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元/亩!鹿寨2026年稻谷补贴来了

发布日期:2026-03-31 11:23
来源:鹿寨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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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鹿寨县稻谷生产补贴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依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稻谷生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8号)文件。

二、补贴范围是什么?

在全县有水稻种植的乡镇实施。具体补贴范围为全县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稻谷的实际种植面积。

三、补贴对象是谁?

按照“谁种补贴给谁”的原则,补给稻谷生产者(包括农户、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年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的种植者原则上都应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双季稻规模种植。鼓励在兼顾普通种植户利益的前提下适度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及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同时,要充分考虑小农户利益,合理确定倾斜幅度,不得将小农户排除在补贴发放之外,切实支持保护好小农户的种粮积极性。

符合本县申报条件的稻谷生产补贴者可自愿申报补贴。其中水稻种植面积超过50亩的应全部纳入申报范围,并由乡镇、村委逐一通知到户、到人。稻谷生产补贴由稻谷实际生产者本人申报,同一地块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对已经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加入合作社的,由实际种植的一方申报补贴,真正让稻谷生产者受益。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产量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可以列入补贴范围,否则不给予补贴。对国家明确退耕的、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怎么计算?

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等因素据实测算确定。我县按照以下方案进行实施:

采用统一补贴标准方式。全县统一每亩补贴标准,按照以下方法测算补贴标准和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

1、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公式:每亩补贴标准=(自治区下达补贴资金总额+上年结余资金)÷(全县核实的一季早稻面积+中稻面积+一季晚稻面积+种植双季稻稻田面积×2×1.5)。

2、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方法:种植单季稻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种植双季稻的,按双季稻面积(复种)的1.5倍计算补贴面积。

3、原则上每亩补贴控制在300元以内。

五、补贴面积依据和申报截止时间是什么?

实行补贴面积申报制,对在本县规定时间申报的稻谷生产者予以补贴,原则上要求在20268月中旬前完成申报。稻谷生产者按早稻(同一地块只种植一季早稻的)、中稻、晚稻(同一地块只种植一季晚稻的)、双季稻(同一地块种植早、晚两季水稻的,不含再生稻)面积分别申报,以便核验。

六、生产者如何申报补贴?

由生产者在乡镇人民政府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稻田所在地的村委申报补贴,申报时如实填写申报表,签字确认。

七、超过规定时间申报是否还可以获得补贴?

不可以。因为上级对补贴资金发放时间是有规定的,而且补贴标准是把全县所有申报面积汇总合计后才能测算,按测算好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之后,已经没有结余资金,所以无法补发补贴。本县申报补贴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为当年8月中旬前。

八、农户申报面积存在虚假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吗?

对,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对填报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建立个人诚信记录,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将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取消其当年补贴申请资格,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以什么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

原则上全部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不允许现金兑付,严禁采取实物补贴方式发放资金。其中,发放给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位的补贴通过单位对公账户发放。

十、补贴资金什么时候发放?

稻谷生产补贴资金于20261030日前发放完毕,使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政策咨询联系式:

07726812167(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07726820722(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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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元/亩!鹿寨2026年稻谷补贴来了

发布时间:2026-03-31 11:23 来源:鹿寨县融媒体中心

2026年鹿寨县稻谷生产补贴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依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稻谷生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8号)文件。

二、补贴范围是什么?

在全县有水稻种植的乡镇实施。具体补贴范围为全县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稻谷的实际种植面积。

三、补贴对象是谁?

按照“谁种补贴给谁”的原则,补给稻谷生产者(包括农户、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年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的种植者原则上都应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双季稻规模种植。鼓励在兼顾普通种植户利益的前提下适度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及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同时,要充分考虑小农户利益,合理确定倾斜幅度,不得将小农户排除在补贴发放之外,切实支持保护好小农户的种粮积极性。

符合本县申报条件的稻谷生产补贴者可自愿申报补贴。其中水稻种植面积超过50亩的应全部纳入申报范围,并由乡镇、村委逐一通知到户、到人。稻谷生产补贴由稻谷实际生产者本人申报,同一地块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对已经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加入合作社的,由实际种植的一方申报补贴,真正让稻谷生产者受益。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产量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可以列入补贴范围,否则不给予补贴。对国家明确退耕的、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怎么计算?

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等因素据实测算确定。我县按照以下方案进行实施:

采用统一补贴标准方式。全县统一每亩补贴标准,按照以下方法测算补贴标准和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

1、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公式:每亩补贴标准=(自治区下达补贴资金总额+上年结余资金)÷(全县核实的一季早稻面积+中稻面积+一季晚稻面积+种植双季稻稻田面积×2×1.5)。

2、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方法:种植单季稻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种植双季稻的,按双季稻面积(复种)的1.5倍计算补贴面积。

3、原则上每亩补贴控制在300元以内。

五、补贴面积依据和申报截止时间是什么?

实行补贴面积申报制,对在本县规定时间申报的稻谷生产者予以补贴,原则上要求在20268月中旬前完成申报。稻谷生产者按早稻(同一地块只种植一季早稻的)、中稻、晚稻(同一地块只种植一季晚稻的)、双季稻(同一地块种植早、晚两季水稻的,不含再生稻)面积分别申报,以便核验。

六、生产者如何申报补贴?

由生产者在乡镇人民政府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稻田所在地的村委申报补贴,申报时如实填写申报表,签字确认。

七、超过规定时间申报是否还可以获得补贴?

不可以。因为上级对补贴资金发放时间是有规定的,而且补贴标准是把全县所有申报面积汇总合计后才能测算,按测算好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之后,已经没有结余资金,所以无法补发补贴。本县申报补贴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为当年8月中旬前。

八、农户申报面积存在虚假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吗?

对,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对填报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建立个人诚信记录,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将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取消其当年补贴申请资格,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以什么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

原则上全部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不允许现金兑付,严禁采取实物补贴方式发放资金。其中,发放给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位的补贴通过单位对公账户发放。

十、补贴资金什么时候发放?

稻谷生产补贴资金于20261030日前发放完毕,使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政策咨询联系式:

07726812167(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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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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