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办〔2016〕8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18 17:25
来源: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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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市驻鹿各单位:

  《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鹿寨县委办公室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4日       

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方案


为提升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优化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增强我县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拓宽我县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以盘活县域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达到电商精准扶贫的效果,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为抓手,以实现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支持农村种植、养殖大户和面向农村的连锁商贸企业、物流企业、电商企业等整合资源,结合实体网络、售后服务渠道等搭建公益性为主的农村流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带动农副产品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快速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与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主要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搭建平台、培训人才等方式,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县域现有市场、信息、设施、流通、监管等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探索建立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新的模式和机制,及时跟进配套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三)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先行先试,集中政府、行业组织、高校、骨干企业资源,帮助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提升示范效应。

(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紧密结合各乡镇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优先选择农民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工作,不断深化应用,探索具有农村特色、可复制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围绕“鹿寨蜜橙”“寨沙头菜”“裕康葡萄”等特色品牌,鼓励引导借力电子商务,深度开发优质品牌,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五)建立平台,整合资源。通过搭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实现县、乡、村整体联动,依托阿里巴巴“村淘”搭建和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依托阿里巴巴“淘宝大学”柳州县域人才服务商培养各类电商人才。

三、工作目标

利用两年时间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程,通过搭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农产品产业链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不断提升我县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努力开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新局面,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同时,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加强我县网络电商基础设施、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进入乡镇开展业务,依法给予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具体目标:

——农村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持续增长。2017年底,全县主要农副产品、农村地区加工品、农村旅游服务网络销售额(含电商平台采购额)同比增长50%;有网购行为的农村居民占农村居民总数的比例同比增长50%以上;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40%以上。

——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全面提升。2017年底,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普及取得重大进展,培训电子商务人员10000人次,开设淘宝、阿里巴巴、微店等网店达300家以上,培育本土电商企业50家以上,形成网销农产品品牌20个。

——农村电子商务载体建设稳步推进。2017年底,依托阿里巴巴“农村淘宝”计划,建成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村级服务站100个以上,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农产品销售等服务。实现公共服务中心、平台、企业、物流、服务紧密融合,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得到快速发展,交易额大幅增长,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显著提高,物流成本有所下降,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屯,初步形成效率高、损耗低、调节灵敏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农产品网货化标准体系较为健全。2017年底,适应农产品“网货标准化”的发展趋势,初步建立起以“三品一标”(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QS标准)为核心的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体系。示范并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保鲜、加工与流通质量控制、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技术应用。

——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探索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不同类别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路径,初步形成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农资线上销售模式等一系列运营模式和制度规范,在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分享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带动贫困地区脱贫、实现多方共赢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四、实施内容和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120日至320日)

1基础调研。1月下旬开始,组织人员对全县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一是全县经济发展情况,主要包括2015年以来我县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基本情况。二是全县产业基础情况,包括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三是全县电商基础情况,即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包括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以及本地网购金额等情况。四是全县物流快递情况,主要包括传统物流和现代物流以及乡、村物流现状等情况。

2出台政策。做好配套政策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共同解决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示范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制约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障碍和瓶颈。

3选定承办企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益为主的原则,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选择对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意愿强烈、运作比较成熟的企业作为我县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承办企业。

4确定运营方向。工业品下行由“农村淘宝”体系负责,通过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农产品上行由“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负责进行电子商务系统培训和项目孵化服务,“服务中心”负责农产品网货化及互联网推广营销,通过“农村淘宝”打通供应链形成电商生态体系。

(二)实施阶段(2016321日至20171031日)

1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

1功能和任务:电商培训、创业孵化、产品开发、平台推广、品牌培育、信息宣传与服务、数据管理与统计、技术支持、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对乡、村服务站点建设、协调、管理。

——积极引入平台电商渠道。引入国内先进电商平台,如:阿里巴巴“农村淘宝”,“京东县级服务中心”“苏宁易购服务站”等电商巨头的农村电商渠道建设计划,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在阿里巴巴产业带、淘宝特色中国、京东商城、上海1号店、中粮我买网、沱沱公社、本来生活等开设第三方电商平台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把我县优势农产品通过知名平台电商推向全国市场,通过单品突破来带动区域产业链的提升和发展,进而带动其他特色小宗产品。

——大力拓展社交电商销售渠道。重视开网店与微信集群相结合,平台电商和社群推广相结合,线上推广与线下互动相结合,农产品生产与农产品消费者互通互联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农业电商社群和本地知名新媒体渠道,打造“鹿寨农商”微商群,促进产销双方对接,积极开拓我县农产品电子商务线上线下(O2O)营销业务,促进农产品流通。

——推广使用基于手机平台应用的农业种植、养殖信息收集系统。收集各村屯应季农产品的种养、预计成熟(采摘)期、产量、联系人等信息,并将县、乡、村三级信息员纳入“鹿寨农商”微社群组织,及时掌握农产品生产及销售信息。使广大农民和农业企业通过该系统获得惠农政策解读、农业技术信息、产品介绍、农产品供求信息、在线沟通与投诉、农业典型介绍等多方面服务。

