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平山镇“老师父”纠纷调解团队通过“法理+情理”双线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姑侄间因土地及租金归属引发的争议纠纷,让亲情重归和睦,赢得了当事人的真诚致谢。

该纠纷源于一份委托书。平山镇芝山村斑鸠屯村民罗某高,膝下无儿无女,其侄子侄女罗某扬、罗某琴十多年前父母相继去世,当时兄妹未成年,生活无依无靠,便和亲叔叔罗某高共同生活在一起,姑姑罗某凤嫁本村屯,偶尔也照顾一下娘家人。罗某高在生前将本人经营的16.8亩土地租赁给某公司种植甘蔗,其病重期间写下委托书,内容显示“自2023年起至土地租赁期结束,将全部土地租金汇入其妹妹罗某凤账户”。罗某高重病去世后,罗某扬、罗某琴认为罗某高经营的16.8亩土地应由他们继承,而罗某凤则凭委托书主张自己对该土地享有继承权,同时要求拿回未出嫁时分得的责任田。罗某扬坚决反对,认为罗某凤已出嫁,不应再回娘家分地,仅同意其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责任田。因此产生纠纷。经村委多次调解未果,罗某扬到平山镇调解委申请调解,希望纠纷得以解决。
平山镇调解委“老师父”调解团队接到罗某扬的申请后迅速分析研判。因双方关系特殊,调解员先向所在村屯周边群众、家族其他人员详细了解双方及家庭具体情况,还向某公司和罗某凤核实了“委托书”的签订情况,最终找到了化解纠纷的突破口——确认该委托书是否仍具法律效力。
7月18日,“老师父”调解团队在芝山村委组织双方调解,邀请了中渡法庭法官、租地公司老板邓某及罗某高的姐姐罗某英参与。调解中,法官从法理角度,解读民法典中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相关规定,明确罗某高去世后,其妹罗某凤作为受托人无权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且该土地权属并非罗某高遗产,不存在继承权问题。“老师父”调解团队则凭借丰富经验,从情理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双方利益与亲情,找准矛盾点和突破口,本着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与亲情的原则,向当事人阐明利害,疏导情绪。经过“法+情”结合多番努力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争议的16.8亩土地及租金平均分为三份,罗某扬与罗某琴、罗某英、罗某凤各占一份;罗某英自愿把自己那份赠与侄子罗某扬,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这一协议的达成,既解决了双方的土地及租金纠纷,维护了亲情,也凸显了“老师父”调解团队在调处中的独特“桥梁”作用。下一步,平山镇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将矛盾最大限度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畅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罗忠奇 陶绍登)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7月18日,平山镇“老师父”纠纷调解团队通过“法理+情理”双线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姑侄间因土地及租金归属引发的争议纠纷,让亲情重归和睦,赢得了当事人的真诚致谢。

该纠纷源于一份委托书。平山镇芝山村斑鸠屯村民罗某高,膝下无儿无女,其侄子侄女罗某扬、罗某琴十多年前父母相继去世,当时兄妹未成年,生活无依无靠,便和亲叔叔罗某高共同生活在一起,姑姑罗某凤嫁本村屯,偶尔也照顾一下娘家人。罗某高在生前将本人经营的16.8亩土地租赁给某公司种植甘蔗,其病重期间写下委托书,内容显示“自2023年起至土地租赁期结束,将全部土地租金汇入其妹妹罗某凤账户”。罗某高重病去世后,罗某扬、罗某琴认为罗某高经营的16.8亩土地应由他们继承,而罗某凤则凭委托书主张自己对该土地享有继承权,同时要求拿回未出嫁时分得的责任田。罗某扬坚决反对,认为罗某凤已出嫁,不应再回娘家分地,仅同意其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责任田。因此产生纠纷。经村委多次调解未果,罗某扬到平山镇调解委申请调解,希望纠纷得以解决。
平山镇调解委“老师父”调解团队接到罗某扬的申请后迅速分析研判。因双方关系特殊,调解员先向所在村屯周边群众、家族其他人员详细了解双方及家庭具体情况,还向某公司和罗某凤核实了“委托书”的签订情况,最终找到了化解纠纷的突破口——确认该委托书是否仍具法律效力。
7月18日,“老师父”调解团队在芝山村委组织双方调解,邀请了中渡法庭法官、租地公司老板邓某及罗某高的姐姐罗某英参与。调解中,法官从法理角度,解读民法典中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相关规定,明确罗某高去世后,其妹罗某凤作为受托人无权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且该土地权属并非罗某高遗产,不存在继承权问题。“老师父”调解团队则凭借丰富经验,从情理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双方利益与亲情,找准矛盾点和突破口,本着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与亲情的原则,向当事人阐明利害,疏导情绪。经过“法+情”结合多番努力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争议的16.8亩土地及租金平均分为三份,罗某扬与罗某琴、罗某英、罗某凤各占一份;罗某英自愿把自己那份赠与侄子罗某扬,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这一协议的达成,既解决了双方的土地及租金纠纷,维护了亲情,也凸显了“老师父”调解团队在调处中的独特“桥梁”作用。下一步,平山镇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将矛盾最大限度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畅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罗忠奇 陶绍登)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