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关于野生鸟类动物保护相关知识,请知悉!

发布日期:2025-11-21 10:25
来源:鹿寨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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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类是生态系统的关键构成要素,对维系生态平衡、促进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鸟类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投身爱鸟护鸟实践,共同守护鸟类生存家园。

一、我国珍稀鸟类

我国的珍稀野生保护鸟类种类丰富,既有朱鹮、丹顶鹤、黑颈鹤、褐马鸡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它们或为濒危物种,或为特有物种,备受关注;也包括大天鹅、小天鹅、红隼、长耳鸮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在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此外,还有各地的省级重点保护鸟类,如一些地区的雁鸭类、鸻鹬类等。这些鸟类因栖息地受威胁、种群数量稀少等原因被纳入保护范畴,它们的生存状态不仅关乎生物多样性,更是生态环境健康的重要标志,应受到法律和社会各界的严格保护与关注。

二、相关法律法规

1.禁止使用特定工具和方法猎捕鸟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2.非法猎捕、杀害、交易保护鸟类将受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持证依规饲养保护鸟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因物种保护目的确需采用野外种源的,应当遵守本法有关猎捕野生动物的规定。

本法所称人工繁育子代,是指人工控制条件下繁殖出生的子代个体且其亲本也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出生。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三、保护野生鸟类从我做起

(一)文明观鸟:与野生鸟类保持距离,不人为干扰野生鸟类的生活、不破坏野生鸟类的栖息地。

(二)爱心护鸟:拒绝野生鸟类交易,发现有非法猎捕、交易鸟类、破坏鸟类栖息地环境等现象,及时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部门举报。

(三)科学救鸟: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野生鸟类,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部门,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生动物。

(来源:北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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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关于野生鸟类动物保护相关知识,请知悉!

发布时间:2025-11-21 10:25 来源:鹿寨县融媒体中心

鸟类是生态系统的关键构成要素,对维系生态平衡、促进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鸟类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投身爱鸟护鸟实践,共同守护鸟类生存家园。

一、我国珍稀鸟类

我国的珍稀野生保护鸟类种类丰富,既有朱鹮、丹顶鹤、黑颈鹤、褐马鸡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它们或为濒危物种,或为特有物种,备受关注;也包括大天鹅、小天鹅、红隼、长耳鸮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在生态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此外,还有各地的省级重点保护鸟类,如一些地区的雁鸭类、鸻鹬类等。这些鸟类因栖息地受威胁、种群数量稀少等原因被纳入保护范畴,它们的生存状态不仅关乎生物多样性,更是生态环境健康的重要标志,应受到法律和社会各界的严格保护与关注。

二、相关法律法规

1.禁止使用特定工具和方法猎捕鸟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2.非法猎捕、杀害、交易保护鸟类将受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持证依规饲养保护鸟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因物种保护目的确需采用野外种源的,应当遵守本法有关猎捕野生动物的规定。

本法所称人工繁育子代,是指人工控制条件下繁殖出生的子代个体且其亲本也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出生。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三、保护野生鸟类从我做起

(一)文明观鸟:与野生鸟类保持距离,不人为干扰野生鸟类的生活、不破坏野生鸟类的栖息地。

(二)爱心护鸟:拒绝野生鸟类交易,发现有非法猎捕、交易鸟类、破坏鸟类栖息地环境等现象,及时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部门举报。

(三)科学救鸟: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野生鸟类,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物保护执法部门,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生动物。

(来源:北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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