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鹿寨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到导江乡和江口乡开展禁渔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意识及遵纪守法意识,更好地保护鱼类繁殖,促进渔业生态可持续发展。

在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执法船水上巡回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禁渔期相关规定、讲解非法捕捞典型案例,阐明非法捕捞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渔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鱼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禁渔秩序。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覃颖说:“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禁渔制度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禁渔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理解禁渔工作,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今年珠江流域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近年来,鹿寨县不断加大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渔业资源良性发展。2025年共查处11起渔政案件,没收违法捕渔工具11件套,已收缴罚款2.76万元,没收渔获物30.43公斤;涉案人数17人,其中11起17人涉嫌禁渔期非法捕捞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覃颖说:“在禁渔期内,执法人员将以日常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促使禁渔工作取得实效,全力保护渔业生态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覃跃)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2月26日,鹿寨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到导江乡和江口乡开展禁渔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意识及遵纪守法意识,更好地保护鱼类繁殖,促进渔业生态可持续发展。

在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执法船水上巡回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禁渔期相关规定、讲解非法捕捞典型案例,阐明非法捕捞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渔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鱼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禁渔秩序。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覃颖说:“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禁渔制度的知晓率,营造浓厚的禁渔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理解禁渔工作,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今年珠江流域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近年来,鹿寨县不断加大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渔业资源良性发展。2025年共查处11起渔政案件,没收违法捕渔工具11件套,已收缴罚款2.76万元,没收渔获物30.43公斤;涉案人数17人,其中11起17人涉嫌禁渔期非法捕捞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覃颖说:“在禁渔期内,执法人员将以日常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促使禁渔工作取得实效,全力保护渔业生态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覃跃)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