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世国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覃世国,男,壮族,1975年11月生,中共党员,鹿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该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维护一方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覃世国同志努力钻研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工作业务等方面知识,能把所学的知识创造出工作效益。该同志最大的特点是实干。他身先士卒,多次与毒贩打交道。2007年3月他成功将毒贩陈元等一网打尽,当场缴获鸦片1.8斤,作案小汽车一辆。2008年,覃世国同志调任刑侦大队大队长。2008年至今鹿寨县命案18起全部告破,特别是2007年12月22日发生在鹿寨镇五星商厦的“2007.12.22抢劫杀人案”、“2008.7. 15”黄鑫兴故意杀人案”; “2008.12.22赵荣华杀人碎尸案”的侦破工作受到区公安厅的表扬。覃世国同志工作细致,破获一大批疑难案件,大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他始终把群众的利益和困难放在心上,想方设法为民排忧解难。该同志严于律已,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2003年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全区优秀公安派出所民警”; 2005年荣获柳州市第一届“龙城优秀青年民警”光荣称号;2007年被县委县政府推荐参加2007年度柳州市“十佳文明市民”评选获提名奖;2008年2月荣获“全区优秀公安派出所所长”光荣称号;2008年6月被评为柳州市“八桂先锋行”先进个人。
戴国江,男,汉族, 1970年9月生,中共党员,小学高级教师,现任拉沟小学校长。 该同志在我县边远的拉沟乡执教19年,担任校长15年。带领学校老师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前来学校考察工作的教育部、教育厅有关领导和市县领导的高度赞扬,同时也吸引了来自十多个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学校领导到学校参观学习。先后有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柳州电视台、广西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到校采访报道。 戴国江同志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努力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作为一位校长,他大力宣传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他以其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开拓进取的奉献精神,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凭着一种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辛苦耕耘在教育教学的第一线,为拉沟乡乃至鹿寨县的教育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拉沟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奉献了自己的力量。
潘忠宽同志,男,壮族,1954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黄冕乡幽兰村总支书。他立足本村实际,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带领辖区村民群众在发展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了新成绩。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08年荣获鹿寨县“八桂先锋行先进个人”。 潘忠宽同志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关于再用三年时间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自己的理论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坚定了政治立场,稳定了思想,增强了班子战斗力。 潘忠宽同志上任后,大胆地对班子进行教育整顿,提高素质,增强党支部、村委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实施基层组织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策略。经过几年的努力,群众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2008年人均纯收入达3600元。同时,集体经济也得到较大增强,在2008年底收入已超过6万元,村委的各项事业得到空前发展,给幽兰村带来了勃勃生机。 该同志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为民办实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支书,他走村串户,了解群众的困难,并为他们排扰,解决他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组织维群众修建河城到石冲的村级公路,维修幽兰屯至板林屯25公里的坑洼路段,解决群众行路难问题,组织人力维修纳马水库漏水问题;为板林、板屯、石冲三个屯群众安装闭路电视,在村内建立一座40平方米的混凝土结构卫生室,实现一体化卫生合作医疗。
