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潘桂兰)

发布日期:2025-10-29 14:48
来源: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字体大小:[
  • ]

潘桂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鹿寨镇思义街32号的鹿国用(2010)第07-1024号、桂房权证鹿政字第003445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桂兰 

                   20251029



打印本页 关闭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不动产登记 导航
【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潘桂兰)

发布时间:2025-10-29 14:48 来源: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潘桂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鹿寨镇思义街32号的鹿国用(2010)第07-1024号、桂房权证鹿政字第003445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桂兰 

                   20251029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