日安排、加班计算方式及报酬。

▲劳务报酬:明确工资数额(或计算方式)、支付周期(日结/周结/月结)和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协议期限:具体的起止日期。

▲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注意安全卫生保障、工作纪律要求。

▲意外伤害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如发生意外(无论是否属工伤)的责任分担原则。

坚决拒绝“霸王条款”:警惕协议中出现的“工伤自理”、“无条件接受加班”、“押X月工资”、“提前离职扣全月工资”等违法或不合理条款。

法律依据:“工伤自理”违反《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典》雇主责任;“押工资”、“扣全月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未成年工(1618岁)特别保护: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履行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的登记义务,安排健康检查,并确保其不从事禁忌劳动。

三、工作避坑,明明白白保权益

工时与加班有底线:

(主要适用于劳动关系)我国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加班需协商,不能强迫!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依法支付报酬:工作日加班≥150%;休息日加班且不能补休≥200%;法定休假日加班≥300%

(适用于劳务关系)加班报酬应在劳务协议中明确约定,并受《民法典》相关规定约束。另外,暑期工同样享有合理的休息,应避免超长时间、无休止地工作。

严守安全卫生红线:你有权在安全卫生条件下工作。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防护措施(如高温作业的防暑降温)。发现安全隐患(设备老旧、消防通道堵塞、无防护接触危险品等),有权拒绝冒险作业并立即报告

养成证据保留习惯:妥善保存工作协议、排班表、考勤记录(拍照/截图)、工资条/转账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微信/短信等)、工作现场照片/视频(特别是涉及安全或加班情况)。这些都是维权时的关键证据。

识破“试用期”陷阱:对于短期的暑期工作,约定试用期需非常谨慎,其合法性受工作期限等因素制约。任何情况下,“试用期不给钱”是违法的! 即便有试用期约定,期间工作也必须获得报酬。

法律提示:《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离职避坑,善始善终有保障

提前沟通,友好协商:若需提前结束工作,尽量按协议约定或提前几天(建议至少3天)告知雇主,做好工作交接。避免突然离职,影响信誉。

工资必须结清:离职时,必须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结清全部应得工资(包括正常工资和加班费)。任何理由的克扣或拖延支付均属违法。

“人身损害”处理(针对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关于个人劳务关系责任的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遇伤害:

1.立即就医并保存好诊断证明、病历、费用单据等。

2.及时告知雇主。

3.报警或向劳动部门报告,固定证据(目击证人、现场照片等)。

五、权益受损?立即求助!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24小时服务)

鹿寨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7726821141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600

地址:鹿寨县桂园路8号汇一联政务中心二楼法律援助中心

如遇紧急人身危险或财产诈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青春汗水不容侵,

法律坚盾护权益!

暑期实践启航时,

学法自护记心田!

(来源:法治鹿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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