许桂安,男,汉族,1953年12月生,现任寨沙镇供销社监事。许桂安是一位大公无私、热情大方、乐于助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的普通供销社职工。 寨沙镇供销社没有车子,为方便下乡开展服务农民活动,他无偿让出自己的车子给单位用。单位职工无力坚持购买养老保险,为使职工老有保障,去年他拿出自己的积蓄6万多元给职工垫支购买养老保险,缓解职工们的忧虑。单位改制后,他主动扛起了筹备建设供销社综合办公楼的重担,由于单位资金不足,影响工期,他无条件地拿出自己的23万元积蓄借给单位,确保了工程正常进行。许桂安关心群众疾苦,乐于助人。多年来,在他的脑海里已记不清帮助过多少人。许桂安品行端正,从不参与社会陋习,同时敢于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工作,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韦庆忠,男,壮族,1961年8月生,现任鹿寨县中渡镇石墨村民委主任。 该同志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投身于我县的三个文明建设。一是积极响应党的富农政策,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多年以来他利用所学的科学种植技术靠从事蔬菜种植勤劳致富,他致富不忘群众,先后为全村组建两个蔬菜农业合作社,规模定向种植蔬菜几百亩,使全村群众共同走上致富的道路。二是爱岗敬业,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文化建设中有突出贡献。他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在村委开办农家书屋,多次组织群众参加各类科技班培训,带领群众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农业知识比赛。 三是热心公益、服务群众,无私奉献奉献社会。2008年石墨村实施饮水工程,他积极组织群众集资并投工投劳。经常为村里养老院的五保老人送温暖。
韦娟,女,瑶族,1969年12月生,中共党员,鹿寨县政协委员,工商联理事会委员,曾获“柳州市禁毒好家庭”“柳州市诚信个体工商户”“柳州市文明诚信经营者”等荣誉,现为鹿寨县意尔康专卖店经理。 韦娟同志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关心五保户和孤寡老人,连续几年来都到石路独羊村慰问五保户,并给他们送去实物和现金。 她爱人的父母都是81岁的老人,十五年来,他们的生活费都由韦娟同志承担,她觉得这是她们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经常与企业领导共商发展大计,与工商联的领导深入企业进行观摩学习,互相促进。她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禁毒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在柳州市举行“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中,被评为市里的“禁毒好家庭”。 总之,韦娟是一个爱岗敬业,严于律已,为人耿直,待人诚恳,乐于奉献的好市民。
林柽华,男,汉族, 1949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华光机械厂厂长。 该同志自1996年创办广西鹿寨县华光机械厂以来,他以事业的挚爱为动力,坚持以高度的责任心要求自己,务实苦干、兢兢业业、奉献精神强,特别在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工作中更是倾注了满腔热血和汗水,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2004年、2005年、2007年被评为鹿寨县“优秀政协委员”,2005年被评为“文明市民”2006年获自治区授予“全区扶残、助残先进个人”称号,2008年获鹿寨县“八桂先锋行”先进个人称号,2008年获县直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9年获县委、县政府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近年来该同志主要先进事迹:①2003年出资6000元为鹿寨镇龙田村黎家玉建房。②2005年为鹿寨镇受灾群众捐款5000元。③2004年至2007年,资助了鹿寨镇、寨沙镇、四排乡、江口乡的十多名贫困生完成初中学业④2008年在“5.12”震灾中,他以华光机械厂的名义捐款5000多元。2008年底,他又为鹿寨镇龙田村及其他乡镇出资40000多元用于修建村里的公共设施、修路及饮水等。⑤为员工筹集医疗费1万多元。
梁凡,男,汉族,1965年5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地税局稽查局局长。 该同志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我国税收政策,热爱税收工作,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开展各项工作前制订工作方案和措施,严格按计划开展工作及时上报有关资料,组织实施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和日常稽查,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通过自身的爱好,积极推进我县乒乓球运动的发展,使不少市民能改变不良习惯,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提高了我县市民素质,促进我县文体活动开展。 该同志还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敢于同税收违法行为作斗争,能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坚持廉政建设制度。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模范执行各项党纪、政纪、法纪,严律于已,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不违反税收政策法规,乱征滥罚,不以权谋私,不以税谋私,为营造崇廉、尚廉、学廉、守廉的良好氛围,筑牢抵御风险的思想防线,作出了贡献和努力。
