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常态化落实河长制实现河长治纪实
仲夏时节,走在鹿寨县各条河流的岸边,只见河道两岸绿荫连连,河面上看不到任何垃圾,河道违规采砂不见了,一些重点河段还加上了防护栏,处处是水清岸绿河畅的美景。
这一切,都得益于鹿寨县常态化落实河长制实现河长治,使县域内的河流、水库得到行之有效的管理和保护。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鹿寨县及时构建河长组织体系,县级设立总河长,乡村两级设立河长,洛清江、石榴河、柳江(鹿寨县境段)等14条主要跨乡镇河流分别设立县级总河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等县领导担任;其他江河湖库按照属地原则,分级分段分片设立河长;共设立总河长20人,乡(镇)级河长90人、村级河长119人,河道执法人员90人,河道保洁员251人。全县各级河长巡河县级河长170次、乡(镇)级河长4124次、村级河长6555次,巡河总人次达10035人次,巡河总里程达5.8万公里,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河长制工作的良好体系。
该县采取多部门、跨区域等联动模式,转“单一作战”为“联盟作战”。密切与政法、环保、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加强与相邻鱼峰区、象州县联系,渠道互通,信息共享,共同打击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成立了联合巡查队伍以及专业执法队伍,有序进行轮流值班巡查,依法查办各类涉河湖违法活动。建立河道采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非法采砂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去年12月,该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在黄冕镇爱国村头碑屯拉站河巡查时发现,在头碑屯拉站河上游山沟上建有一座高10米、长15米、宽5米、有效库容超10万立方米的土坝及附属构筑物,是未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违法土坝和构筑物,对下游村庄、农作物及拉站河度汛安全照成较大安全隐患。今年4月28日,该县水利局依法对这座擅自修建的违法土坝和构筑物进行清理拆除。这是该县加大河道采砂的监管和打击非法行为,拆除水库“库中库”、违建房屋和大棚,治理穿城污染渠道,查禁拆除畜禽养殖场的一个缩影。
“这是这两天巡查出的问题,请乡镇和村一级的河长及时发动人员进行清理、整改。”该县河长办负责人吴昌科会随时在全县河长制微信工作群里发布一些自己和同事们巡查河道时发现的问题,督促各乡镇积极整改。
从2019年开始,吴昌科每月都带领河长办的工作人员以洛清江、石榴河、龙母水库、长塘水库等河流和水库为重点,加大河道水域岸线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河道上有乱堆、乱建、乱占、乱采的现象,便拍好照片通过微信群反映问题,并协调各方力量及时处理。
吴昌科有个小本子,“巡查发现有人倾倒生活垃圾,及时制止并进行了教育”“河道里有垃圾,清理完毕,已进行检查”……每次巡河结束,他都会做这样的记录。他说:“我最喜欢的就是每次都能写下‘河道情况良好’这几个字,这就说明环境变好了,大家保护环境的意识也增强了。”
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该县出台了《鹿寨县推行河长制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暨整治运砂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住建、公安、自然资源规划、电力等部门开展“清河行动”,清除非法采砂设备,打击违法占用河流岸线,还原了该县主要河流清爽、干净的生态环境。
去年以来,该县加大河道采砂的监管和打击非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63人次,车辆55辆次,船只7艘次,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5次,查处采砂行业违法案件6起,结案6起,移送公安、检察机关1起,审判1起;拆除水库“库中库”17座、违建房屋3间、大棚3间,清理穿城污染渠道5公里。查禁拆除畜禽养殖场12家,移送公安机关1起,有效保护水生态环境。开展交通、渔业联合执法6次,收缴器械、销毁渔具等一批,先后在洛清江、柳江等流域多次开展鱼苗投放活动,投放鱼苗62万尾,有效提高鹿寨县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河长们上任后,切实履行保护江河湖库职责,采取“一河一策”的方法,开展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近年来,该县对江河湖库“四乱”问题进行整改销号111个,销号率97.4%;已完成应整改销号的自治区第2号总河长令重点督办“四乱”问题4个,销号率100%。
为更好的推进河长制工作,该县大力推进水利现代化、数字化,分别建立了鹿寨县河长制信息系统、鹿寨县河长微信公众号。通过建设鹿寨河长通APP,县、乡、村级河长及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每周将巡河情况、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在APP中提交;河长制信息中心在PC端通过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对各级河长的巡河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考核;通过建设鹿寨县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普通群众关注此公众号,对身边的涉河问题可以直接进行举报,河长制信息中心将群众举报问题转发给对应河长进行整改落实。通过PC端的河长制管理系统、鹿寨县河长通APP及鹿寨县河长制微信公众号三个客户端将各级河长、水利专业人员、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普通群众全员调动起来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建立了河长制信息化管理模式,推动河长制工作走得更稳。(杨继强)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鹿寨县常态化落实河长制实现河长治纪实
