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交融!百年祖坟遇上开荒地,这场纠纷这样化解

发布日期:2025-06-15 11:25
来源:法治鹿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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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前水泥地被撬了又铺,

铺了又撬……

两家人争了两年

护祖坟还是守耕地?

请看鹿寨司法所如何以“法理情”三线穿针,缝合这道邻里的“裂痕”。‍

“这是我开荒并一直耕种的土地,吴家不得私自占地!”鹿寨县鹿寨镇窑上村欧某某与吴某某因百年祖坟用地与开荒地界限发生激烈矛盾。

2023年,吴氏家族在维修、硬化并扩宽百年祖坟时,欧某某认为吴家侵占了其开荒并长期耕种的土地。虽经村委会协调达成“吴家祖坟面积不变,欧某某收回开荒地”的口头协议,欧某某随后也撬开吴家坟前水泥块收回开荒地,但矛盾未消。

2025年清明,吴家重新铺设水泥,冲突的火星瞬间复燃。愤怒的欧某某找到鹿寨司法所。

受理纠纷后,鹿寨司法所调解员刘人为带队深入调查,一遍遍梳理历史脉络与现状。“吴家的坟与我的土地一直是互不侵犯的,现要侵占我的开荒地把拜台扩宽,我坚决不同意!”欧某某愤怒地说。吴某某则辩解:“祖坟在此已有百年历史,这片地是吴家自留地,早年特意预留祭拜用。”双方均认为争议地块属于自己的。

村委会的调处意见书提供了关键支撑,村委会证实祖坟年限难考证,但2023年维修属实,周围确为欧某某开荒地。为此,调解员提出老拜台外土地归欧某某耕种,择日现场测量明确边界,双方表示同意。但在第二次现场调解时,吴家内部意见反复,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反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没有气馁,反复勘察现场,精准运用“法理情”融合的策略,层层推进。调解员首先援引《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2021修正)》第二十二条,明确告知吴家埋葬遗体的墓穴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清晰框定祖坟合法占地边界。

接着,调解员肯定欧某某开荒行为合法,同时指出其将作物耕种至他人祖坟拜台前的行为于情于理均不妥当。

“祖坟是根,土地是饭碗,都重要。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邻情分,难道不比一时之气更长久?为子孙后代留一个和睦的关系,才是真正的福气。”调解员敏锐捕捉到双方争执的核心是“争口气”,劝导双方着眼长远邻里和谐,各退一步。

法理清晰了,情理讲透了,心气也逐渐顺了,原本紧绷的气氛渐渐缓和。

经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欧某某向吴家支付象征性赔偿50元,用于修复被撬坏的老拜台水泥地。以现有田基为基准,延伸1.9米归欧某某耕种,界限内归吴家祭拜。协议达成的那一刻,欧某某的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对结果表示满意,吴家则对祖坟得到保护表示欣慰。

此案是鹿寨司法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基层矛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范。调解员以“法”为据,以“理”释法析情,以“情”促进和解。抓住最直接相关的《殡葬管理条例》,用具体标准解决了核心争议,体现了法律不是调解的唯一依据,但始终是调解不可逾越的底线和衡量权益的标尺。欧某某支付50元用于修复被其撬坏的水泥地,虽然金额很小,但其法律意义在于确认了欧某某破坏他人财产行为的错误性质,并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也给了吴家一个“台阶”,满足了其“祖坟被破坏一定要得到说法”的情感诉求,促进了和解。(陶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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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情交融!百年祖坟遇上开荒地,这场纠纷这样化解

发布时间:2025-06-15 11:25 来源:法治鹿寨

坟前水泥地被撬了又铺,

铺了又撬……

两家人争了两年

护祖坟还是守耕地?

请看鹿寨司法所如何以“法理情”三线穿针,缝合这道邻里的“裂痕”。‍

“这是我开荒并一直耕种的土地,吴家不得私自占地!”鹿寨县鹿寨镇窑上村欧某某与吴某某因百年祖坟用地与开荒地界限发生激烈矛盾。

2023年,吴氏家族在维修、硬化并扩宽百年祖坟时,欧某某认为吴家侵占了其开荒并长期耕种的土地。虽经村委会协调达成“吴家祖坟面积不变,欧某某收回开荒地”的口头协议,欧某某随后也撬开吴家坟前水泥块收回开荒地,但矛盾未消。

2025年清明,吴家重新铺设水泥,冲突的火星瞬间复燃。愤怒的欧某某找到鹿寨司法所。

受理纠纷后,鹿寨司法所调解员刘人为带队深入调查,一遍遍梳理历史脉络与现状。“吴家的坟与我的土地一直是互不侵犯的,现要侵占我的开荒地把拜台扩宽,我坚决不同意!”欧某某愤怒地说。吴某某则辩解:“祖坟在此已有百年历史,这片地是吴家自留地,早年特意预留祭拜用。”双方均认为争议地块属于自己的。

村委会的调处意见书提供了关键支撑,村委会证实祖坟年限难考证,但2023年维修属实,周围确为欧某某开荒地。为此,调解员提出老拜台外土地归欧某某耕种,择日现场测量明确边界,双方表示同意。但在第二次现场调解时,吴家内部意见反复,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反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没有气馁,反复勘察现场,精准运用“法理情”融合的策略,层层推进。调解员首先援引《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2021修正)》第二十二条,明确告知吴家埋葬遗体的墓穴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米,清晰框定祖坟合法占地边界。

接着,调解员肯定欧某某开荒行为合法,同时指出其将作物耕种至他人祖坟拜台前的行为于情于理均不妥当。

“祖坟是根,土地是饭碗,都重要。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邻情分,难道不比一时之气更长久?为子孙后代留一个和睦的关系,才是真正的福气。”调解员敏锐捕捉到双方争执的核心是“争口气”,劝导双方着眼长远邻里和谐,各退一步。

法理清晰了,情理讲透了,心气也逐渐顺了,原本紧绷的气氛渐渐缓和。

经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欧某某向吴家支付象征性赔偿50元,用于修复被撬坏的老拜台水泥地。以现有田基为基准,延伸1.9米归欧某某耕种,界限内归吴家祭拜。协议达成的那一刻,欧某某的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对结果表示满意,吴家则对祖坟得到保护表示欣慰。

此案是鹿寨司法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基层矛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范。调解员以“法”为据,以“理”释法析情,以“情”促进和解。抓住最直接相关的《殡葬管理条例》,用具体标准解决了核心争议,体现了法律不是调解的唯一依据,但始终是调解不可逾越的底线和衡量权益的标尺。欧某某支付50元用于修复被其撬坏的水泥地,虽然金额很小,但其法律意义在于确认了欧某某破坏他人财产行为的错误性质,并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也给了吴家一个“台阶”,满足了其“祖坟被破坏一定要得到说法”的情感诉求,促进了和解。(陶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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