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5 09:34
来源:共青团鹿寨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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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鹿寨县委员会文件

 

 

鹿青发〔2019〕2 号

                                                                           

 

关于印发《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

现将《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鹿寨县委员会

2019年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共青团鹿寨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 2 月19 日印发

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有效促进我县创新创业工作,进一步扩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覆盖面,加大对农村青年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经研究,团县委今年将继续联合鹿寨县农村商业银行实施“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动员优势和银行的资金、网络优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深入推进青年创业贷款工作,着力解决广大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帮助青年创业致富,为加快实现鹿寨“三个建成”做出贡献。

二、工作宗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支持青年创业,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青年致富的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3工作目标

2019年拟计划新增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贷款336万元,其中鹿寨县青年创业者协会、鹿寨县电子商务青年创业协会会员新增贷款56万元,普通农村青年创业者新增贷款280万元,帮扶青年创业者对象不低于48人;2019年拟计划发放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贷款贴息32万元,对约200名创业青年开展金融、创业、实用技术、电商等培训,创建青年创业示范点9个。

四、实施办法

共青团组织发挥组织网络和贴近农村青年的优势,积极向本县农村商业银行推荐农村青年创业项目,为其筛选、推荐优质贷款客户,并协助其做好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管理工作。本县农村商业银行发挥资金和专业优势,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并优先提供创业贷款支持,建立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对团组织推荐的农村青年创业者,实施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展贷款等优惠政策,共同支持农村青年创业。

(一)贷款要素。

1.贷款对象。年龄介于18至4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较强的创业愿望的农村创业青年。优先考虑脱贫帮扶、返乡创业、复员转业、符合计生政策的青年,农村创业青年及创业大学生。

2.贷款额度。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贷款额度为7万元以内。

3.贷款期限。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贷款期限一般设定在2年以内,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还款期限可由借、贷双方共同商定。

(二)优惠政策。

1.优惠贷款利率。对于经过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农村青年创业项目,经本县农村商业银行审核,可以给予贷款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

2.给予贴息扶持。农村青年按要求申请到的诚信创业贷款,县财政给予贴息,由团县委按照当年财政贴息具体金额确定:普通农村青年贷款年贴息率按2.5%-3.5%幅度贴息,农村青年创业者协会会员贷款按3.15%至全额贴息。具体年贴息率以鹿寨团县委当年底制定的贴息方案为准。

(三)操作流程。

个人申请(填写《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信用贷款申请书、候选人推荐表》)→村民小组审核→村民委审核→乡(镇)团委审核→团县委审批→农村商业银行审批→贷款→签订贷款贴息协议书。

五、有关要求

(一)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各乡镇积极向党政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党政支持,形成良好工作环境,围绕本乡镇的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倾向性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同时,加强与当地农村商业银行、村民委、村团(总)支书的联系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把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工作推向深入。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把相关政策传达到位,引导农村青年为新农村建设立功立业,带领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致富成才。

(三)抓住亮点,树立典型。每个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依托地方优势和政府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积极探索有地方特色的有效扶持青年创业模式,并要善于发现、抓住工作亮点,选树青年创业典型。2019年各乡镇选树1个以上有本地特色的青年创业示范点。

(四)认真总结,加强汇报。各乡镇团委要及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确保“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乡镇团委每月月底前将本月本乡镇已获贷款人员情况按《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发放贷款登记表》(附件5)要求填报,发送电子版至团县委邮箱(gqtlzxw@163.com),以便团县委及时了解跟进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

六、材料报送时间

各乡镇团委原则上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本乡镇贷款数额发放工作,如还有剩余贷款数额,团县委将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至其他乡镇。7月3日前将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报送到团县委邮箱(gqtlzxw@163.com);7月5日前将本乡镇已获贷款人员的全套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交至团县委办公室,团县委将以此作为发放贴息款的依据。

 

附件:

1.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实施计划表;

2.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信用贷款申请书;

3.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候选人推荐表;

4.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贷款贴息协议书;

5.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发放贷款登记表。

            附件5: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发放贷款登记表.xlsx

 

 

附件1

 

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实施计划表

 

乡镇 类别

贷款数额(万元)

选树青年创业示范点(个)

备注

协会

56

 

 

黄冕镇

28

1

 

中渡镇

28

1

 

平山镇

42

1

 

鹿寨镇

42

1

 

江口乡

21

1

 

导江乡

28

1

 

寨沙镇

35

1

 

拉沟乡

21

1

 

四排镇

35

1

 

合 计

336

9

 