2建设内容: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中心硬件建设。

——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围绕阿里巴巴“农村淘宝”设置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分两级职能:一是“村淘”服务中心负责工业品下行,由“村淘”负责招募农村合伙人来进行;二级是本地特色农产品上行,这一级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中心组织专场培训,负责将本地农产品网货化、品牌化,并进行营销推广。

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是一个集政务、商务、服务为一体的以公益服务为主的多功能服务平台,是整个县域电子商务工作的核心平台。

政务功能主要是实现与政府机构网上政务平台对接,方便农民在乡村服务站或家中足不出户办理各项申报、查询、政策咨询等事宜。

商务功能主要是“农村淘宝”合伙人为农民网上购物提供服务,包括农资、农药、日常生活品、电器、家具等;为农特产品进城以及本地知名产品网上宣传、推广和销售提供服务。

服务功能主要是实现为农民提供各种代缴、代扣、代买、代收、充值、订票、家政、养老、网络创业、技术培训等功能。

——运营中心硬件建设包括:特色产品展示区、综合平台运营区、电商孵化培训区、运营中心管理区。

特色产品展示区:以集中展示鹿寨县农业科技发展成果及农特产品、工业科技发展成果及工业特色产品为主。配备电子商务终端展示机、台式电脑、农产品展示架、立式空调、电子展示屏幕、工业农业产品形象展示墙及其它设备等。

综合平台运营区:是运营服务中心的核心区域,配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彩色打印机、办公桌椅、档案柜、空调、防火墙、数据均衡器、数据接收器等设备,具备政务、商务、服务综合网络功能。

电商孵化培训区:配备多功能培训室、电商孵化室、投影仪、音响设备、办公座椅、墙面吸音板、接待区沙发茶几、空调柜机、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具备网络平台对接、网络企业孵化功能。

运营中心管理区:设综合部、财务部、办公区、接待室、员工活动室等。配备柜机空调、办公桌椅、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沙发及茶几、彩色打印机、文件柜等设备。具备对整个运营中心进行行政管理功能。

3实施进度。县人民政府在20162月选出约1500平方米的县级服务中心办公场地和仓储中心的地址,县人民政府承担前5年办公场地租金、物业管理、水电、光纤宽带(100兆以上)等办公费用;并承担县级服务中心硬装费用,包括地胶板、强电工程、弱电工程,门体玻璃门更换,墙面打通、门禁、监控设备、门头显示屏、卫生间装修、排水及其他费用。工业品下行“农村淘宝”部分的软装修费用及文化设计由电商运营商支撑。

2.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建设。

配合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设立村级服务点,其中2016年完成50个村点的建设,优先考虑在人口800以上的村屯建设;2017年建设50个村级服务点,两年共完成100个以上村级服务点建设。乡村服务站的功能和任务:

1)乡村服务站兼具乡村物流快递网点功能,为当地村民提供物流和快递服务,有效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乡村服务站是实现线下体验、线上下单的O2O电商平台的一个终端店,可以与现有的乡村零售网点实现融合,为乡村零售店实现线上交易服务。

3)乡村服务站是一个电子商务村民服务点。具有代销代购、代收代发、代换代退、缴费充值、信息发布及电子结算等服务功能。可以带动本村及周边农民使用互联网获取资讯、进行网上交易,着力解决农村普遍存在的农资质次价高、农民“买贵卖难”问题。

4)乡村服务站可以帮助本地农民组织特色农副产品依托平台进行网上销售,协助农民通过互联网把产品卖进城市,帮助农民增收。

乡村服务站由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承办,企业依托现有农家店,融合邮政、供销、新华书店等电商企业现有并正在运营的乡村服务站点,全县统一门头、标牌、外墙涂色等,在不搞重复建设的基础上,建设村级服务点100个以上。

引导各乡镇村委会负责提供2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作为村服务站,免除前5的办公场地租金、物业管理、水电、光纤宽带(20兆以上)等办公费用。各乡镇负责督促检查每个村站点建设,包括电脑桌、椅子、货架、箩筐、广告牌等(县里统一采购)。每个村站点的电脑、显示器、软装修由电商运营商支撑。

3.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功能和任务:依托阿里巴巴“农村淘宝”的菜鸟物流并整合全县现有电商企业物流配送资源,实施网购商品的集中和对乡、村服务站(点)的配送,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解决农村“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

建立仓储配送中心,负责网销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物流、快递企业网点设立到乡镇,服务延伸到乡村。

4农产品上行,品牌培育推广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将前期调研阶段所掌握的鹿寨农产品进行整合,依据“三品一标”及国家地理产品标识标准,选出鹿寨县名特优产品,由县级电商服务中心进行产品包装设计及产品网货化,并将县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与“村淘”合伙人组织起来培训后,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电商工具将农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利用“农村淘宝”打通的物流体系上行销售到全国。

