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森林防火倡议,请你接力!

发布日期:2024-03-27 10:29
来源:鹿寨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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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

我县山高林密,林农交错,“清明节”、“三月三”节假日即将来临,林区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显著增加,防火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

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一名森林资源的保护者,利用踏青游玩、回乡祭祀等机会,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增强防火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自我约束,合规用火

自觉遵守野外用火有关规定,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在林区内吸烟、野炊和烧烤;不随意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不违规炼山、焚烧疫木等,规范野外用火。

三、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带头践行献花、植树等文明祭扫方式,摒弃陈旧祭扫习俗,不在林区和林缘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树立文明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安全祭祀新方式,积极做社会主义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四、加强教育引导,强化防范监督

重点时节带头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务工返乡人员等群体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自觉监督并协助社区、村屯等相关部门及家属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强化监护,防止意外失火。履行职责,及时劝诫在林区用火、吸烟、野炊等违规违法行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不做旁观者。

五、牢记火警电话,沉着应对火情

发生森林火灾时,自觉引导有关人群科学合理避险,及时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冷静、准确反馈火灾情况。严禁无组织扑救,严禁擅自组织老、弱、病、残、孕、幼等群体参加扑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山火无情,警钟长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身作则,严防森林火灾。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共度平安祥和节日!


鹿寨县林长办公室        

20243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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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7 10:29 来源:鹿寨县融媒体中心

森林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

我县山高林密,林农交错,“清明节”、“三月三”节假日即将来临,林区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显著增加,防火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严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

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一名森林资源的保护者,利用踏青游玩、回乡祭祀等机会,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增强防火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自我约束,合规用火

自觉遵守野外用火有关规定,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在林区内吸烟、野炊和烧烤;不随意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不违规炼山、焚烧疫木等,规范野外用火。

三、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带头践行献花、植树等文明祭扫方式,摒弃陈旧祭扫习俗,不在林区和林缘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树立文明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安全祭祀新方式,积极做社会主义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四、加强教育引导,强化防范监督

重点时节带头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务工返乡人员等群体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自觉监督并协助社区、村屯等相关部门及家属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强化监护,防止意外失火。履行职责,及时劝诫在林区用火、吸烟、野炊等违规违法行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不做旁观者。

五、牢记火警电话,沉着应对火情

发生森林火灾时,自觉引导有关人群科学合理避险,及时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冷静、准确反馈火灾情况。严禁无组织扑救,严禁擅自组织老、弱、病、残、孕、幼等群体参加扑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山火无情,警钟长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身作则,严防森林火灾。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共度平安祥和节日!


鹿寨县林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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