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具有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3家医疗卫生单位(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全面做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医疗卫生单位是否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相关信息是否能够追溯;医疗器械储运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对需冷链管理的医疗器械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核酸提取试剂盒(磁珠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核酸提取试剂等检测试剂和有关医疗器械类耗材。
此次检查的医疗卫生单位及检查内容均符合要求。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掌握涉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相关数据,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或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发现有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时,可及时向医疗机构或销售单位报告,如发现质量问题可拨打鹿寨县市场监管局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12315。(谭必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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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医疗卫生单位是否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相关信息是否能够追溯;医疗器械储运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对需冷链管理的医疗器械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核酸提取试剂盒(磁珠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核酸提取试剂等检测试剂和有关医疗器械类耗材。
此次检查的医疗卫生单位及检查内容均符合要求。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掌握涉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相关数据,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或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发现有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时,可及时向医疗机构或销售单位报告,如发现质量问题可拨打鹿寨县市场监管局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12315。(谭必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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