县级服务中心借助本地专业团队有计划地将“鹿寨蜜橙“寨沙头菜”等现有品牌,通过进一步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把具有鹿寨特色的产品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健全电商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借助国内先进的技术建立一套产品质量控制和非标准化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完善产品认证和防伪标识制度,打造闻名全国的鹿寨网络销售地标品牌。

5.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试点。

积极开展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试点工作:

1“基地+城市社区”直配模式。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智能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农产品种植计划、农产品实时产量、采后库存等信息;建立鲜活农产品产销网络对接平台,采集生鲜采购商(生鲜电商、商超、社区店、餐饮、大客户等)的采购信息,并与生产基地进行对接,制定鲜活农产品销售计划;设立农产品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加强与传统鲜活农产品零售渠道的合作,开展农场会员宅配、农产品众筹、社区支持农业等模式探索,建立农产品社区直供系统;自建或依托第三方,建立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开展其他形式的“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试点。

2“批发市场+宅配”模式。推动电商企业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合作,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货、仓储优势,依托社区便利店、水果店设立自提点,建立城市鲜活农产品配送物流体系,探索鲜活农产品直配到户的“批发市场+宅配”电商零售模式。

3)鲜活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的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组织快递企业制定适应农业电子商务产品寄递需求的定制化包装、专业服务等标准,研究制定农业电子商务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

4)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电子商务基础数据库,探索与电商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需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6.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

1)农资网上销售平台。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大型农业、农资电商平台、供销社等已有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农资网上销售,探索实现部分县域的农资电商配送全覆盖;现阶段,以化肥为重点,逐步扩展到种子、农药、兽药、农机具等主要农资品种;鼓励电商企业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积极引导农民逐渐形成网购农资习惯。

2)农资电商服务体系。推动农资生产、经销企业与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合作,依托国家农业数据中心、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提供测土配方施肥、农资市场价格、农资使用指导、农事咨询、气象信息等专业服务;支持电商平台企业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掌握分析农民用肥、施肥数据及测土配方、病虫害等数据,由单一的农资销售平台向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农资服务商转变,试点农资精准服务;加强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服务企业合作,提供农资贷款、农业生产保险等相关金融服务。

3)农资电商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需求的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和网上投诉处理平台,推动种植、畜牧、水产以及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行业监管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加强农资电商监管,推行信用档案制度,确保网上销售的农资可信、可用、可管。

7.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

休闲农业电商平台。推动休闲农业资源建设、开发,整合休闲农业资源,以标准化接待规范、信用评价体系、地理信息系统和移动定位技术为支撑,以采摘、餐饮、住宿、主题活动、民俗产品购销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建立统一的休闲农业线上推介、销售、服务平台和质量监督体系,实现乡村旅游线上直销,推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城乡互动发展的休闲农业产业链。

8.电商培训。

引入专业的农村电商培训体系,引入阿里巴巴旗下核心教育培训部门——淘宝大学柳州县域电商人才服务商,在全县开展“电商岗位专才”培训,在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包括淘宝、社交电商在内的电商培训,加大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同时依托社会现有培训场地对政府工作人员、乡村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创业青年及相关企业,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电子商务基础知识专业培训,帮助贫困户对接电商平台。

通过提供专业的摄影、美工、客服、网络营销、推广等技术培训,为农村青年、大学毕业生开辟创业绿色通道,鼓励创业者开设运营网店,孵化一批淘宝店铺和诚信通用户。

针对“产品”上行重点进行电商趋势、平台电商、社交电商、平台电商等基础课程培训,开展社交电商提高班培训以及淘宝大学电商人才岗位培训。

9.电商宣传。

充分发挥县内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主题专栏,推介优秀网站和成功电商创业经验,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让群众知道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让各部门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迫切需要,让企业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触网的社会氛围,从而实现大众创新、大众创业的良好基础。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车、墙体标语等多种传播手段,在鹿寨电视台和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定期发布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工作动态、示范典型、创业模范,引导广大青年创业、农民致富;在各乡镇行政村的公共墙体、户外屏幕、物流车辆设置显眼的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标语。

(三)总结阶段(2017111日至1231日)

全县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接受区财政厅、区商务厅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各项政策,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形成企业带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政策支持。结合鹿寨县实际研究制定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优惠政策和扶持办法,在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建设的扶持。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各个环节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县人民政府的考核体系,进行量化考核,严格奖惩措施。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附件:1.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责任分工

附件:2.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1


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责任分工


长:梁日春县委书记

刘胜友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邝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副县长

覃映雪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执行副组长: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长:陈以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国云县长助理

员:张建华县政府办主任

周富道县委办副主任

吴冬宁县政府办副主任

徐文忠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显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引想县发改局局长、党组书记

