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着力点,开辟了“涉农”案件绿色通道。突出打击影响农民群众安全感、严重扰乱和破坏农村经济发展、危害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活动,对“涉农”案件优先、快速办理,采取多种措施,尽力维护的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该院根据农村新特点,把农村地区多发易发的盗窃、抢劫、杀人、重伤、投毒、放火、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农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农村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或利用宗族势力、宗教迷信等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乡霸”、“村霸”,侵害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破坏生产经营等破坏农村经济秩序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能源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活动作作为打击重点,一是采取类案专办、适时介入。指定农林知识、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担任办理涉农案件的主办检察官、主诉检察官,确保办案质量。对农村地区发生的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刑事案件,利用该院制定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措施》,坚决提前介入。同时对上类几类“涉农案件”优先受理、限时办结。对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涉农案件,优先受理,对涉农案件的来信来访,一般要求在受理3日内、重大疑难案件受理7日内,答复当事人或上访人。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要求一般涉农案件侦监部门一天内办结,公诉部门一周内办结;重大复杂的涉农案件侦监部门三天内办结,公诉部门二十天内办结。三是联系配合、主动服务。通过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举行联席会议的形式,实现对涉农案件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依法快速办理。针对文化水平较低、法治意识比较薄弱的农村被害人,要求办案人员主动为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四是挽回损失、建议量刑。承办人在提审犯罪嫌疑人时要做好其思想工作,说明利害关系,促使其主动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并在举证内容和方式上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把被告人是否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作为重要情节对其建议量刑,启动该院已实行多年的《量刑建议改革规则》,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尽量为农村集体、农民群众追回损失,并对人民法院在判决时重罚金、轻赔偿的情形依法进行监督。
该院成立了以邓雪刚副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制作了《涉农案件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涉农案件挽回损失及量刑建议书》等相应的文书,建立了跟踪档案和相应的表格,每月进行检查,确保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编辑 廖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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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着力点,开辟了“涉农”案件绿色通道。突出打击影响农民群众安全感、严重扰乱和破坏农村经济发展、危害农村稳定的刑事犯罪活动,对“涉农”案件优先、快速办理,采取多种措施,尽力维护的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该院根据农村新特点,把农村地区多发易发的盗窃、抢劫、杀人、重伤、投毒、放火、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农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农村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或利用宗族势力、宗教迷信等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乡霸”、“村霸”,侵害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破坏生产经营等破坏农村经济秩序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能源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活动作作为打击重点,一是采取类案专办、适时介入。指定农林知识、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担任办理涉农案件的主办检察官、主诉检察官,确保办案质量。对农村地区发生的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刑事案件,利用该院制定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措施》,坚决提前介入。同时对上类几类“涉农案件”优先受理、限时办结。对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涉农案件,优先受理,对涉农案件的来信来访,一般要求在受理3日内、重大疑难案件受理7日内,答复当事人或上访人。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要求一般涉农案件侦监部门一天内办结,公诉部门一周内办结;重大复杂的涉农案件侦监部门三天内办结,公诉部门二十天内办结。三是联系配合、主动服务。通过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举行联席会议的形式,实现对涉农案件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依法快速办理。针对文化水平较低、法治意识比较薄弱的农村被害人,要求办案人员主动为其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四是挽回损失、建议量刑。承办人在提审犯罪嫌疑人时要做好其思想工作,说明利害关系,促使其主动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并在举证内容和方式上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把被告人是否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作为重要情节对其建议量刑,启动该院已实行多年的《量刑建议改革规则》,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尽量为农村集体、农民群众追回损失,并对人民法院在判决时重罚金、轻赔偿的情形依法进行监督。
该院成立了以邓雪刚副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制作了《涉农案件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涉农案件挽回损失及量刑建议书》等相应的文书,建立了跟踪档案和相应的表格,每月进行检查,确保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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