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鹿寨县域在外求学的青年中有多人加入中国共产党,为抗日救亡和人民解放事业英勇奋斗,其中的周彤、林芳、张望明等在党组织的安排下,千里迢迢奔赴延安。他们在革命斗争中成为党的忠诚战士,是鹿寨人民的优秀儿女。
周一峰 又名周民风,壮族,原籍鹿寨镇新村村,1915年1月28日生于上海。1932年在上海浦东中学读书时开始参加爱国学生运动。1935年在复旦大学读书时,参与发起上海大学生赴南京请愿的斗争。1936年转入上海持志学院读书,与进步学生创办刊物宣传抗日,并代表该校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上海学生抗日救国会,被反动当局逮捕。出狱后,革命意志更为坚定。1937年8月13日在上海街头宣传抗日时被日寇飞机炸伤。1938年2月,年仅23岁的周一峰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当年8月奉调离开上海到南通从事地下工作,任中共江北特委委员,成功开展了对国民党保安一旅的分化和争取工作。1940年8月,担任中共如集中心县委委员。11月,新四军第三纵队进驻如臬,经陈毅军长亲自批准兼任新四军驻马塘办事处主任。1941年任中共南通县委书记兼县警卫团政委。1944年冬任苏中四地委组织部长,不久调任新四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在这一时期坚持在对敌斗争第一线,出色完成了反清乡任务,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根据地。抗战胜利后任华中野战军第七纵队63团政委,后任59团政委。苏中保卫战七战七捷后,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华中第九分区,周一峰任第九分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48年春任地委书记兼分区政委。1948年10月,华中一分区与九分区合组长江纵队,周一峰兼任纵队副政委。1949年南通解放,任地委书记、分区政委和警备区政委。3月,地方武装两个团编入主力部队警八旅,周一峰任政委,参加了淮海、渡江战役。5月任新组建的松江地委书记,9月调任苏州地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1950年任苏州地委书记。1952年调任苏南行署财经委副主任。1953年1月任江苏省财经委副主任、计委副主任、主任等职。1956年任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后任省委常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等职。1963年9月调任南通地委书记。“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任南京石油化工厂代理党委书记。1978年1月任江苏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后又相继担任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1983年春,周一峰受中共中央委派,任中央广西工作组组长,处理广西“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广西工作结束后,又任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驻安徽联络组组长。曾当选中共十二大代表,第六届、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1991年4月病逝。
周彤 原名周仕义,曾名庄策,1911年出生,鹿寨县鹿寨镇十字街人。1927年先后就读于桂林广西省立第三中学、上海惠灵高级中学和上海蒙藏学院。1936年10月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爆发前后,在北平、西安等地从事中共地下组织交通联络和宣传工作,曾任东北抗日先锋队政治指导员。1938年9月到延安陕北公学学习。之后历任陕北公学华北联大主任、指导员、晋察冀北方分局调查研究组组长、科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先后担任察哈尔省人民政府科长、山西省委土地改革工作组组长、中共华北局党校支部副书记、华北局革命大学党校主任、支部书记等职。1949年11月,随军南下参加广西解放战役。广西解放后,周彤任梧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组军代表、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1951年8月调任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次年12月任局长,为肃清敌特残余势力和潜伏反革命分子及巩固新生政权做了大量工作。1954年1月兼任市人民检察署检察长。1954年5月任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6月任市委常委,11月任市委副书记。1955年7月到1957年12月任柳州市人民委员会副市长、市长。1955年8月到1958年2月兼任市政协副主席。1958年8月因对党政分工问题提出不同意见,在中共柳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错划为“反党分子”,并被开除党籍,先后下放到沙塘农业实验场、广西水泥厂、柳州市工业综合研究所等单位做一般干部。“文化大革命”初期,周彤再遭批判迫害,1967年2月逝世。1979年2月5日,广西区党委做出批复,指出原定周彤为“反党分子”属于错案,撤销原处分决定,恢复其党籍和政治名誉。
