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1 18:09
来源:鹿寨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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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柳职办〔2021〕16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鹿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鹿职办〔2021〕2号)文件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事业人才需求,现就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以下人员均可申报:

1.在鹿寨县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不在鹿寨县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托管在鹿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人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四)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申报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取得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取得职称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途经

1.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已在鹿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推荐申报。在我县影视、美术、动漫、工艺美术、文学创作等专业领域取得行业认可成果的自由职业者,可由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1)大学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中专学历,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2.中专学历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员级职称。

3.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请查询柳州市和自治区各系列文件公告。

(三)申报程序与材料

1.申报方式。今年在我县申报职称的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2.个人信息。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学历情况由用人单位或推荐单位通过个人档案、教育部学信网等方式进行核验。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下一级职称证书信息在职称申报系统中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匹配的,不再要求提供职称证书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及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e.gx12333.net/)进行学时登记。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1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0年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的重要参考条件。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已实现数据共享,无需个人提供证明材料,本行业继续教育任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辅助材料。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的身份证号不一致,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推荐要求

(一)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对自由职业者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各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审议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

(二)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职改办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审时间安排。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上报第一批时间2021年7月1日至8月15日,第二批时间2021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中级、高级职称评审请查询柳州市和自治区各系列时间安排。

五、纪律要求

(一)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失信情况书面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个人申报材料造假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诚信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职称失信情况全区数据共享。

(二)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申报业务网址:https://www.gxrczc.com/splash

技术客服电话:0771-5505013

鹿寨县职改办电话:0772-6820195

鹿寨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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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1 18:09 来源:鹿寨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柳职办〔2021〕16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鹿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鹿职办〔2021〕2号)文件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事业人才需求,现就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以下人员均可申报:

1.在鹿寨县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不在鹿寨县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托管在鹿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人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四)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申报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取得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取得职称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途经

1.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已在鹿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推荐申报。在我县影视、美术、动漫、工艺美术、文学创作等专业领域取得行业认可成果的自由职业者,可由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1)大学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中专学历,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2.中专学历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员级职称。

3.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请查询柳州市和自治区各系列文件公告。

(三)申报程序与材料

1.申报方式。今年在我县申报职称的统一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2.个人信息。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学历情况由用人单位或推荐单位通过个人档案、教育部学信网等方式进行核验。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下一级职称证书信息在职称申报系统中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匹配的,不再要求提供职称证书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及时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e.gx12333.net/)进行学时登记。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1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0年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的重要参考条件。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已实现数据共享,无需个人提供证明材料,本行业继续教育任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辅助材料。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的身份证号不一致,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推荐要求

(一)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对自由职业者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各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审议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

(二)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职改办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审时间安排。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上报第一批时间2021年7月1日至8月15日,第二批时间2021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中级、高级职称评审请查询柳州市和自治区各系列时间安排。

五、纪律要求

(一)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失信情况书面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个人申报材料造假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诚信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职称失信情况全区数据共享。

(二)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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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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