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及一季度稳岗留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10:30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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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倡议就地过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染的风险,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增长促投资两手抓,“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全力做好当前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了《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及一季度稳岗留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lzxysbgs@163.com);电话(0772-683927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及一季度稳岗留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倡议就地过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染的风险,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增长促投资两手抓,“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全力做好当前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抢先机开新局

(一)对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速的奖励

1.2020年工业产值2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3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2.2020年工业产值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的(不含1亿元)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3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2020年工业产值1亿元(含1亿元)至3亿元(不含3亿元)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2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万元。

4.2020年工业产值3亿元(含3亿元)至5亿元(不含5亿元)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2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2020年工业产值5亿元(含5亿元)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1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6.2020年工业产值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1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对2020年新上规企业(含规下转规上)总产值奖励

1.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3000-5000万元奖励3万元。

2.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5000万元以上奖励5万元。

第(一)、(二)项以柳州市统计局反馈数据作为依据,奖励名单由县统计局提供给县科工贸局进行核实上报。

(三)对规下工业企业的奖励

1.2021年一季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不含)以下的规下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2021年一季度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以县税务局反馈数据为依据,并由县税务局提供给县科工贸局进行核实上报。

申请奖励的企业必须为在我县注册的独立法人,并能提供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合法的对公账户,符合财会管理规定才能安排拨付。(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二、鼓励工业企业拓展销路

继续鼓励规上工业企业积极参加广西“33消费节”线上销售活动。通过企业入驻阿里巴巴1688平台开展线上销售活动,拓展企业线上销售渠道,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促进企业稳产增产。继续鼓励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积极参加广西“33消费节”线上销售活动。通过实体门店现场扫码发放消费券吸引即时消费、支付平台线上发放消费券引流到线下实体店消费,提升促销活动吸引力,扩大活动成效。(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局)

三、对达产批零住餐法人企业给予奖励

对2021年第一季度凡属我县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对鹿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相应档次的奖励。

1.批发业: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奖励3万元。

2.零售业: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奖励3万元。

3.住宿业: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150万元以上奖励3万元。

4.餐饮业: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150万元以上奖励3万元。

以柳州市统计局反馈的2021年第一季度数据作为奖励依据,并由县统计局提供给县科工贸局进行核实上报。(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局)

四、深入企业开展送温暖活动

倡导企业加大落实员工节日福利,为外地留鹿企业员工开展暖心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和上门服务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组织开展送文化(节目)进企业、职业培训、劳动讲堂等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面向留鹿企业员工免费开放。(牵头单位: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文体广旅局、团县委、县妇联)

五、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与经济稳增长有机结合等方面宣传,营造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全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开展“服务企业促发展”专项行动,通过“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以及按照《鹿寨县领导联系服务企业生产运行工作方案》由县领导、县直部门挂点联系服务企业活动,由县领导以及县直部门面对面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春节期间及一季度企业生产用工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具体问题,为在建重大产业项目保质量抢工期提供保障,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确保工业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服务企业挂点部门)

七、鼓励鹿寨本地游优惠政策

(一)香桥公园

活动期间香桥公园实行门票25元/人。

(二)荷色乡栈农家乐

活动期间内到荷色乡栈农家乐住宿,可享受八折优惠活动价格(不限房型),连续住宿2天(含2天)以上的享受7折优惠,连续住宿3天(含3天)以上的享受6折优惠,凡是用餐可以享受餐费九折优惠,不限消费金额和菜品。

(三)中渡游船

活动期间内乘坐中渡古镇游船,实行船票15元/人。

(四)拉沟五家景区、汽车营地

活动期间内到拉沟五家景区住宿,可享受八折优惠活动价格(不限房型),连续住宿2天(含2天)以上的享受7折优惠,连续住宿3天(含3天)以上的享受6折优惠,凡是用餐可以享受餐费九折优惠,不限消费金额和菜品。

(五)祥鹿影城

在活动期间内到祥鹿影城观影的顾客可享受档期影票7折优惠价格购票(会员不再享受折中折优惠价),每张影票再赠送价值24元的观影套餐(爆米花+饮料)1份,另外购买影城卖品可享受8折优惠。

本条第(一)至(五)项优惠政策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和享受,优惠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8日,办理优惠、进入景区和经营场所均严格执行现行冬春季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景区开放安全、平稳、有序,确保进入景区人员和广大游客的健康安全。(牵头单位:县祥鹿商务服务公司)

八、开展春节关怀大礼包发放活动

(一)发放对象:在鹿寨就地过春节的非柳州籍规上工业企业、限额(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职工(同时在柳州市境内无房产),涉及应发放对象有关数据由县科工贸局统计核实后提供给县祥鹿商务服务公司。

(二)活动时间:2月8日—3月10日完成发放。

(三)发放政策:大礼包一份(价值1088元)。

(四)领取方式:由各企业主代为发放,如企业主虚领礼包或职工领取礼包后春节期间离鹿的,经查实予以追缴。

受理单位:县祥鹿商务服务公司

          县科工贸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各企业申报的同一奖项不重复、不叠加、不累计,以最高奖项为准,各企业要严格申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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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及一季度稳岗留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0:30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倡议就地过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染的风险,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增长促投资两手抓,“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全力做好当前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了《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及一季度稳岗留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lzxysbgs@163.com);电话(0772-683927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及一季度稳岗留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倡议就地过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染的风险,坚持疫情防控和稳增长促投资两手抓,“奋战一季度 加力开新局”,全力做好当前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抢先机开新局