林芳 原名林守月、林中萱,汉族,鹿寨镇角塘村人。1935年前后,林芳在家乡读书时,阅读了不少进步书籍,其中《社会发展史》一书对他的影响很深。升入广西省立第四中学后,受到进步教师的影响。抗日战争爆发后,林芳萌发了奔赴延安,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解放斗争的念头。进步教师魏伯介绍他去桂林找八路军办事处。1938年初,17岁的林芳与鹿寨街的几个同学到了桂林,经桂林八路军办事处的安排,他们一路辗转奔赴延安,不幸在途中遭遇抢劫,身无分文,只得返回鹿寨。林芳回到鹿寨时,瘦弱不堪,悄悄到姑奶家里治疮休养,身体康复后,又重奔延安,终于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到达目的地。在延安,林芳考入抗日军政大学第四期,并于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后至1945年秋抗战胜利,林芳一直在延安八路军后方留守兵团政治部烽火剧团工作,先后任政治宣传员、分队长、政治指导员及教育科长等职。后调战士报社任编辑,与《社会主义好》的曲作者李焕之共同创作了《烽火进行曲》,林芳是当时使用的笔名,此后一直沿用下来。他还参加了边区的大生产运动和整风运动,经受了磨炼和洗礼。解放战争期间,林芳在东北军区第四野战军某团任副政委、政委。带领部队在内蒙古通辽地区进行剿匪,发动群众建立政权,成立农会,开展土地改革等工作。辽沈战役结束后,部队又参加了平津战役。解放天津后,林芳随部队继续南下参加了渡江战役,部队一路南下解放了南昌,直至广州。解放广东后,林芳所部参加了广西战役,陆续解放了贺州、玉林、平南、桂平、贵县,这时林芳已任师政治部副主任。为建立地方政权,林芳调离部队,任玉林地委秘书长、地委委员。1950年初,广西境内土匪暴乱,形势严峻。当时的雒容县匪患猖獗,为剿灭匪患,1950年10月,林芳被调回家乡,任雒容县委第一书记。他到任后,组织和依靠群众,发展地方武装,配合主力部队平息了匪乱。1951年6月后,林芳先后调任柳州地委委员、公安处长及桂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局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桂西壮族自治区撤销后,林芳调任广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57年,林芳怀着对党的热爱,出于公心,对领导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错误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因此在1958年春被划为“右派”,开除党籍,下放到农场劳动改造。1963年林芳被批准摘掉右派帽子(不恢复党籍),安排到南宁茅桥玻璃厂任厂长,他整天置身于生产车间,很快从外行变成了内行。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林终获平反昭雪,恢复党籍,恢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1980年于南宁病逝,年仅59岁。
张望明 1913 年出生于中渡县。早年在中渡两等小学毕业后,考入广西省立第四中学就读。在校期间,他接受进步思想影响,积极参加学生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春,经八路军桂林办事处介绍到延安陕北公学学习,1938年7月入党。陕北公学结业后,他先后在八路军、人民解放军师、团两级部门从事组织、宣传工作。1955年3月,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武装部副政委、政委。1958年转业到黑龙江省人事厅工作。离休后定居桂林。1994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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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鹿寨县域在外求学的青年中有多人加入中国共产党,为抗日救亡和人民解放事业英勇奋斗,其中的周彤、林芳、张望明等在党组织的安排下,千里迢迢奔赴延安。他们在革命斗争中成为党的忠诚战士,是鹿寨人民的优秀儿女。
周一峰 又名周民风,壮族,原籍鹿寨镇新村村,1915年1月28日生于上海。1932年在上海浦东中学读书时开始参加爱国学生运动。1935年在复旦大学读书时,参与发起上海大学生赴南京请愿的斗争。1936年转入上海持志学院读书,与进步学生创办刊物宣传抗日,并代表该校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上海学生抗日救国会,被反动当局逮捕。出狱后,革命意志更为坚定。1937年8月13日在上海街头宣传抗日时被日寇飞机炸伤。1938年2月,年仅23岁的周一峰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当年8月奉调离开上海到南通从事地下工作,任中共江北特委委员,成功开展了对国民党保安一旅的分化和争取工作。1940年8月,担任中共如集中心县委委员。11月,新四军第三纵队进驻如臬,经陈毅军长亲自批准兼任新四军驻马塘办事处主任。1941年任中共南通县委书记兼县警卫团政委。1944年冬任苏中四地委组织部长,不久调任新四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在这一时期坚持在对敌斗争第一线,出色完成了反清乡任务,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根据地。抗战胜利后任华中野战军第七纵队63团政委,后任59团政委。苏中保卫战七战七捷后,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华中第九分区,周一峰任第九分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48年春任地委书记兼分区政委。1948年10月,华中一分区与九分区合组长江纵队,周一峰兼任纵队副政委。1949年南通解放,任地委书记、分区政委和警备区政委。3月,地方武装两个团编入主力部队警八旅,周一峰任政委,参加了淮海、渡江战役。5月任新组建的松江地委书记,9月调任苏州地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1950年任苏州地委书记。1952年调任苏南行署财经委副主任。1953年1月任江苏省财经委副主任、计委副主任、主任等职。1956年任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后任省委常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等职。1963年9月调任南通地委书记。“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任南京石油化工厂代理党委书记。1978年1月任江苏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后又相继担任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1983年春,周一峰受中共中央委派,任中央广西工作组组长,处理广西“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广西工作结束后,又任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驻安徽联络组组长。曾当选中共十二大代表,第六届、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1991年4月病逝。