赖金华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沈业光县科工贸局局长、党组书记

吴建强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廖庆红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世平县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孙一铤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宝玲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国华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韦仁彦县工商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旅发局局长

秦邦登县扶贫办主任

李志友县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

陆凤玉县食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

张象波县信息办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兼)

刘晓方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党组书记、主任

张云天广西鹿寨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胡锦花团县委书记

陈秀云县妇联主席

蒙柏绪县住建局副局长

廖献红县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梁定峰县投促局副局长

黄小诗汇一联董事长

梁小意县新华书店经理

李光辉县国税局局长

唐景琨县地税局局长

韦光金广西鹿寨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

莫嘉英县邮政局局长

古明秋中国移动鹿寨分公司总经理

韦世宝中国联通鹿寨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电信鹿寨分公司总经理

贺大成广西广电网络公司鹿寨分公司总经理

韦爱君黄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戴福奎平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廖鹏翔中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邓芳军江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秦春发导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寨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四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春霞拉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苏飞箭鹿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工贸局,由县长助理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科工贸局局长任副主任,县投促局副局长任专职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科工贸局和相关部门抽调。

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县政府办:负责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事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的实施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承办企业。

县科工贸局:负责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全面落实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宣传发动、政策制定、规划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组织本县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纳入电子商务平台,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培训。整合全县综合市场资源,为农特产品交易提供场所,协助做好品牌推广。

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新广局、县信息办: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电子商务知识和报道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典型人物以及示范效益,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发展氛围。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及审批工作,将电子商务发展做为全县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推动,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专项经费的落实与保障,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到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开展网上创业认定研究和政策制定,把普及电商知识纳入到职业教育,为我县电子商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县住建局、汇一联:负责参与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发展,研究落实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

县妇联、团县委:负责组织全县各界妇女联合会和各级共青团组织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等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用地纳入优先保障体系,享受优惠政策。

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技术交流和科技培训,负责全县农特产品的品牌培育推广工作,做好农产品的质量溯源工作。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做好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相关规费减免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商标品牌注册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诚信教育和商品监管工作。

县旅发局、县交通局:负责车载移动广告的制作、宣传,负责推动旅游资源的网络平台建设,负责旅游产品及旅游景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包装推广及质量监管。

县扶贫办:加强贫困地区网络电商基础设施、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一批物流集散地,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协会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食药监局:负责组织对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开展采用国标标准、农业标准化、企业标准化、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标准化工作。

广西鹿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电子商务平台,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培训。做好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建设。

县供销联社、县新华书店、县邮政局:利用各自优势,进行资源整合,积极推进仓储中心、分销平台、物流快递、基层网点等方面的建设工作。

中国联通鹿寨分公司、中国移动鹿寨分公司、中国电信鹿寨分公司、广西广电网络公司鹿寨分公司:加强全县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并对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在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广西鹿寨农村商业银行: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纳入到全县信用体系建设之中,把农村网店创业纳入到小额信用贷款支持范围,并指导相关金融机构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专项信贷支持政策。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对符合相关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进行优惠扶持,开展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制定。

各乡镇成立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培训和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2


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规范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加快电子商务在我县推广应用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及社会监督。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资金分配通过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积极性。

(三)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资金的使用方向

第五条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资金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如下内容:

(一)支持建设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产品研发、电商培训等服务。

(二)支持建立电子商务乡村服务站点。建成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村级服务站100个为农民提供代购代销、缴费充值、代收代发、代换代退、信息发布及网络营销推广等服务。

(三)依托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负责网销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实现对我县物流企业的整合,有效解决农村“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支持品牌培育推广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整合鹿寨县名优特农产品,对“鹿寨蜜橙”“寨沙头菜”“裕康葡萄”等特色品牌进行培育推广,构建从田间生产到加工储运、销售等标准化操作系统,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破解农产品质量监管难题,打造我县农特产品品牌。

(五)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面向基层干部、企业员工、合作社工作人员、农村创业青年、农村经纪人、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等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购操作、网上开店技能等培训,提高对电子商务认识和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促进网购网销规模的扩大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三章 资金的管理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县科工贸局共同管理,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县财政局会同县科工贸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县科工贸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业务开展相关管理制度。

(二)县科工贸局负责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各项项目建设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验收、监督管理、绩效评价。

(三)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对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年度预算和资金使用提出意见,办理专项资金的拨付,会同县科工贸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间接和事后补助的方式执行。

专项资金用于奖补的,其奖补标准不超过项目建设或改造投资总额的50%,不准用于土地出让金补贴,中央财政资金不准用于网络平台开发补贴。

第八条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县财政局与县科工贸局密切配合,对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十条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申请和审核资料,以备核查。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鹿寨县财政局会同鹿寨县科工贸局负责解释。



中共鹿寨县委办公室20163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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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办〔2016〕8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8 17:25 来源:鹿寨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市驻鹿各单位:

