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鹿寨讯 (记者杨继强 通讯员龙腾)从今年5月1日起,广西开始执行新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从县国税局有关数据显示,起征点调整后,我县又有884户个体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为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扶持力度,改善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提高全区民营经济的竞争力,广西从今年5月1日起,对增值税起征点进行了调整。其中,以销售货物为主的,起征点从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到20000元;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从月销售额3000元提高到20000元;按次纳税的,从每次(日)销售额200元提高到500元。 据统计,县国税局管辖有3205户个体工商户,实行新的起征点政策后,缴纳增值税的个体工商户则减少到63户,按2011年同期数测算,全县全年预计免征个体税收2484万元,今年从5月起执行则预计免征税收1449万元。 县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新起征点政策的实施,对于扶持我县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个体业主自主创业,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增加更多的社会就业机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进一步保障、改善、发展民生,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等方面都有着积极作用。全县国税部门将立足“积极促进本县就业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局,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起征点调整政策。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做好起征点调整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另一方面加强管理,按照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税额核定工作,确保新政策平稳实施到位。 责任编辑:陈志良 编辑:廖元锋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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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扶持力度,改善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提高全区民营经济的竞争力,广西从今年5月1日起,对增值税起征点进行了调整。其中,以销售货物为主的,起征点从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到20000元;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从月销售额3000元提高到20000元;按次纳税的,从每次(日)销售额200元提高到500元。 据统计,县国税局管辖有3205户个体工商户,实行新的起征点政策后,缴纳增值税的个体工商户则减少到63户,按2011年同期数测算,全县全年预计免征个体税收2484万元,今年从5月起执行则预计免征税收1449万元。 县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新起征点政策的实施,对于扶持我县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个体业主自主创业,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增加更多的社会就业机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进一步保障、改善、发展民生,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等方面都有着积极作用。全县国税部门将立足“积极促进本县就业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局,不折不扣地落实好起征点调整政策。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做好起征点调整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另一方面加强管理,按照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税额核定工作,确保新政策平稳实施到位。 责任编辑:陈志良 编辑:廖元锋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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