(一)对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增速的奖励

1.2020年工业产值2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3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2.2020年工业产值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的(不含1亿元)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3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2020年工业产值1亿元(含1亿元)至3亿元(不含3亿元)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2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万元。

4.2020年工业产值3亿元(含3亿元)至5亿元(不含5亿元)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2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2020年工业产值5亿元(含5亿元)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1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6.2020年工业产值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1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对2020年新上规企业(含规下转规上)总产值奖励

1.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3000-5000万元奖励3万元。

2.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5000万元以上奖励5万元。

第(一)、(二)项以柳州市统计局反馈数据作为依据,奖励名单由县统计局提供给县科工贸局进行核实上报。

(三)对规下工业企业的奖励

1.2021年一季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不含)以下的规下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2021年一季度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以县税务局反馈数据为依据,并由县税务局提供给县科工贸局进行核实上报。

申请奖励的企业必须为在我县注册的独立法人,并能提供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合法的对公账户,符合财会管理规定才能安排拨付。(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二、鼓励工业企业拓展销路

继续鼓励规上工业企业积极参加广西“33消费节”线上销售活动。通过企业入驻阿里巴巴1688平台开展线上销售活动,拓展企业线上销售渠道,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促进企业稳产增产。继续鼓励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积极参加广西“33消费节”线上销售活动。通过实体门店现场扫码发放消费券吸引即时消费、支付平台线上发放消费券引流到线下实体店消费,提升促销活动吸引力,扩大活动成效。(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局)

三、对达产批零住餐法人企业给予奖励

对2021年第一季度凡属我县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对鹿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相应档次的奖励。

1.批发业: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奖励3万元。

2.零售业: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奖励3万元。

3.住宿业: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150万元以上奖励3万元。

4.餐饮业: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150万元以上奖励3万元。

以柳州市统计局反馈的2021年第一季度数据作为奖励依据,并由县统计局提供给县科工贸局进行核实上报。(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局)

四、深入企业开展送温暖活动

倡导企业加大落实员工节日福利,为外地留鹿企业员工开展暖心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和上门服务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组织开展送文化(节目)进企业、职业培训、劳动讲堂等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面向留鹿企业员工免费开放。(牵头单位: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文体广旅局、团县委、县妇联)

五、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与经济稳增长有机结合等方面宣传,营造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全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开展“服务企业促发展”专项行动,通过“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以及按照《鹿寨县领导联系服务企业生产运行工作方案》由县领导、县直部门挂点联系服务企业活动,由县领导以及县直部门面对面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春节期间及一季度企业生产用工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具体问题,为在建重大产业项目保质量抢工期提供保障,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确保工业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服务企业挂点部门)

七、鼓励鹿寨本地游优惠政策

(一)香桥公园

活动期间香桥公园实行门票25元/人。

(二)荷色乡栈农家乐

活动期间内到荷色乡栈农家乐住宿,可享受八折优惠活动价格(不限房型),连续住宿2天(含2天)以上的享受7折优惠,连续住宿3天(含3天)以上的享受6折优惠,凡是用餐可以享受餐费九折优惠,不限消费金额和菜品。

(三)中渡游船

活动期间内乘坐中渡古镇游船,实行船票15元/人。

(四)拉沟五家景区、汽车营地

活动期间内到拉沟五家景区住宿,可享受八折优惠活动价格(不限房型),连续住宿2天(含2天)以上的享受7折优惠,连续住宿3天(含3天)以上的享受6折优惠,凡是用餐可以享受餐费九折优惠,不限消费金额和菜品。

(五)祥鹿影城

在活动期间内到祥鹿影城观影的顾客可享受档期影票7折优惠价格购票(会员不再享受折中折优惠价),每张影票再赠送价值24元的观影套餐(爆米花+饮料)1份,另外购买影城卖品可享受8折优惠。

本条第(一)至(五)项优惠政策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和享受,优惠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8日,办理优惠、进入景区和经营场所均严格执行现行冬春季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景区开放安全、平稳、有序,确保进入景区人员和广大游客的健康安全。(牵头单位:县祥鹿商务服务公司)

八、开展春节关怀大礼包发放活动

(一)发放对象:在鹿寨就地过春节的非柳州籍规上工业企业、限额(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职工(同时在柳州市境内无房产),涉及应发放对象有关数据由县科工贸局统计核实后提供给县祥鹿商务服务公司。

(二)活动时间:2月8日—3月10日完成发放。

(三)发放政策:大礼包一份(价值1088元)。

(四)领取方式:由各企业主代为发放,如企业主虚领礼包或职工领取礼包后春节期间离鹿的,经查实予以追缴。

受理单位:县祥鹿商务服务公司

          县科工贸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各企业申报的同一奖项不重复、不叠加、不累计,以最高奖项为准,各企业要严格申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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