  《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鹿寨县委办公室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4日       

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方案


为提升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优化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增强我县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拓宽我县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以盘活县域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达到电商精准扶贫的效果,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为抓手,以实现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支持农村种植、养殖大户和面向农村的连锁商贸企业、物流企业、电商企业等整合资源,结合实体网络、售后服务渠道等搭建公益性为主的农村流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带动农副产品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快速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与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主要通过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搭建平台、培训人才等方式,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县域现有市场、信息、设施、流通、监管等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探索建立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新的模式和机制,及时跟进配套服务措施,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三)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先行先试,集中政府、行业组织、高校、骨干企业资源,帮助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提升示范效应。

(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紧密结合各乡镇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优先选择农民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工作,不断深化应用,探索具有农村特色、可复制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围绕“鹿寨蜜橙”“寨沙头菜”“裕康葡萄”等特色品牌,鼓励引导借力电子商务,深度开发优质品牌,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五)建立平台,整合资源。通过搭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实现县、乡、村整体联动,依托阿里巴巴“村淘”搭建和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依托阿里巴巴“淘宝大学”柳州县域人才服务商培养各类电商人才。

三、工作目标

利用两年时间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程,通过搭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农产品产业链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不断提升我县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努力开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新局面,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同时,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加强我县网络电商基础设施、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进入乡镇开展业务,依法给予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具体目标:

——农村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持续增长。2017年底,全县主要农副产品、农村地区加工品、农村旅游服务网络销售额(含电商平台采购额)同比增长50%;有网购行为的农村居民占农村居民总数的比例同比增长50%以上;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40%以上。

——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全面提升。2017年底,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普及取得重大进展,培训电子商务人员10000人次,开设淘宝、阿里巴巴、微店等网店达300家以上,培育本土电商企业50家以上,形成网销农产品品牌20个。

——农村电子商务载体建设稳步推进。2017年底,依托阿里巴巴“农村淘宝”计划,建成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村级服务站100个以上,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农产品销售等服务。实现公共服务中心、平台、企业、物流、服务紧密融合,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得到快速发展,交易额大幅增长,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显著提高,物流成本有所下降,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屯,初步形成效率高、损耗低、调节灵敏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农产品网货化标准体系较为健全。2017年底,适应农产品“网货标准化”的发展趋势,初步建立起以“三品一标”(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QS标准)为核心的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体系。示范并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保鲜、加工与流通质量控制、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技术应用。

——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探索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不同类别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路径,初步形成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农资线上销售模式等一系列运营模式和制度规范,在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分享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带动贫困地区脱贫、实现多方共赢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

四、实施内容和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120日至320日)

1基础调研。1月下旬开始,组织人员对全县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一是全县经济发展情况,主要包括2015年以来我县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基本情况。二是全县产业基础情况,包括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三是全县电商基础情况,即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包括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以及本地网购金额等情况。四是全县物流快递情况,主要包括传统物流和现代物流以及乡、村物流现状等情况。

2出台政策。做好配套政策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共同解决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示范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制约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障碍和瓶颈。

3选定承办企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益为主的原则,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选择对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意愿强烈、运作比较成熟的企业作为我县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承办企业。

4确定运营方向。工业品下行由“农村淘宝”体系负责,通过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农产品上行由“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负责进行电子商务系统培训和项目孵化服务,“服务中心”负责农产品网货化及互联网推广营销,通过“农村淘宝”打通供应链形成电商生态体系。

(二)实施阶段(2016321日至20171031日)

1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

1功能和任务:电商培训、创业孵化、产品开发、平台推广、品牌培育、信息宣传与服务、数据管理与统计、技术支持、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对乡、村服务站点建设、协调、管理。

——积极引入平台电商渠道。引入国内先进电商平台,如:阿里巴巴“农村淘宝”,“京东县级服务中心”“苏宁易购服务站”等电商巨头的农村电商渠道建设计划,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在阿里巴巴产业带、淘宝特色中国、京东商城、上海1号店、中粮我买网、沱沱公社、本来生活等开设第三方电商平台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把我县优势农产品通过知名平台电商推向全国市场,通过单品突破来带动区域产业链的提升和发展,进而带动其他特色小宗产品。

——大力拓展社交电商销售渠道。重视开网店与微信集群相结合,平台电商和社群推广相结合,线上推广与线下互动相结合,农产品生产与农产品消费者互通互联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农业电商社群和本地知名新媒体渠道,打造“鹿寨农商”微商群,促进产销双方对接,积极开拓我县农产品电子商务线上线下(O2O)营销业务,促进农产品流通。

——推广使用基于手机平台应用的农业种植、养殖信息收集系统。收集各村屯应季农产品的种养、预计成熟(采摘)期、产量、联系人等信息,并将县、乡、村三级信息员纳入“鹿寨农商”微社群组织,及时掌握农产品生产及销售信息。使广大农民和农业企业通过该系统获得惠农政策解读、农业技术信息、产品介绍、农产品供求信息、在线沟通与投诉、农业典型介绍等多方面服务。