仲夏时节,走在鹿寨县各条河流的岸边,只见河道两岸绿荫连连,河面上看不到任何垃圾,河道违规采砂不见了,一些重点河段还加上了防护栏,处处是水清岸绿河畅的美景。
这一切,都得益于鹿寨县常态化落实河长制实现河长治,使县域内的河流、水库得到行之有效的管理和保护。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鹿寨县及时构建河长组织体系,县级设立总河长,乡村两级设立河长,洛清江、石榴河、柳江(鹿寨县境段)等14条主要跨乡镇河流分别设立县级总河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等县领导担任;其他江河湖库按照属地原则,分级分段分片设立河长;共设立总河长20人,乡(镇)级河长90人、村级河长119人,河道执法人员90人,河道保洁员251人。全县各级河长巡河县级河长170次、乡(镇)级河长4124次、村级河长6555次,巡河总人次达10035人次,巡河总里程达5.8万公里,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河长制工作的良好体系。
该县采取多部门、跨区域等联动模式,转“单一作战”为“联盟作战”。密切与政法、环保、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加强与相邻鱼峰区、象州县联系,渠道互通,信息共享,共同打击江河湖库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成立了联合巡查队伍以及专业执法队伍,有序进行轮流值班巡查,依法查办各类涉河湖违法活动。建立河道采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非法采砂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去年12月,该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在黄冕镇爱国村头碑屯拉站河巡查时发现,在头碑屯拉站河上游山沟上建有一座高10米、长15米、宽5米、有效库容超10万立方米的土坝及附属构筑物,是未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违法土坝和构筑物,对下游村庄、农作物及拉站河度汛安全照成较大安全隐患。今年4月28日,该县水利局依法对这座擅自修建的违法土坝和构筑物进行清理拆除。这是该县加大河道采砂的监管和打击非法行为,拆除水库“库中库”、违建房屋和大棚,治理穿城污染渠道,查禁拆除畜禽养殖场的一个缩影。
“这是这两天巡查出的问题,请乡镇和村一级的河长及时发动人员进行清理、整改。”该县河长办负责人吴昌科会随时在全县河长制微信工作群里发布一些自己和同事们巡查河道时发现的问题,督促各乡镇积极整改。
从2019年开始,吴昌科每月都带领河长办的工作人员以洛清江、石榴河、龙母水库、长塘水库等河流和水库为重点,加大河道水域岸线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河道上有乱堆、乱建、乱占、乱采的现象,便拍好照片通过微信群反映问题,并协调各方力量及时处理。
吴昌科有个小本子,“巡查发现有人倾倒生活垃圾,及时制止并进行了教育”“河道里有垃圾,清理完毕,已进行检查”……每次巡河结束,他都会做这样的记录。他说:“我最喜欢的就是每次都能写下‘河道情况良好’这几个字,这就说明环境变好了,大家保护环境的意识也增强了。”
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该县出台了《鹿寨县推行河长制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暨整治运砂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住建、公安、自然资源规划、电力等部门开展“清河行动”,清除非法采砂设备,打击违法占用河流岸线,还原了该县主要河流清爽、干净的生态环境。
去年以来,该县加大河道采砂的监管和打击非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63人次,车辆55辆次,船只7艘次,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5次,查处采砂行业违法案件6起,结案6起,移送公安、检察机关1起,审判1起;拆除水库“库中库”17座、违建房屋3间、大棚3间,清理穿城污染渠道5公里。查禁拆除畜禽养殖场12家,移送公安机关1起,有效保护水生态环境。开展交通、渔业联合执法6次,收缴器械、销毁渔具等一批,先后在洛清江、柳江等流域多次开展鱼苗投放活动,投放鱼苗62万尾,有效提高鹿寨县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河长们上任后,切实履行保护江河湖库职责,采取“一河一策”的方法,开展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近年来,该县对江河湖库“四乱”问题进行整改销号111个,销号率97.4%;已完成应整改销号的自治区第2号总河长令重点督办“四乱”问题4个,销号率100%。
为更好的推进河长制工作,该县大力推进水利现代化、数字化,分别建立了鹿寨县河长制信息系统、鹿寨县河长微信公众号。通过建设鹿寨河长通APP,县、乡、村级河长及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每周将巡河情况、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在APP中提交;河长制信息中心在PC端通过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对各级河长的巡河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考核;通过建设鹿寨县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普通群众关注此公众号,对身边的涉河问题可以直接进行举报,河长制信息中心将群众举报问题转发给对应河长进行整改落实。通过PC端的河长制管理系统、鹿寨县河长通APP及鹿寨县河长制微信公众号三个客户端将各级河长、水利专业人员、河长制会议成员单位、普通群众全员调动起来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建立了河长制信息化管理模式,推动河长制工作走得更稳。(杨继强)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