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鹿寨讯(记者
杨继强 通讯员
张茜)“村里有了法律服务站真方便,我们兄弟因家庭分户产生土地和山林经营权的纠纷,跟村法律服务站反映,就得到及时调处,现在我们两家关系和睦。”黄冕镇爱国村明幸屯瑶族村民赵春林说,他们兄弟的土地和山林纠纷,由爱国村法律服务站上报到黄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调解,达成了长期有效的协议,明确了两户的土地山林经营范围。
我县自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以来,以“平安鹿寨”、“法治鹿寨”建设为主要抓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主要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创新普法形式,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普法对象全覆盖,为建设宜居宜业美丽鹿寨和创建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
加大财政投入,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保障。我县将普法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六五”普法期间,县财政共投入经费366.62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306.62万元,建设以“一园一廊一站一书三基地”为格局的系列法治文化宣传阵地,有力地推进了“六五”普法工作和法治鹿寨建设。
强化多方参与,打造普法新模式。我县强化宣传、司法、文化广电、环保、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将普法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融合;注重各行各业的参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公共服务,采取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提高普法的质量和效果;将“百姓宣讲”与“法制宣传”结合,让原本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鲜活起来;将普法工作与“清洁乡村”活动结合,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劳动,通过他们亲身说教感染群众,以普促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功打造了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
我县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县委中心组、各乡镇党委中心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一次,一般干部职工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每年举办一期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实行任前学法制度,在提拔干部培训班中专门安排法制课,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法律应知应会教育;每年开展一次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初任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每年组织一次有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企业职工参加的普法知识考试,使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我县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着力学生培养法制观念。2011年以来,我县聘请的25名法制副校长到各中、小学校上法制课共320余节,受教育师生38000人次。在学校中播放法制教育故事片,举办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自我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图片展览,组织学生现场观看,使学生在看电影、图片展的过程中接受法制教育。
我县依法治县工作小组组织成员单位深入农村、社区,广泛开展各类法律咨询服务活动100多场次,举办各种法律培训班、上法制课10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近15000人;开展普法山歌、文艺演出10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近100000人;累计发放《鹿寨县农民法律读本》、《居民法律知识读本》、普法宣传册、普法宣传小扇子、普法围裙等“六五”普法宣传品15万多份(册),深受群众欢迎。
我县还以“百姓宣讲”、“普法山歌”、“文艺演出”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五年来,利用政法宣传周、“3.8”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水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节点,开展法制宣传100多场次,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2000多人次,发放各类法律知识宣传资料8万多份,举办普法山歌演出120多场次,开展“百姓宣讲”身边法制故事30场次。
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我县在城南新区世纪小广场建成了一个占地1.5公顷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在县城文化广场建成了一条法治文化长廊;在农村交通要道旁的小商店、小卖部或以小形娱乐场地为平台,建立法治驿站;编印《鹿寨县“六五”普法》系列读本;在黄冕林场建成了全区预防林业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鹿寨县戒毒所建立了禁毒警示教育基地,县610办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立了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让广大市民“抬头看法、低头见法、心中有法”。开办“鹿寨普法网”、“阳光司法网”,开通“法治鹿寨”官方微博微信,建立依法治县手机短信平台;在鹿寨县政府网站和县广播电视台开办“平安鹿寨”、“法治鹿寨”栏目;利用各户外显示屏、固定宣传栏、绿化带警示牌等载体放置法治名言警句,公益广告……实现法治宣传立体式全覆盖,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使法治之花开得更艳、更香。
责任编辑:陈志良 编辑:廖元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