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招录】2013年鹿寨县乡镇城管中队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3-06-28 10:49
来源: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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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力推动城建塑县战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实现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鹿编(2013)18号文件精神,成立鹿寨县乡镇城管中队,面向社会招聘乡镇城管中队协管员39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乡镇城管中队协管员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协助乡镇城管中队行使园林绿化、市政公共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二)工资待遇。在新标准未出台之前,按现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即1500元∕月(含5险费)。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 (四)具有乡镇本地户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的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7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鹿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股。两处均可报名。 (三)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者,可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上下载或现场领取并填写《鹿寨县乡镇城管中队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四)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验证后原件退回,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不收报名费。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聘请的,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后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的组织及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乡镇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一)根据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和各乡镇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申请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 经考察合格,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可以申请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乡镇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属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得出结论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相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面试、考察、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等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附:1. 2013年鹿寨县乡镇城管中队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鹿寨县乡镇城管中队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2. 2013年鹿寨县乡镇城管中队招聘协管员计划条件表

2013年鹿寨县乡镇城管中队招聘协管员计划条件表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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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6-28 10:49 来源: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有力推动城建塑县战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实现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鹿编(2013)18号文件精神,成立鹿寨县乡镇城管中队,面向社会招聘乡镇城管中队协管员39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乡镇城管中队协管员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协助乡镇城管中队行使园林绿化、市政公共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二)工资待遇。在新标准未出台之前,按现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即1500元∕月(含5险费)。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 (四)具有乡镇本地户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的岗位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7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鹿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股。两处均可报名。 (三)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者,可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上下载或现场领取并填写《鹿寨县乡镇城管中队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四)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验证后原件退回,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不收报名费。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聘请的,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后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的组织及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乡镇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一)根据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和各乡镇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申请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 经考察合格,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可以申请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乡镇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属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得出结论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相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面试、考察、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等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附:1. 2013年鹿寨县乡镇城管中队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鹿寨县乡镇城管中队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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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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