2建设内容: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中心硬件建设。

——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围绕阿里巴巴“农村淘宝”设置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分两级职能:一是“村淘”服务中心负责工业品下行,由“村淘”负责招募农村合伙人来进行;二级是本地特色农产品上行,这一级由服务中心运营,服务中心组织专场培训,负责将本地农产品网货化、品牌化,并进行营销推广。

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是一个集政务、商务、服务为一体的以公益服务为主的多功能服务平台,是整个县域电子商务工作的核心平台。

政务功能主要是实现与政府机构网上政务平台对接,方便农民在乡村服务站或家中足不出户办理各项申报、查询、政策咨询等事宜。

商务功能主要是“农村淘宝”合伙人为农民网上购物提供服务,包括农资、农药、日常生活品、电器、家具等;为农特产品进城以及本地知名产品网上宣传、推广和销售提供服务。

服务功能主要是实现为农民提供各种代缴、代扣、代买、代收、充值、订票、家政、养老、网络创业、技术培训等功能。

——运营中心硬件建设包括:特色产品展示区、综合平台运营区、电商孵化培训区、运营中心管理区。

特色产品展示区:以集中展示鹿寨县农业科技发展成果及农特产品、工业科技发展成果及工业特色产品为主。配备电子商务终端展示机、台式电脑、农产品展示架、立式空调、电子展示屏幕、工业农业产品形象展示墙及其它设备等。

综合平台运营区:是运营服务中心的核心区域,配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彩色打印机、办公桌椅、档案柜、空调、防火墙、数据均衡器、数据接收器等设备,具备政务、商务、服务综合网络功能。

电商孵化培训区:配备多功能培训室、电商孵化室、投影仪、音响设备、办公座椅、墙面吸音板、接待区沙发茶几、空调柜机、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具备网络平台对接、网络企业孵化功能。

运营中心管理区:设综合部、财务部、办公区、接待室、员工活动室等。配备柜机空调、办公桌椅、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沙发及茶几、彩色打印机、文件柜等设备。具备对整个运营中心进行行政管理功能。

3实施进度。县人民政府在20162月选出约1500平方米的县级服务中心办公场地和仓储中心的地址,县人民政府承担前5年办公场地租金、物业管理、水电、光纤宽带(100兆以上)等办公费用;并承担县级服务中心硬装费用,包括地胶板、强电工程、弱电工程,门体玻璃门更换,墙面打通、门禁、监控设备、门头显示屏、卫生间装修、排水及其他费用。工业品下行“农村淘宝”部分的软装修费用及文化设计由电商运营商支撑。

2.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建设。

配合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设立村级服务点,其中2016年完成50个村点的建设,优先考虑在人口800以上的村屯建设;2017年建设50个村级服务点,两年共完成100个以上村级服务点建设。乡村服务站的功能和任务:

1)乡村服务站兼具乡村物流快递网点功能,为当地村民提供物流和快递服务,有效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乡村服务站是实现线下体验、线上下单的O2O电商平台的一个终端店,可以与现有的乡村零售网点实现融合,为乡村零售店实现线上交易服务。

3)乡村服务站是一个电子商务村民服务点。具有代销代购、代收代发、代换代退、缴费充值、信息发布及电子结算等服务功能。可以带动本村及周边农民使用互联网获取资讯、进行网上交易,着力解决农村普遍存在的农资质次价高、农民“买贵卖难”问题。

4)乡村服务站可以帮助本地农民组织特色农副产品依托平台进行网上销售,协助农民通过互联网把产品卖进城市,帮助农民增收。

乡村服务站由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承办,企业依托现有农家店,融合邮政、供销、新华书店等电商企业现有并正在运营的乡村服务站点,全县统一门头、标牌、外墙涂色等,在不搞重复建设的基础上,建设村级服务点100个以上。

引导各乡镇村委会负责提供2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作为村服务站,免除前5的办公场地租金、物业管理、水电、光纤宽带(20兆以上)等办公费用。各乡镇负责督促检查每个村站点建设,包括电脑桌、椅子、货架、箩筐、广告牌等(县里统一采购)。每个村站点的电脑、显示器、软装修由电商运营商支撑。

3.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功能和任务:依托阿里巴巴“农村淘宝”的菜鸟物流并整合全县现有电商企业物流配送资源,实施网购商品的集中和对乡、村服务站(点)的配送,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解决农村“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

建立仓储配送中心,负责网销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物流、快递企业网点设立到乡镇,服务延伸到乡村。

4农产品上行,品牌培育推广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将前期调研阶段所掌握的鹿寨农产品进行整合,依据“三品一标”及国家地理产品标识标准,选出鹿寨县名特优产品,由县级电商服务中心进行产品包装设计及产品网货化,并将县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与“村淘”合伙人组织起来培训后,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电商工具将农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利用“农村淘宝”打通的物流体系上行销售到全国。

