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排镇调委会成功调处一起农民工讨薪纠纷
本网鹿寨讯(记者杨继强 通讯员罗犇)近日,四排镇调解委员会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3位全州籍农民工手写的一封感谢信,感谢四排镇调委会帮助他们成功调处了这起农民工讨薪纠纷,避免了一起民事转刑事案件的发生,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农民工的大力称赞。
2016年10月份,包工头蒙某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雇请老邓、老王等7位农民工,在四排镇思民村六马屯和汶村屯进行土地平整项目施工。工程完工后,蒙某结算了9万多元的工资,口头承诺余下的4万多元会在2017年春节后结清,但没有留下欠条。
春节后,蒙某以工程还未验收,手头没有钱为理由,一再拖延结算工资,双方产生争执。没有合同、没有借条,甚至连蒙某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只是知道他的电话,可是现在电话也不通了,农民工们着急了。尤其是老王,想到两个女儿,一个读大学一个读高中,眼看学校报名时间到了,自己却没有钱给女儿交学费和生活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又气又急。无奈之下,老王和工友一起来到鹿寨,开始“蹲点布人”,经过几天地寻找,终于找到了蒙某。可是蒙某硬是说身上没有钱,他们就把蒙某“请”到了旅馆中。
得知此事后,四排司法所所长严莉莉立即组织调解员主动介入,诚恳地告知农民工,会帮他们采取合理合法的方法追讨工资,否则事情一旦“变味”,若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演变成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则须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经过一番耐心地劝解,双方最终愿意到四排镇调委会来调解。
调解中,蒙某承认雇佣和欠薪,但自己只负责请人和监工,工钱由他的合伙人宋某和沈某结算,自己无能为力。通过电话联系,宋某和沈某则表示工程现在正在收尾验收,须等到3月底才能结清工钱,他们现在也没有钱给工人。
严莉莉向蒙某等资方说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已经产生了事实的劳动雇佣关系,且口头承诺同样具有法律效率,工人按时按量完成了工作,现在的工程收尾验收并不是老邓等农民工的工作范围,资方须向工人支付工资,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拖欠工人工资,是违法行为。如果资方执意这样做,势必会给工程的收尾带来阻力,也会影响施工队的信誉,不利于他们今后的业务发展。
而做工人员老邓和老王则一口咬定,要蒙某付清所有工钱,一天都不愿意再等,双方争执不下,事情越闹越僵。见此情形,调解员当机立断,将当事人“拆散”说理,经过层层摆明利害关系后,提出由蒙某的合伙人宋某以银行转账立即到账的方式支付1万元工钱给老邓,老邓的手机会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款项到账的短信,余款在3月底结清,这样既可以缓解资方的资金紧缺问题,又可以先解决老王的女儿上学的燃眉之急。可是工人们还是不放心,怕蒙某等人事后反悔,余下的3万多元打了水漂。为了让工人吃上定心丸,调解员主动与工程的发包方——鹿寨县国土资源局联系,协调如果到时资方不按时结款给工人,则扣押资方的工程押金以支付工人的工资,得到了县国土资源局的支持。双方当事人经再三思虑后,各退一步,终于采纳该建议并达成协议。收到工钱的老王喜极而泣,连声感谢。当调解员指导双方签字、写收条时,一旁的老邓却奋笔疾书,为调解员写下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这就是本文开头令人动容的一幕。
责任编辑:陈志良 编辑:廖元锋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四排镇调委会成功调处一起农民工讨薪纠纷
本网鹿寨讯(记者杨继强 通讯员罗犇)近日,四排镇调解委员会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3位全州籍农民工手写的一封感谢信,感谢四排镇调委会帮助他们成功调处了这起农民工讨薪纠纷,避免了一起民事转刑事案件的发生,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农民工的大力称赞。
2016年10月份,包工头蒙某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雇请老邓、老王等7位农民工,在四排镇思民村六马屯和汶村屯进行土地平整项目施工。工程完工后,蒙某结算了9万多元的工资,口头承诺余下的4万多元会在2017年春节后结清,但没有留下欠条。
春节后,蒙某以工程还未验收,手头没有钱为理由,一再拖延结算工资,双方产生争执。没有合同、没有借条,甚至连蒙某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只是知道他的电话,可是现在电话也不通了,农民工们着急了。尤其是老王,想到两个女儿,一个读大学一个读高中,眼看学校报名时间到了,自己却没有钱给女儿交学费和生活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又气又急。无奈之下,老王和工友一起来到鹿寨,开始“蹲点布人”,经过几天地寻找,终于找到了蒙某。可是蒙某硬是说身上没有钱,他们就把蒙某“请”到了旅馆中。
得知此事后,四排司法所所长严莉莉立即组织调解员主动介入,诚恳地告知农民工,会帮他们采取合理合法的方法追讨工资,否则事情一旦“变味”,若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演变成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则须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经过一番耐心地劝解,双方最终愿意到四排镇调委会来调解。
调解中,蒙某承认雇佣和欠薪,但自己只负责请人和监工,工钱由他的合伙人宋某和沈某结算,自己无能为力。通过电话联系,宋某和沈某则表示工程现在正在收尾验收,须等到3月底才能结清工钱,他们现在也没有钱给工人。
严莉莉向蒙某等资方说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已经产生了事实的劳动雇佣关系,且口头承诺同样具有法律效率,工人按时按量完成了工作,现在的工程收尾验收并不是老邓等农民工的工作范围,资方须向工人支付工资,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拖欠工人工资,是违法行为。如果资方执意这样做,势必会给工程的收尾带来阻力,也会影响施工队的信誉,不利于他们今后的业务发展。
而做工人员老邓和老王则一口咬定,要蒙某付清所有工钱,一天都不愿意再等,双方争执不下,事情越闹越僵。见此情形,调解员当机立断,将当事人“拆散”说理,经过层层摆明利害关系后,提出由蒙某的合伙人宋某以银行转账立即到账的方式支付1万元工钱给老邓,老邓的手机会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款项到账的短信,余款在3月底结清,这样既可以缓解资方的资金紧缺问题,又可以先解决老王的女儿上学的燃眉之急。可是工人们还是不放心,怕蒙某等人事后反悔,余下的3万多元打了水漂。为了让工人吃上定心丸,调解员主动与工程的发包方——鹿寨县国土资源局联系,协调如果到时资方不按时结款给工人,则扣押资方的工程押金以支付工人的工资,得到了县国土资源局的支持。双方当事人经再三思虑后,各退一步,终于采纳该建议并达成协议。收到工钱的老王喜极而泣,连声感谢。当调解员指导双方签字、写收条时,一旁的老邓却奋笔疾书,为调解员写下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这就是本文开头令人动容的一幕。
责任编辑:陈志良 编辑:廖元锋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