各乡镇按实施计划表安排工作,如有乡镇推进进度不力的由团县委每月依据各乡镇进度情况调剂。

附件2

 

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信用贷款申请书

 

乡(镇)团委:

本人是 乡(镇) 屯青年,通过参加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信用贷款扶持计划培训,已经掌握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信贷的相关知识,愿意履行还款、还息等义务,严格遵守信用贷款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金融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现申请贷款    元(¥: ),用于

 

申请借款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2019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小组长意见(签章): 2019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村民委意见(签章): 2019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乡镇团委意见(签章): 2019年 月 日

 

申请书一式三份,请获得贷款后三日内到乡(镇)团委签订《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贷款贴息协议书》,否则视为放弃领取贴息款的权利。

附件3

 

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粘贴一寸

彩色照)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从事主业

 

从业时间

 

通讯地址

 

电话

 

邮编

 

目前实施项目情况

 

计划项目及投资情况

 

乡镇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团县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农村商业银行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4

 

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贷款贴息

协 议 书

 

甲方:共青团鹿寨县 乡(镇)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对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贷款贴息的管理,充分发挥诚信创业工程的作用,按团县委《关于印发〈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鹿青发〔2019〕2 号)精神,为保证甲乙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乙方必须符合贴息标准资格条件,按规定和程序申请,获得甲方审批同意。

二、乙方享受贷款贴息标准为:对   万元(¥:  元)的贷款进行贴息(如出现提前还款按实际贷款数额、时间进行贴息),年贴息率按2.5%-3.5%幅度贴息,具体年贴息率有变动以鹿寨团县委当年制定的贴息方案为准。

三、乙方享受贷款贴息时间:自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贷款还清日止。

四、贷款贴息计算方法:乙方享受贷款贴息额=尚欠贷款金额数×月贴息率×贷款月数,精确到月数。

五、如乙方在贷款贴息的申请或领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不按期偿还贷款或在享受贷款贴息期间有违反《团章》或法律法规行为的,甲方将取消乙方的贴息资格。

六、如乙方在享受贷款贴息期间,出现联系不上(如换手机号码、外出等)、不按团县委、乡(镇)团委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收款收费凭证等)、逾期上交相关材料(收款收自凭证等)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领取贴息款的权利。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认可,签字按手印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团县委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2019年 月 日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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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 09:34 来源:共青团鹿寨县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鹿寨县委员会文件

 

 

鹿青发〔2019〕2 号

                                                                           

 

关于印发《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

现将《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鹿寨县委员会

2019年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共青团鹿寨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 2 月19 日印发

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有效促进我县创新创业工作,进一步扩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覆盖面,加大对农村青年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经研究,团县委今年将继续联合鹿寨县农村商业银行实施“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动员优势和银行的资金、网络优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深入推进青年创业贷款工作,着力解决广大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帮助青年创业致富,为加快实现鹿寨“三个建成”做出贡献。

二、工作宗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支持青年创业,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青年致富的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3工作目标

2019年拟计划新增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贷款336万元,其中鹿寨县青年创业者协会、鹿寨县电子商务青年创业协会会员新增贷款56万元,普通农村青年创业者新增贷款280万元,帮扶青年创业者对象不低于48人;2019年拟计划发放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贷款贴息32万元,对约200名创业青年开展金融、创业、实用技术、电商等培训,创建青年创业示范点9个。

四、实施办法

共青团组织发挥组织网络和贴近农村青年的优势,积极向本县农村商业银行推荐农村青年创业项目,为其筛选、推荐优质贷款客户,并协助其做好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管理工作。本县农村商业银行发挥资金和专业优势,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并优先提供创业贷款支持,建立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对团组织推荐的农村青年创业者,实施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展贷款等优惠政策,共同支持农村青年创业。

(一)贷款要素。

1.贷款对象。年龄介于18至4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较强的创业愿望的农村创业青年。优先考虑脱贫帮扶、返乡创业、复员转业、符合计生政策的青年,农村创业青年及创业大学生。

2.贷款额度。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贷款额度为7万元以内。

3.贷款期限。农村青年诚信创业贷款期限一般设定在2年以内,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还款期限可由借、贷双方共同商定。

(二)优惠政策。

1.优惠贷款利率。对于经过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农村青年创业项目,经本县农村商业银行审核,可以给予贷款利率优惠(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

2.给予贴息扶持。农村青年按要求申请到的诚信创业贷款,县财政给予贴息,由团县委按照当年财政贴息具体金额确定:普通农村青年贷款年贴息率按2.5%-3.5%幅度贴息,农村青年创业者协会会员贷款按3.15%至全额贴息。具体年贴息率以鹿寨团县委当年底制定的贴息方案为准。