县级服务中心借助本地专业团队有计划地将“鹿寨蜜橙“寨沙头菜”等现有品牌,通过进一步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把具有鹿寨特色的产品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健全电商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借助国内先进的技术建立一套产品质量控制和非标准化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完善产品认证和防伪标识制度,打造闻名全国的鹿寨网络销售地标品牌。

5.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试点。

积极开展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试点工作:

1“基地+城市社区”直配模式。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智能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农产品种植计划、农产品实时产量、采后库存等信息;建立鲜活农产品产销网络对接平台,采集生鲜采购商(生鲜电商、商超、社区店、餐饮、大客户等)的采购信息,并与生产基地进行对接,制定鲜活农产品销售计划;设立农产品体验店、自提点和提货柜,加强与传统鲜活农产品零售渠道的合作,开展农场会员宅配、农产品众筹、社区支持农业等模式探索,建立农产品社区直供系统;自建或依托第三方,建立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开展其他形式的“基地+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配试点。

2“批发市场+宅配”模式。推动电商企业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合作,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货、仓储优势,依托社区便利店、水果店设立自提点,建立城市鲜活农产品配送物流体系,探索鲜活农产品直配到户的“批发市场+宅配”电商零售模式。

3)鲜活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的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组织快递企业制定适应农业电子商务产品寄递需求的定制化包装、专业服务等标准,研究制定农业电子商务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

4)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电子商务基础数据库,探索与电商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需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6.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

1)农资网上销售平台。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大型农业、农资电商平台、供销社等已有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农资网上销售,探索实现部分县域的农资电商配送全覆盖;现阶段,以化肥为重点,逐步扩展到种子、农药、兽药、农机具等主要农资品种;鼓励电商企业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积极引导农民逐渐形成网购农资习惯。

2)农资电商服务体系。推动农资生产、经销企业与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合作,依托国家农业数据中心、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提供测土配方施肥、农资市场价格、农资使用指导、农事咨询、气象信息等专业服务;支持电商平台企业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掌握分析农民用肥、施肥数据及测土配方、病虫害等数据,由单一的农资销售平台向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农资服务商转变,试点农资精准服务;加强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服务企业合作,提供农资贷款、农业生产保险等相关金融服务。

3)农资电商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需求的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和网上投诉处理平台,推动种植、畜牧、水产以及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行业监管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加强农资电商监管,推行信用档案制度,确保网上销售的农资可信、可用、可管。

7.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

休闲农业电商平台。推动休闲农业资源建设、开发,整合休闲农业资源,以标准化接待规范、信用评价体系、地理信息系统和移动定位技术为支撑,以采摘、餐饮、住宿、主题活动、民俗产品购销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建立统一的休闲农业线上推介、销售、服务平台和质量监督体系,实现乡村旅游线上直销,推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城乡互动发展的休闲农业产业链。

8.电商培训。

引入专业的农村电商培训体系,引入阿里巴巴旗下核心教育培训部门——淘宝大学柳州县域电商人才服务商,在全县开展“电商岗位专才”培训,在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包括淘宝、社交电商在内的电商培训,加大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同时依托社会现有培训场地对政府工作人员、乡村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创业青年及相关企业,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电子商务基础知识专业培训,帮助贫困户对接电商平台。

通过提供专业的摄影、美工、客服、网络营销、推广等技术培训,为农村青年、大学毕业生开辟创业绿色通道,鼓励创业者开设运营网店,孵化一批淘宝店铺和诚信通用户。

针对“产品”上行重点进行电商趋势、平台电商、社交电商、平台电商等基础课程培训,开展社交电商提高班培训以及淘宝大学电商人才岗位培训。

9.电商宣传。

充分发挥县内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主题专栏,推介优秀网站和成功电商创业经验,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让群众知道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让各部门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迫切需要,让企业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触网的社会氛围,从而实现大众创新、大众创业的良好基础。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车、墙体标语等多种传播手段,在鹿寨电视台和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定期发布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工作动态、示范典型、创业模范,引导广大青年创业、农民致富;在各乡镇行政村的公共墙体、户外屏幕、物流车辆设置显眼的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标语。

(三)总结阶段(2017111日至1231日)

全县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接受区财政厅、区商务厅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各项政策,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形成企业带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政策支持。结合鹿寨县实际研究制定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优惠政策和扶持办法,在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建设的扶持。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各个环节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同时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县人民政府的考核体系,进行量化考核,严格奖惩措施。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附件:1.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责任分工

附件:2.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1


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责任分工


长:梁日春县委书记

刘胜友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邝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副县长

覃映雪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执行副组长: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长:陈以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国云县长助理

员:张建华县政府办主任

周富道县委办副主任

吴冬宁县政府办副主任

徐文忠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显庄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引想县发改局局长、党组书记

