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2月26日,开展十五届鹿寨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融媒体中心。
二、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督促被巡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方针,坚守政治定位,聚焦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县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奋力谱写新时代鹿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三、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处级及以上领导不列入巡察范围)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设立巡察信箱,并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工作日时段(8:00-12:00,15:00-18:00)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您也可以扫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
附件:十五届鹿寨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安排表
中共鹿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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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2月26日,开展十五届鹿寨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融媒体中心。
二、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督促被巡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方针,坚守政治定位,聚焦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县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奋力谱写新时代鹿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三、受理信访范围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处级及以上领导不列入巡察范围)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本轮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各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设立巡察信箱,并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工作日时段(8:00-12:00,15:00-18:00)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您也可以扫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
附件:十五届鹿寨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安排表
中共鹿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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