(三)操作流程。

个人申请(填写《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信用贷款申请书、候选人推荐表》)→村民小组审核→村民委审核→乡(镇)团委审核→团县委审批→农村商业银行审批→贷款→签订贷款贴息协议书。

五、有关要求

(一)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各乡镇积极向党政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党政支持,形成良好工作环境,围绕本乡镇的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倾向性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同时,加强与当地农村商业银行、村民委、村团(总)支书的联系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把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工作推向深入。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把相关政策传达到位,引导农村青年为新农村建设立功立业,带领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致富成才。

(三)抓住亮点,树立典型。每个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依托地方优势和政府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积极探索有地方特色的有效扶持青年创业模式,并要善于发现、抓住工作亮点,选树青年创业典型。2019年各乡镇选树1个以上有本地特色的青年创业示范点。

(四)认真总结,加强汇报。各乡镇团委要及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确保“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乡镇团委每月月底前将本月本乡镇已获贷款人员情况按《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发放贷款登记表》(附件5)要求填报,发送电子版至团县委邮箱(gqtlzxw@163.com),以便团县委及时了解跟进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

六、材料报送时间

各乡镇团委原则上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本乡镇贷款数额发放工作,如还有剩余贷款数额,团县委将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至其他乡镇。7月3日前将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报送到团县委邮箱(gqtlzxw@163.com);7月5日前将本乡镇已获贷款人员的全套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交至团县委办公室,团县委将以此作为发放贴息款的依据。

 

附件:

1.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实施计划表;

2.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信用贷款申请书;

3.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候选人推荐表;

4.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贷款贴息协议书;

5.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发放贷款登记表。

            附件5: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发放贷款登记表.xlsx

 

 

附件1

 

鹿寨县2019年“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实施计划表

 

乡镇 类别

贷款数额(万元)

选树青年创业示范点(个)

备注

协会

56

 

 

黄冕镇

28

1

 

中渡镇

28

1

 

平山镇

42

1

 

鹿寨镇

42

1

 

江口乡

21

1

 

导江乡

28

1

 

寨沙镇

35

1

 

拉沟乡

21

1

 

四排镇

35

1

 

合 计

336

9

 

各乡镇按实施计划表安排工作,如有乡镇推进进度不力的由团县委每月依据各乡镇进度情况调剂。

附件2

 

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信用贷款申请书

 

乡(镇)团委:

本人是 乡(镇) 屯青年,通过参加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信用贷款扶持计划培训,已经掌握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信贷的相关知识,愿意履行还款、还息等义务,严格遵守信用贷款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金融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现申请贷款    元(¥: ),用于

 

申请借款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2019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小组长意见(签章): 2019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村民委意见(签章): 2019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乡镇团委意见(签章): 2019年 月 日

 

申请书一式三份,请获得贷款后三日内到乡(镇)团委签订《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贷款贴息协议书》,否则视为放弃领取贴息款的权利。

附件3

 

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粘贴一寸

彩色照)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从事主业

 

从业时间

 

通讯地址

 

电话

 

邮编

 

目前实施项目情况

 

计划项目及投资情况

 

乡镇团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团县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农村商业银行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4

 

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贷款贴息

协 议 书

 

甲方:共青团鹿寨县 乡(镇)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对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贷款贴息的管理,充分发挥诚信创业工程的作用,按团县委《关于印发〈鹿寨县“农村青年诚信创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鹿青发〔2019〕2 号)精神,为保证甲乙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乙方必须符合贴息标准资格条件,按规定和程序申请,获得甲方审批同意。

二、乙方享受贷款贴息标准为:对   万元(¥:  元)的贷款进行贴息(如出现提前还款按实际贷款数额、时间进行贴息),年贴息率按2.5%-3.5%幅度贴息,具体年贴息率有变动以鹿寨团县委当年制定的贴息方案为准。

三、乙方享受贷款贴息时间:自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至贷款还清日止。

四、贷款贴息计算方法:乙方享受贷款贴息额=尚欠贷款金额数×月贴息率×贷款月数,精确到月数。

五、如乙方在贷款贴息的申请或领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不按期偿还贷款或在享受贷款贴息期间有违反《团章》或法律法规行为的,甲方将取消乙方的贴息资格。

六、如乙方在享受贷款贴息期间,出现联系不上(如换手机号码、外出等)、不按团县委、乡(镇)团委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收款收费凭证等)、逾期上交相关材料(收款收自凭证等)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领取贴息款的权利。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认可,签字按手印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团县委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2019年 月 日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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