赖金华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沈业光县科工贸局局长、党组书记

吴建强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廖庆红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世平县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孙一铤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宝玲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国华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韦仁彦县工商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旅发局局长

秦邦登县扶贫办主任

李志友县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

陆凤玉县食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

张象波县信息办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兼)

刘晓方县供销联社理事会党组书记、主任

张云天广西鹿寨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

胡锦花团县委书记

陈秀云县妇联主席

蒙柏绪县住建局副局长

廖献红县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梁定峰县投促局副局长

黄小诗汇一联董事长

梁小意县新华书店经理

李光辉县国税局局长

唐景琨县地税局局长

韦光金广西鹿寨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

莫嘉英县邮政局局长

古明秋中国移动鹿寨分公司总经理

韦世宝中国联通鹿寨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电信鹿寨分公司总经理

贺大成广西广电网络公司鹿寨分公司总经理

韦爱君黄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戴福奎平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廖鹏翔中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邓芳军江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秦春发导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寨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四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春霞拉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苏飞箭鹿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工贸局,由县长助理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科工贸局局长任副主任,县投促局副局长任专职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科工贸局和相关部门抽调。

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县政府办:负责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事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的实施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承办企业。

县科工贸局:负责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全面落实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宣传发动、政策制定、规划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组织本县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纳入电子商务平台,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培训。整合全县综合市场资源,为农特产品交易提供场所,协助做好品牌推广。

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新广局、县信息办: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电子商务知识和报道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典型人物以及示范效益,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发展氛围。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及审批工作,将电子商务发展做为全县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推动,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专项经费的落实与保障,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纳入到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开展网上创业认定研究和政策制定,把普及电商知识纳入到职业教育,为我县电子商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县住建局、汇一联:负责参与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发展,研究落实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

县妇联、团县委:负责组织全县各界妇女联合会和各级共青团组织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等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用地纳入优先保障体系,享受优惠政策。

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技术交流和科技培训,负责全县农特产品的品牌培育推广工作,做好农产品的质量溯源工作。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做好对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相关规费减免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商标品牌注册建设工作,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诚信教育和商品监管工作。

县旅发局、县交通局:负责车载移动广告的制作、宣传,负责推动旅游资源的网络平台建设,负责旅游产品及旅游景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包装推广及质量监管。

县扶贫办:加强贫困地区网络电商基础设施、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一批物流集散地,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协会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食药监局:负责组织对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开展采用国标标准、农业标准化、企业标准化、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标准化工作。

广西鹿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电子商务平台,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培训。做好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建设。

县供销联社、县新华书店、县邮政局:利用各自优势,进行资源整合,积极推进仓储中心、分销平台、物流快递、基层网点等方面的建设工作。

中国联通鹿寨分公司、中国移动鹿寨分公司、中国电信鹿寨分公司、广西广电网络公司鹿寨分公司:加强全县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并对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在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广西鹿寨农村商业银行: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纳入到全县信用体系建设之中,把农村网店创业纳入到小额信用贷款支持范围,并指导相关金融机构制定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专项信贷支持政策。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对符合相关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进行优惠扶持,开展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制定。

各乡镇成立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培训和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2


鹿寨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促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规范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加快电子商务在我县推广应用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及社会监督。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资金分配通过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公开项目申报、评审、评估等环节的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积极性。

(三)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资金的使用方向

第五条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确定的资金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如下内容:

(一)支持建设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产品研发、电商培训等服务。

(二)支持建立电子商务乡村服务站点。建成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村级服务站100个为农民提供代购代销、缴费充值、代收代发、代换代退、信息发布及网络营销推广等服务。

(三)依托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负责网销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实现对我县物流企业的整合,有效解决农村“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支持品牌培育推广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整合鹿寨县名优特农产品,对“鹿寨蜜橙”“寨沙头菜”“裕康葡萄”等特色品牌进行培育推广,构建从田间生产到加工储运、销售等标准化操作系统,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破解农产品质量监管难题,打造我县农特产品品牌。

(五)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面向基层干部、企业员工、合作社工作人员、农村创业青年、农村经纪人、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等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购操作、网上开店技能等培训,提高对电子商务认识和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促进网购网销规模的扩大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三章 资金的管理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县科工贸局共同管理,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县财政局会同县科工贸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县科工贸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业务开展相关管理制度。

(二)县科工贸局负责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各项项目建设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验收、监督管理、绩效评价。

(三)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对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年度预算和资金使用提出意见,办理专项资金的拨付,会同县科工贸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间接和事后补助的方式执行。

专项资金用于奖补的,其奖补标准不超过项目建设或改造投资总额的50%,不准用于土地出让金补贴,中央财政资金不准用于网络平台开发补贴。

第八条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县财政局与县科工贸局密切配合,对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十条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申请和审核资料,以备核查。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鹿寨县财政局会同鹿寨县科工贸局负责解释。



中共鹿寨县委办公室20163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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