闭团修,男,壮族,1949年5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四排乡吉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该同志针对吉云村山地和田地多的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政府和制糖企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培育甘蔗这一主导产业,确保农民致富有门路。通过走村入户开会宣传发动,让群众懂得了甘蔗生产的市场形势和相关优惠政策。同时,他还多次邀请县、乡技术员到村屯举办培训班,并组织群众代表到雒容镇参观甘蔗生产,让群众开了眼界,更增强了群众种蔗致富的信心。至今全村460 户2100 多人共发展甘蔗3229亩,2008/2009榨季进厂原料蔗9973吨,全村人均收入仅此一项增加1200元。甘蔗生产成了吉云村经济主导产业。 闭团修通过开展多形式“一帮二”的帮扶活动(即一个村干每年负责帮扶一至两户贫困户脱贫致富)积极帮助贫困农户,几年来,他们村两委干部共帮扶了15户困难家庭走上了致富路。这种做法得到了县委刘芳书记的充分肯定,认为这是真正“授人以渔”,是“造血”型扶持。从2002年至今,多方筹集争取资金31.2万元修建了村委办公楼、吉云至那当的村级路和修复了鹿塘水库灌区渠道等,极大地改变全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为群众致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郭飞雁,男,壮族,1985年5月生,共青团员,现为鹿寨县鹿寨镇波井村一名普通的青年农民。 现年24岁的郭飞雁仅有初中文化,然而,由于养猪使他成了远近闻名的能人,不但自家经济上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而且还给附近村民带来了很多实惠,深受村民的喜爱。目前他养有肉猪400多头,年出栏达800多头,承包鱼塘22亩,种植甘蔗52亩,走出了一条养种相结合的综合生态养殖路。郭飞雁同志在养殖三元杂肉猪的养殖上认真钻研,总结出了一定的养殖经验,经常为乡亲们进行技术指导,被称为“农村青年的榜样,致富路上的楷模”。 郭飞雁靠着自己的努力走上了致富之路,同时也获得了市青年科技示范户,星火带头人,致富带头人等荣誉称号,2009年5月22日,柳州日报在第四版刊登了名为“让青春飞扬在精彩的时代——‘全国团建先进县’鹿寨县团委工作纪实”的文章,文章中就介绍了郭飞雁从2004年开始依靠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的3万元小额贷款开始创业的事迹。在他的带动与帮助下,鹿寨镇的很多农村青年都走上了养殖致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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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世国同志先进事迹简介
覃世国,男,壮族,1975年11月生,中共党员,鹿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该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维护一方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覃世国同志努力钻研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工作业务等方面知识,能把所学的知识创造出工作效益。该同志最大的特点是实干。他身先士卒,多次与毒贩打交道。2007年3月他成功将毒贩陈元等一网打尽,当场缴获鸦片1.8斤,作案小汽车一辆。2008年,覃世国同志调任刑侦大队大队长。2008年至今鹿寨县命案18起全部告破,特别是2007年12月22日发生在鹿寨镇五星商厦的“2007.12.22抢劫杀人案”、“2008.7. 15”黄鑫兴故意杀人案”; “2008.12.22赵荣华杀人碎尸案”的侦破工作受到区公安厅的表扬。覃世国同志工作细致,破获一大批疑难案件,大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他始终把群众的利益和困难放在心上,想方设法为民排忧解难。该同志严于律已,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2003年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全区优秀公安派出所民警”; 2005年荣获柳州市第一届“龙城优秀青年民警”光荣称号;2007年被县委县政府推荐参加2007年度柳州市“十佳文明市民”评选获提名奖;2008年2月荣获“全区优秀公安派出所所长”光荣称号;2008年6月被评为柳州市“八桂先锋行”先进个人。
戴国江,男,汉族, 1970年9月生,中共党员,小学高级教师,现任拉沟小学校长。 该同志在我县边远的拉沟乡执教19年,担任校长15年。带领学校老师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前来学校考察工作的教育部、教育厅有关领导和市县领导的高度赞扬,同时也吸引了来自十多个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学校领导到学校参观学习。先后有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柳州电视台、广西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到校采访报道。 戴国江同志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努力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作为一位校长,他大力宣传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他以其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开拓进取的奉献精神,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凭着一种锲而不舍的敬业精神,辛苦耕耘在教育教学的第一线,为拉沟乡乃至鹿寨县的教育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拉沟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奉献了自己的力量。
