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寨县一家出租车公司因计价不执行政府定价,被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其他部门移送的两起出租车收费投诉。在两起投诉案件中,投诉人(乘客)均反映从鹿寨县城乘坐出租车到鹿寨北站收费过高的问题。接到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展开调查。
调查中,执法人员要求投诉人所搭乘的出租车所属的鹿寨县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对出租车计价收费作出情况说明,并详细核查出租车公司出具的材料。通过对照我县现行的出租车运价政策文件,进一步函询制定出租车运价政策部门,发现出租车计价收费方法不符合现行有关文件规定。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3月12日期间,当事人的出租车在运营过程中对载客单程超过3公里的,从3公里起每公里按起步价的30%加收空驶里程补贴费,而根据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鹿寨县出租车运价的批复》(鹿发改价格[2020]2号)文件中关于空驶里程补贴费的规定:“载客单程超过4公里的,按该车次运价加收30%空驶里程补贴费”,所以该出租车公司对“单程超过3公里的,从3公里起每公里按起步价的30%加收空驶里程补贴费”的定价行为明显违反了政府定价政策,导致消费者被多收取乘车费用。
通过调查,县市场监管局认为出租车公司的定价行为违法,责令出租车公司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处罚10万元罚款。
在此,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的投诉举报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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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其他部门移送的两起出租车收费投诉。在两起投诉案件中,投诉人(乘客)均反映从鹿寨县城乘坐出租车到鹿寨北站收费过高的问题。接到投诉后,县市场监管局迅速展开调查。
调查中,执法人员要求投诉人所搭乘的出租车所属的鹿寨县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对出租车计价收费作出情况说明,并详细核查出租车公司出具的材料。通过对照我县现行的出租车运价政策文件,进一步函询制定出租车运价政策部门,发现出租车计价收费方法不符合现行有关文件规定。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3月12日期间,当事人的出租车在运营过程中对载客单程超过3公里的,从3公里起每公里按起步价的30%加收空驶里程补贴费,而根据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鹿寨县出租车运价的批复》(鹿发改价格[2020]2号)文件中关于空驶里程补贴费的规定:“载客单程超过4公里的,按该车次运价加收30%空驶里程补贴费”,所以该出租车公司对“单程超过3公里的,从3公里起每公里按起步价的30%加收空驶里程补贴费”的定价行为明显违反了政府定价政策,导致消费者被多收取乘车费用。
通过调查,县市场监管局认为出租车公司的定价行为违法,责令出租车公司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处罚10万元罚款。
在此,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的投诉举报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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