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下半年鹿寨县专利资助及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30 15:54
来源: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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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专利权人:

  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才的积极性,提高以发明专利为核心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县科技、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现依据《鹿寨县专利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组织开展2016年下半年鹿寨县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7月1日—2016年11月15日的专利申请费资助和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

  二、申报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0日,逾期将不再申请办理。

  三、申请专利资助和奖励的同时,要求填写鹿寨县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相关表格(附件1、附件2)及材料一式二份。

  (一)申请专利资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1、《鹿寨县(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附件1);

  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的发票复印件;

  4、专利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社团登记证等)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办理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专利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出具代办委托书和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共同专利申请的须出具共同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签名并按手印;

  6、以上要求的复印件,都需要提供原件备核。

  (二)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奖励须提供以下材料:

  1、《鹿寨县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附件2);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该专利审定授权说明书首页复印件;

  4、专利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社团登记证等)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办理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专利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共同专利申请的须出具共同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签名并按手印;

  6、以上要求的复印件,都需要提供原件备核。

  四、受理的方式:

  提交材料送交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知识产权股。

  联 系 人:唐海燕  邓志欢   莫 芳

  联系电话:6807803

  地 址:鹿寨县汇一联十楼知识产权股

        附件1:鹿寨县(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xls

         附件2.鹿寨县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xls

         附件3:委 托 书模板.doc

        附件4:授权书模板.doc

  

 

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2016年11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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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下半年鹿寨县专利资助及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30 15:54 来源: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专利权人:

  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才的积极性,提高以发明专利为核心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县科技、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现依据《鹿寨县专利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组织开展2016年下半年鹿寨县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7月1日—2016年11月15日的专利申请费资助和发明专利授权的奖励。

  二、申报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10日,逾期将不再申请办理。

  三、申请专利资助和奖励的同时,要求填写鹿寨县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相关表格(附件1、附件2)及材料一式二份。

  (一)申请专利资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1、《鹿寨县(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附件1);

  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申请费用的发票复印件;

  4、专利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社团登记证等)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办理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专利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出具代办委托书和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共同专利申请的须出具共同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签名并按手印;

  6、以上要求的复印件,都需要提供原件备核。

  (二)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奖励须提供以下材料:

  1、《鹿寨县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附件2);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该专利审定授权说明书首页复印件;

  4、专利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社团登记证等)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办理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专利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共同专利申请的须出具共同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签名并按手印;

  6、以上要求的复印件,都需要提供原件备核。

  四、受理的方式:

  提交材料送交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知识产权股。

  联 系 人:唐海燕  邓志欢   莫 芳

  联系电话:6807803

  地 址:鹿寨县汇一联十楼知识产权股

        附件1:鹿寨县(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xls

         附件2.鹿寨县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xls

         附件3:委 托 书模板.doc

        附件4:授权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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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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