潘忠宽同志,男,壮族,1954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黄冕乡幽兰村总支书。他立足本村实际,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带领辖区村民群众在发展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了新成绩。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08年荣获鹿寨县“八桂先锋行先进个人”。 潘忠宽同志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关于再用三年时间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自己的理论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坚定了政治立场,稳定了思想,增强了班子战斗力。 潘忠宽同志上任后,大胆地对班子进行教育整顿,提高素质,增强党支部、村委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按照“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实施基层组织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策略。经过几年的努力,群众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2008年人均纯收入达3600元。同时,集体经济也得到较大增强,在2008年底收入已超过6万元,村委的各项事业得到空前发展,给幽兰村带来了勃勃生机。 该同志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为民办实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支书,他走村串户,了解群众的困难,并为他们排扰,解决他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组织维群众修建河城到石冲的村级公路,维修幽兰屯至板林屯25公里的坑洼路段,解决群众行路难问题,组织人力维修纳马水库漏水问题;为板林、板屯、石冲三个屯群众安装闭路电视,在村内建立一座40平方米的混凝土结构卫生室,实现一体化卫生合作医疗。
许桂安,男,汉族,1953年12月生,现任寨沙镇供销社监事。许桂安是一位大公无私、热情大方、乐于助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的普通供销社职工。 寨沙镇供销社没有车子,为方便下乡开展服务农民活动,他无偿让出自己的车子给单位用。单位职工无力坚持购买养老保险,为使职工老有保障,去年他拿出自己的积蓄6万多元给职工垫支购买养老保险,缓解职工们的忧虑。单位改制后,他主动扛起了筹备建设供销社综合办公楼的重担,由于单位资金不足,影响工期,他无条件地拿出自己的23万元积蓄借给单位,确保了工程正常进行。许桂安关心群众疾苦,乐于助人。多年来,在他的脑海里已记不清帮助过多少人。许桂安品行端正,从不参与社会陋习,同时敢于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工作,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韦庆忠,男,壮族,1961年8月生,现任鹿寨县中渡镇石墨村民委主任。 该同志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投身于我县的三个文明建设。一是积极响应党的富农政策,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多年以来他利用所学的科学种植技术靠从事蔬菜种植勤劳致富,他致富不忘群众,先后为全村组建两个蔬菜农业合作社,规模定向种植蔬菜几百亩,使全村群众共同走上致富的道路。二是爱岗敬业,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文化建设中有突出贡献。他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在村委开办农家书屋,多次组织群众参加各类科技班培训,带领群众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农业知识比赛。 三是热心公益、服务群众,无私奉献奉献社会。2008年石墨村实施饮水工程,他积极组织群众集资并投工投劳。经常为村里养老院的五保老人送温暖。
韦娟,女,瑶族,1969年12月生,中共党员,鹿寨县政协委员,工商联理事会委员,曾获“柳州市禁毒好家庭”“柳州市诚信个体工商户”“柳州市文明诚信经营者”等荣誉,现为鹿寨县意尔康专卖店经理。 韦娟同志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关心五保户和孤寡老人,连续几年来都到石路独羊村慰问五保户,并给他们送去实物和现金。 她爱人的父母都是81岁的老人,十五年来,他们的生活费都由韦娟同志承担,她觉得这是她们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经常与企业领导共商发展大计,与工商联的领导深入企业进行观摩学习,互相促进。她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禁毒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在柳州市举行“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中,被评为市里的“禁毒好家庭”。 总之,韦娟是一个爱岗敬业,严于律已,为人耿直,待人诚恳,乐于奉献的好市民。
