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力”凸显收回乘法效应——鹿寨县导江乡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之观察

发布日期:2020-03-13 09:19
来源:柳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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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鹿寨县导江乡在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中,按照区分不同情况、把握政策界限、有序全面收回的思路,有效整合资源,集中精干力量,依靠脑力、眼力、心力、脚力“四力”,使林地收回工作凸显出乘法效应。

  靠“脑力”转变观念

  长期以来,国有林场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着对林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虽然有林权证,但长期没有种植林木。而群众则认为是本村屯的牧场,或者是祖宗山,或者是村民小组分给自己的土地,于是出现了越界种植的问题,导致国有林场的林地被非法侵占,严重影响到林业生态建设和国有林场发展。

  导江乡党委政府认为,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在加大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把召开群众大会的普遍发动与个别座谈劝导相结合,致力破除群众“占山为王”的错误观念,促使群众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配合,从而大大降低了此项工作开展的难度和成本。

  靠“眼力”有的放矢

  为确保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做到目标精准,发力精准,成效精准,该乡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被侵占林地收回工作放在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位置,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出台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分解收回任务,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全力以赴,稳步推进收回工作。

  三门江林场江口分场场长区志光介绍,根据林场周边群众越界种植的实际情况,经调查研究,重点整治林地超界种植问题,该场制定了以林地租赁、以砍促收的方式收回被侵占林地。同时,该场联合导江乡政府组成工作组,深入所在村屯进行政策宣传,张贴林地收回通告,对群众进行耐心讲解,使得周边群众充分了解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收回的重要性。

  靠“心力”赢得支持

  “林场对我们贫困户越界种植的林地收回很照顾,退地承包的租赁费只按每亩20元收取,减轻了我家的负担,等于是帮扶我们脱贫。”导江乡长垌村仑塘屯贫困户韦妹想说。

  像让利给韦妹想的做法,正是三门江林场靠“心力”赢得群众对林地收回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在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中,林场对被侵占林地实行林地租赁、以砍促收方式进行收回。如果群众占地种植甘蔗的,签订退地协议后,待甘蔗砍收后退地给林场,林场给予200元/亩的青苗补偿;如果签订退地协议后需要延期承包继续种蔗,还给延期2年,地租为100元/亩·年。占地种植桉树的,签订退地协议后,林场为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前,按150元/亩·年的标准交清5年地租,办证费用由占地者承担,待采伐完林木后退地给林场;如采伐完成后需要继续承包的,承包期不超过5年,地租标准为150元/亩·年,于承包期满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前交清。占地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的,签订退地协议后,按100元/亩·年的标准交纳地租,承包期为1至10年。

  区志光说,在实际工作推进当中,林场让利于民,村民签订退地协议后,各项地租按村前减半收取,从而进一步促进了林场与村民关系的和谐。

  靠“脚力”服务跟上

  为保障林地收回工作顺利推进,该乡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全程参与,不论是田间地头,还是陡坡峭岭,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

  据介绍,该乡在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中,各种矛盾纠纷相继出现,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调处难度还很大,广大干部把田间地头当成了办公室、会议室,情况在一线了解,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付出大量心血,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感情在一线增进,矛盾在一线化解,纠纷在一线调处,工作在一线推进。仅2019年,导江乡完成林地收回11445.25亩,累计收回12424.3亩,完成年度任务的320.15%,占总任务的62.3%,占全县同期累计收回总数的44.57%。

  本报通讯员杨继强

  编辑: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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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13 09:19 来源:柳州日报

  近年来,鹿寨县导江乡在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中,按照区分不同情况、把握政策界限、有序全面收回的思路,有效整合资源,集中精干力量,依靠脑力、眼力、心力、脚力“四力”,使林地收回工作凸显出乘法效应。

  靠“脑力”转变观念

  长期以来,国有林场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着对林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虽然有林权证,但长期没有种植林木。而群众则认为是本村屯的牧场,或者是祖宗山,或者是村民小组分给自己的土地,于是出现了越界种植的问题,导致国有林场的林地被非法侵占,严重影响到林业生态建设和国有林场发展。

  导江乡党委政府认为,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在加大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把召开群众大会的普遍发动与个别座谈劝导相结合,致力破除群众“占山为王”的错误观念,促使群众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配合,从而大大降低了此项工作开展的难度和成本。

  靠“眼力”有的放矢

  为确保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做到目标精准,发力精准,成效精准,该乡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被侵占林地收回工作放在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位置,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出台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分解收回任务,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全力以赴,稳步推进收回工作。

  三门江林场江口分场场长区志光介绍,根据林场周边群众越界种植的实际情况,经调查研究,重点整治林地超界种植问题,该场制定了以林地租赁、以砍促收的方式收回被侵占林地。同时,该场联合导江乡政府组成工作组,深入所在村屯进行政策宣传,张贴林地收回通告,对群众进行耐心讲解,使得周边群众充分了解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收回的重要性。

  靠“心力”赢得支持

  “林场对我们贫困户越界种植的林地收回很照顾,退地承包的租赁费只按每亩20元收取,减轻了我家的负担,等于是帮扶我们脱贫。”导江乡长垌村仑塘屯贫困户韦妹想说。

  像让利给韦妹想的做法,正是三门江林场靠“心力”赢得群众对林地收回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在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中,林场对被侵占林地实行林地租赁、以砍促收方式进行收回。如果群众占地种植甘蔗的,签订退地协议后,待甘蔗砍收后退地给林场,林场给予200元/亩的青苗补偿;如果签订退地协议后需要延期承包继续种蔗,还给延期2年,地租为100元/亩·年。占地种植桉树的,签订退地协议后,林场为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前,按150元/亩·年的标准交清5年地租,办证费用由占地者承担,待采伐完林木后退地给林场;如采伐完成后需要继续承包的,承包期不超过5年,地租标准为150元/亩·年,于承包期满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前交清。占地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的,签订退地协议后,按100元/亩·年的标准交纳地租,承包期为1至10年。

  区志光说,在实际工作推进当中,林场让利于民,村民签订退地协议后,各项地租按村前减半收取,从而进一步促进了林场与村民关系的和谐。

  靠“脚力”服务跟上

  为保障林地收回工作顺利推进,该乡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全程参与,不论是田间地头,还是陡坡峭岭,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

  据介绍,该乡在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中,各种矛盾纠纷相继出现,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调处难度还很大,广大干部把田间地头当成了办公室、会议室,情况在一线了解,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付出大量心血,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感情在一线增进,矛盾在一线化解,纠纷在一线调处,工作在一线推进。仅2019年,导江乡完成林地收回11445.25亩,累计收回12424.3亩,完成年度任务的320.15%,占总任务的62.3%,占全县同期累计收回总数的44.57%。

  本报通讯员杨继强

  编辑: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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