周彤 原名周仕义,曾名庄策,1911年出生,鹿寨县鹿寨镇十字街人。1927年先后就读于桂林广西省立第三中学、上海惠灵高级中学和上海蒙藏学院。1936年10月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爆发前后,在北平、西安等地从事中共地下组织交通联络和宣传工作,曾任东北抗日先锋队政治指导员。1938年9月到延安陕北公学学习。之后历任陕北公学华北联大主任、指导员、晋察冀北方分局调查研究组组长、科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先后担任察哈尔省人民政府科长、山西省委土地改革工作组组长、中共华北局党校支部副书记、华北局革命大学党校主任、支部书记等职。1949年11月,随军南下参加广西解放战役。广西解放后,周彤任梧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组军代表、梧州市公安局副局长。1951年8月调任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次年12月任局长,为肃清敌特残余势力和潜伏反革命分子及巩固新生政权做了大量工作。1954年1月兼任市人民检察署检察长。1954年5月任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6月任市委常委,11月任市委副书记。1955年7月到1957年12月任柳州市人民委员会副市长、市长。1955年8月到1958年2月兼任市政协副主席。1958年8月因对党政分工问题提出不同意见,在中共柳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错划为“反党分子”,并被开除党籍,先后下放到沙塘农业实验场、广西水泥厂、柳州市工业综合研究所等单位做一般干部。“文化大革命”初期,周彤再遭批判迫害,1967年2月逝世。1979年2月5日,广西区党委做出批复,指出原定周彤为“反党分子”属于错案,撤销原处分决定,恢复其党籍和政治名誉。
林芳 原名林守月、林中萱,汉族,鹿寨镇角塘村人。1935年前后,林芳在家乡读书时,阅读了不少进步书籍,其中《社会发展史》一书对他的影响很深。升入广西省立第四中学后,受到进步教师的影响。抗日战争爆发后,林芳萌发了奔赴延安,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解放斗争的念头。进步教师魏伯介绍他去桂林找八路军办事处。1938年初,17岁的林芳与鹿寨街的几个同学到了桂林,经桂林八路军办事处的安排,他们一路辗转奔赴延安,不幸在途中遭遇抢劫,身无分文,只得返回鹿寨。林芳回到鹿寨时,瘦弱不堪,悄悄到姑奶家里治疮休养,身体康复后,又重奔延安,终于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到达目的地。在延安,林芳考入抗日军政大学第四期,并于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后至1945年秋抗战胜利,林芳一直在延安八路军后方留守兵团政治部烽火剧团工作,先后任政治宣传员、分队长、政治指导员及教育科长等职。后调战士报社任编辑,与《社会主义好》的曲作者李焕之共同创作了《烽火进行曲》,林芳是当时使用的笔名,此后一直沿用下来。他还参加了边区的大生产运动和整风运动,经受了磨炼和洗礼。解放战争期间,林芳在东北军区第四野战军某团任副政委、政委。带领部队在内蒙古通辽地区进行剿匪,发动群众建立政权,成立农会,开展土地改革等工作。辽沈战役结束后,部队又参加了平津战役。解放天津后,林芳随部队继续南下参加了渡江战役,部队一路南下解放了南昌,直至广州。解放广东后,林芳所部参加了广西战役,陆续解放了贺州、玉林、平南、桂平、贵县,这时林芳已任师政治部副主任。为建立地方政权,林芳调离部队,任玉林地委秘书长、地委委员。1950年初,广西境内土匪暴乱,形势严峻。当时的雒容县匪患猖獗,为剿灭匪患,1950年10月,林芳被调回家乡,任雒容县委第一书记。他到任后,组织和依靠群众,发展地方武装,配合主力部队平息了匪乱。1951年6月后,林芳先后调任柳州地委委员、公安处长及桂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局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桂西壮族自治区撤销后,林芳调任广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57年,林芳怀着对党的热爱,出于公心,对领导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错误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因此在1958年春被划为“右派”,开除党籍,下放到农场劳动改造。1963年林芳被批准摘掉右派帽子(不恢复党籍),安排到南宁茅桥玻璃厂任厂长,他整天置身于生产车间,很快从外行变成了内行。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林终获平反昭雪,恢复党籍,恢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1980年于南宁病逝,年仅59岁。
张望明 1913 年出生于中渡县。早年在中渡两等小学毕业后,考入广西省立第四中学就读。在校期间,他接受进步思想影响,积极参加学生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春,经八路军桂林办事处介绍到延安陕北公学学习,1938年7月入党。陕北公学结业后,他先后在八路军、人民解放军师、团两级部门从事组织、宣传工作。1955年3月,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武装部副政委、政委。1958年转业到黑龙江省人事厅工作。离休后定居桂林。1994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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