林柽华,男,汉族, 1949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华光机械厂厂长。 该同志自1996年创办广西鹿寨县华光机械厂以来,他以事业的挚爱为动力,坚持以高度的责任心要求自己,务实苦干、兢兢业业、奉献精神强,特别在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工作中更是倾注了满腔热血和汗水,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2004年、2005年、2007年被评为鹿寨县“优秀政协委员”,2005年被评为“文明市民”2006年获自治区授予“全区扶残、助残先进个人”称号,2008年获鹿寨县“八桂先锋行”先进个人称号,2008年获县直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9年获县委、县政府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近年来该同志主要先进事迹:①2003年出资6000元为鹿寨镇龙田村黎家玉建房。②2005年为鹿寨镇受灾群众捐款5000元。③2004年至2007年,资助了鹿寨镇、寨沙镇、四排乡、江口乡的十多名贫困生完成初中学业④2008年在“5.12”震灾中,他以华光机械厂的名义捐款5000多元。2008年底,他又为鹿寨镇龙田村及其他乡镇出资40000多元用于修建村里的公共设施、修路及饮水等。⑤为员工筹集医疗费1万多元。
梁凡,男,汉族,1965年5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地税局稽查局局长。 该同志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我国税收政策,热爱税收工作,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开展各项工作前制订工作方案和措施,严格按计划开展工作及时上报有关资料,组织实施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和日常稽查,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通过自身的爱好,积极推进我县乒乓球运动的发展,使不少市民能改变不良习惯,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提高了我县市民素质,促进我县文体活动开展。 该同志还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敢于同税收违法行为作斗争,能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坚持廉政建设制度。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模范执行各项党纪、政纪、法纪,严律于已,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不违反税收政策法规,乱征滥罚,不以权谋私,不以税谋私,为营造崇廉、尚廉、学廉、守廉的良好氛围,筑牢抵御风险的思想防线,作出了贡献和努力。
闭团修,男,壮族,1949年5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四排乡吉云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该同志针对吉云村山地和田地多的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政府和制糖企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培育甘蔗这一主导产业,确保农民致富有门路。通过走村入户开会宣传发动,让群众懂得了甘蔗生产的市场形势和相关优惠政策。同时,他还多次邀请县、乡技术员到村屯举办培训班,并组织群众代表到雒容镇参观甘蔗生产,让群众开了眼界,更增强了群众种蔗致富的信心。至今全村460 户2100 多人共发展甘蔗3229亩,2008/2009榨季进厂原料蔗9973吨,全村人均收入仅此一项增加1200元。甘蔗生产成了吉云村经济主导产业。 闭团修通过开展多形式“一帮二”的帮扶活动(即一个村干每年负责帮扶一至两户贫困户脱贫致富)积极帮助贫困农户,几年来,他们村两委干部共帮扶了15户困难家庭走上了致富路。这种做法得到了县委刘芳书记的充分肯定,认为这是真正“授人以渔”,是“造血”型扶持。从2002年至今,多方筹集争取资金31.2万元修建了村委办公楼、吉云至那当的村级路和修复了鹿塘水库灌区渠道等,极大地改变全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为群众致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郭飞雁,男,壮族,1985年5月生,共青团员,现为鹿寨县鹿寨镇波井村一名普通的青年农民。 现年24岁的郭飞雁仅有初中文化,然而,由于养猪使他成了远近闻名的能人,不但自家经济上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而且还给附近村民带来了很多实惠,深受村民的喜爱。目前他养有肉猪400多头,年出栏达800多头,承包鱼塘22亩,种植甘蔗52亩,走出了一条养种相结合的综合生态养殖路。郭飞雁同志在养殖三元杂肉猪的养殖上认真钻研,总结出了一定的养殖经验,经常为乡亲们进行技术指导,被称为“农村青年的榜样,致富路上的楷模”。 郭飞雁靠着自己的努力走上了致富之路,同时也获得了市青年科技示范户,星火带头人,致富带头人等荣誉称号,2009年5月22日,柳州日报在第四版刊登了名为“让青春飞扬在精彩的时代——‘全国团建先进县’鹿寨县团委工作纪实”的文章,文章中就介绍了郭飞雁从2004年开始依靠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的3万元小额贷款开始创业的事迹。在他的带动与帮助下,鹿寨镇的很多农村青年都走上了养殖致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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