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鹿寨镇龙田村廖某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大龙田屯8号建造房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事前执法人员及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对违建户进行劝阻,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违建人自行拆除,但当事人无视劝阻,仍抱有侥幸思想。在多次劝阻无效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违法占地、私搭乱建亵渎的是法律尊严,破坏的是城乡风貌,侵蚀的是公共资源,损害的是多数群众的利益。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力度做好“两违”情况的巡查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拆除,以对各类违法建筑“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违建势头,提升我县城市风貌,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钟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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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私搭乱建亵渎的是法律尊严,破坏的是城乡风貌,侵蚀的是公共资源,损害的是多数群众的利益。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力度做好“两违”情况的巡查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拆除,以对各类违法建筑“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违建势头,提升我县城市风貌,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钟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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