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为18名农民工追讨工资

发布日期:2017-03-01 10:10
来源:鹿寨县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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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拿到调解协议书的原告韦某等18名农民工终于松了一口气,他们感慨地说,还是到县法院来解决问题有效果啊。

  原来,韦某等18人于2016年3月受被告符某雇佣,在其承接的某公司鹿寨项目工地做工,至2016年6月被告尚欠18名工人工资共计9.53万元,并写有欠条约定2016年9月30日结清,但被告一直不履行义务,经双方多次协商不成,原告起诉至鹿寨县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结清所有欠款。

  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焦点集中,如果双方愿意坐下来协商,应该能够促成该案调解,从而能够高质高效维护农民工的利益。该院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诉前调解。在调解中,被告辩称,其与某公司签订了该项目的承包合同,按合同规定,项目验收完毕后,该公司除扣押5%的保证金,剩余的工程款应全部兑现,如今项目已验收完毕,但由于该公司一直没有进行核算,因此无法兑现工程款,故而影响到其发放工人的工资。承办法官从情理角度耐心细致的劝说被告,还详细地向被告讲解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刑法中关于恶意欠薪的相关规定。在承办法官一番劝说下,被告符某逐步认识到自己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不妥,并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法院及时偿还拖欠的工资。

  经县法院调解,原、被告签订调解协议,被告符某自愿在2017年3月27日前付清原告韦某等18人工资共计9.53万元。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调解结案。(记者杨继强 通讯员刘宝玲

  责任编辑:陈志良   编辑: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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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为18名农民工追讨工资

发布时间:2017-03-01 10:10 来源:鹿寨县信息办

  2月27日,拿到调解协议书的原告韦某等18名农民工终于松了一口气,他们感慨地说,还是到县法院来解决问题有效果啊。

  原来,韦某等18人于2016年3月受被告符某雇佣,在其承接的某公司鹿寨项目工地做工,至2016年6月被告尚欠18名工人工资共计9.53万元,并写有欠条约定2016年9月30日结清,但被告一直不履行义务,经双方多次协商不成,原告起诉至鹿寨县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结清所有欠款。

  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焦点集中,如果双方愿意坐下来协商,应该能够促成该案调解,从而能够高质高效维护农民工的利益。该院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诉前调解。在调解中,被告辩称,其与某公司签订了该项目的承包合同,按合同规定,项目验收完毕后,该公司除扣押5%的保证金,剩余的工程款应全部兑现,如今项目已验收完毕,但由于该公司一直没有进行核算,因此无法兑现工程款,故而影响到其发放工人的工资。承办法官从情理角度耐心细致的劝说被告,还详细地向被告讲解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刑法中关于恶意欠薪的相关规定。在承办法官一番劝说下,被告符某逐步认识到自己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不妥,并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法院及时偿还拖欠的工资。

  经县法院调解,原、被告签订调解协议,被告符某自愿在2017年3月27日前付清原告韦某等18人工资共计9.53万元。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调解结案。(记者杨继强 通讯员刘宝玲

  责任编辑:陈志良   编辑: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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