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传】容留他人吸毒、将未吸完的毒品转卖……3名青年涉毒毁前程!

发布日期:2025-06-19 11:28
来源:中国禁毒
  • 字体大小:[
  • ]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两起涉毒案件宣判。3名年轻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的危害性无知无畏而走上犯罪道路,最终在庭审现场流下悔恨的泪水。

56日,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经审查查明,小郭(化名)长期将自己借住的房屋作为“毒友据点”,纵容同事小王(化名)、小李(化名)等人多次在其住所内吸食毒品。某日,小王、小李再次联系小郭要求“借地吸毒”,小郭虽未在场,却将钥匙藏于门口地垫下,并告知两人“直接进去吸”。其间,另一名吸毒人员小赵(化名)联系求购毒品,小王与小李想着朋友有需求,不能不帮,便将未吸食完的毒品以600元的价格转卖。小赵通过微信支付毒资后,当场在小郭的房间内吸食毒品。案发后,小郭等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小郭明知他人吸毒仍多次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小王、小李则构成贩卖毒品罪。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三人均自愿认罪悔罪。庭审现场,三名被告人的忏悔令人唏嘘。小郭哽咽道:“我以为只是‘借个地方’不算犯罪……现在才知道,这种‘帮忙’害人害己!”小王、小李也痛悔不已:“我们以为只是‘转手’一点剩下的毒品,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20254月,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小郭有期徒刑十个月,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小王、小李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九个月。

“这三个年轻人因‘无知’和‘义气’葬送前程的案例极具警示意义。”承办检察官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坚决做到不接触、不纵容、不参与任何涉毒活动,警惕以“朋友互助”、“新鲜体验”为名的涉毒陷阱。更须牢记:法律不会为“无知”免责,人生更没有“后悔药”。(来源:极目新闻)


打印本页 关闭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鹿寨动态 导航
【禁毒宣传】容留他人吸毒、将未吸完的毒品转卖……3名青年涉毒毁前程!

发布时间:2025-06-19 11:28 来源:中国禁毒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两起涉毒案件宣判。3名年轻人因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的危害性无知无畏而走上犯罪道路,最终在庭审现场流下悔恨的泪水。

56日,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经审查查明,小郭(化名)长期将自己借住的房屋作为“毒友据点”,纵容同事小王(化名)、小李(化名)等人多次在其住所内吸食毒品。某日,小王、小李再次联系小郭要求“借地吸毒”,小郭虽未在场,却将钥匙藏于门口地垫下,并告知两人“直接进去吸”。其间,另一名吸毒人员小赵(化名)联系求购毒品,小王与小李想着朋友有需求,不能不帮,便将未吸食完的毒品以600元的价格转卖。小赵通过微信支付毒资后,当场在小郭的房间内吸食毒品。案发后,小郭等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小郭明知他人吸毒仍多次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小王、小李则构成贩卖毒品罪。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三人均自愿认罪悔罪。庭审现场,三名被告人的忏悔令人唏嘘。小郭哽咽道:“我以为只是‘借个地方’不算犯罪……现在才知道,这种‘帮忙’害人害己!”小王、小李也痛悔不已:“我们以为只是‘转手’一点剩下的毒品,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20254月,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小郭有期徒刑十个月,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小王、小李有期徒刑十个月、有期徒刑九个月。

“这三个年轻人因‘无知’和‘义气’葬送前程的案例极具警示意义。”承办检察官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坚决做到不接触、不纵容、不参与任何涉毒活动,警惕以“朋友互助”、“新鲜体验”为名的涉毒陷阱。更须牢记:法律不会为“无知”免责,人生更没有“后悔药”。(来源:极目新闻)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