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2 17:17
来源:鹿寨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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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开展鹿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进行内、外业复核后,经柳州市水利局审核,形成了鹿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县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664.26km², 主要分布在导江乡江口乡鹿寨镇四排镇寨沙镇拉沟乡平山镇黄冕镇中渡镇(详见附图),具体范围请到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二、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全垦整地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应当优先植树造林,应当采取沿等高线带状局部整地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2025122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鹿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复核技术报告(报批稿)

附件2:鹿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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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2 17:17 来源:鹿寨县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县水利局牵头组织开展鹿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进行内、外业复核后,经柳州市水利局审核,形成了鹿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县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664.26km², 主要分布在导江乡江口乡鹿寨镇四排镇寨沙镇拉沟乡平山镇黄冕镇中渡镇(详见附图),具体范围请到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二、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全垦整地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应当优先植树造林,应当采取沿等高线带状局部整地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2025122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鹿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复核技术报告(报批稿)

附件2:鹿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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