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7-05-19 16:09
来源:鹿寨县交管大队
  • 字体大小:[
  • ]

亲爱的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

  您们好!

  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创建“全区精神文明先进县城”的活动,道路交通秩序是否文明、规范、有序,既是国家文明城市验收的一个重要指标,也关乎您们每个人的人身安全和形象,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为此,我们特向您们发出倡议: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当文明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

  二、各类车辆有序停放,二轮摩托车、电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停放在人行道施划的泊位内,机动车应该停放在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内,不要随意乱停乱放。

  三、低速车、拖拉机、三轮车严禁载人载客。

  四、不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驾驶和乘坐无牌无证、报废、套牌假牌车辆上道路行驶。

  五、公共汽车按停靠点上下乘客,不在站点内滞留待客,不在站点外随意拦停乘车。在有条件停车的地方搭乘出租车,出租车请不要在交岔路口、道路中间、公共汽车停靠点等繁忙路段停车上下客,即停即走,不在非候客地点停车候客。

  六、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不抢红灯、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随意变更车道、开车不接打手机,夜间文明使用车灯。

  七、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八、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马路,应当走斑马线;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衷心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朋友们能够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出行,争做文明交通的安全使者,为建设“全区精神文明县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打印本页 关闭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要事公告 导航
告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5-19 16:09 来源:鹿寨县交管大队

亲爱的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

  您们好!

  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创建“全区精神文明先进县城”的活动,道路交通秩序是否文明、规范、有序,既是国家文明城市验收的一个重要指标,也关乎您们每个人的人身安全和形象,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为此,我们特向您们发出倡议: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当文明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

  二、各类车辆有序停放,二轮摩托车、电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停放在人行道施划的泊位内,机动车应该停放在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内,不要随意乱停乱放。

  三、低速车、拖拉机、三轮车严禁载人载客。

  四、不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驾驶和乘坐无牌无证、报废、套牌假牌车辆上道路行驶。

  五、公共汽车按停靠点上下乘客,不在站点内滞留待客,不在站点外随意拦停乘车。在有条件停车的地方搭乘出租车,出租车请不要在交岔路口、道路中间、公共汽车停靠点等繁忙路段停车上下客,即停即走,不在非候客地点停车候客。

  六、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不抢红灯、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随意变更车道、开车不接打手机,夜间文明使用车灯。

  七、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八、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马路,应当走斑马线;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衷心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朋友们能够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出行,争做文明交通的安全使者,为建设“全区精神文明县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