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秋,日寇为了打通从东北到越南的大陆交通运输线,投入16万兵力入侵广西。11月1日,日寇包围桂林;3日,日寇11军第3和13师团由桂林出发进攻柳州市。第3师团34联队沿桂柳公路入侵,5日,占领四达、寨沙、鹿寨、雒容等乡镇;68联队占领四达、运江、江口等乡;第13师团104联队侵占理定、黄冕、鹿寨等乡镇;116联队占领理定、黄冕、中渡等乡镇。至18日,鹿寨全境(注:指今鹿寨县域)沦陷。
鹿寨县域有湘桂铁路、桂柳公路、洛清江和柳江贯通,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所以日寇在鹿寨境内的四达、寨沙、鹿寨、雒容、中渡、平山、黄冕、江口、运江等交通沿线的圩镇都驻扎部队,以确保交通线畅通和物资的征集。日寇以摧毁鹿寨的经济基础和掠夺社会财富为目的,实行了非常恶毒的“三光”政策。他们经常下乡扫荡,疯狂杀戮、抢掠财物、强拉民夫、烧房毁屋、奸污妇女等。日寇残暴恶毒至极,灭绝人性,抢劫时运不走的粮油就拉屎拉尿在上面或放火烧毁,耕牛牲畜一律开枪打死,家具、农具、水缸、铁锅打烂,生活日用品衣物通通烧毁。他们还专门拆门窗、家具、楼板等来做燃料,晚上竟以烧房子来“照明”。同时又采取以华治华、培植汉奸政策,收罗拉拢地痞流氓,诱以利权,组织“维持会”。在四达乡就有汉奸李伏龙、黄华隆、温海玉、温伯华,寨沙镇有李麻子、潘石秀,中渡镇有李定爵、韦道蛟,鹿寨镇有蔡万铭等,胁迫引诱少数民众返回家园,接受日伪政权的统治,成为“顺民”。但就是这些“顺民”,也未能过上平安的日子,要给日寇进贡粮食、肉食、蔬菜、糖烟酒、“花姑娘”、服劳役等,最后也逃脱不了悲惨的命运,一样被抓、被打、被杀,财物照样被抢,房屋照样被烧。日寇临败退时更是丧心病狂,仅在鹿寨镇就持续放火焚烧房屋10多天,就连庙宇、清真寺等古建筑也不能幸免。日寇还在城乡四处放火、投毒、抓夫、抢劫、杀人,将能毁坏的一切都尽行毁坏。
日寇从1944年11月5日入侵县境,至1945年7月18日败退,长达8个多月,实行“三光”政策,给鹿寨县域人民造成了空前绝后的劫难。当时,广西省政府因“各县均饥荒严重,抗战损失亦大”把中渡、榴江、雒容三县的灾情等级列为甲等三级,仅次于遭受战火最惨重的柳州、桂林两大城市。日寇给鹿寨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影响是深远的。其一是由于战争造成人口大量伤亡,战后又引起饥荒和疫病大流行,直接伤亡人数达19820人、间接伤亡人数达58865人,两项相加达78685人,约占 1945年底总人口140289人的50%。在伤亡的人口中,男性青壮年是日寇抓夫和杀害的主要对象,在直接死亡人口中比例较大,造成人口性别和年龄比例失衡,强壮劳力大幅减少,社会生产能力急剧降低;战后疫病流行和饥荒中死亡的以老弱妇孺和体弱者居多;其二是在日寇的破坏下,交通、通讯、教育、卫生、房屋、店铺等基础设施损失殆尽,生产设施、工农具、原材料、生活用品、粮食、种子等被劫走或毁坏,财产损失达 609211万元(国民政府法定货币,下同),平均每户损失49.14万元。长期积累的社会生产力毁于一旦,几乎丧失了再生产能力和基础,致使鹿寨的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倒退;其三是由于日寇侵略,民众轻者痛失家园、流离失所,重者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耳闻目睹家人、亲友或乡亲所遭受种种骇人听闻的暴行,给所有经历者都留下了沉重的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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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秋,日寇为了打通从东北到越南的大陆交通运输线,投入16万兵力入侵广西。11月1日,日寇包围桂林;3日,日寇11军第3和13师团由桂林出发进攻柳州市。第3师团34联队沿桂柳公路入侵,5日,占领四达、寨沙、鹿寨、雒容等乡镇;68联队占领四达、运江、江口等乡;第13师团104联队侵占理定、黄冕、鹿寨等乡镇;116联队占领理定、黄冕、中渡等乡镇。至18日,鹿寨全境(注:指今鹿寨县域)沦陷。
鹿寨县域有湘桂铁路、桂柳公路、洛清江和柳江贯通,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所以日寇在鹿寨境内的四达、寨沙、鹿寨、雒容、中渡、平山、黄冕、江口、运江等交通沿线的圩镇都驻扎部队,以确保交通线畅通和物资的征集。日寇以摧毁鹿寨的经济基础和掠夺社会财富为目的,实行了非常恶毒的“三光”政策。他们经常下乡扫荡,疯狂杀戮、抢掠财物、强拉民夫、烧房毁屋、奸污妇女等。日寇残暴恶毒至极,灭绝人性,抢劫时运不走的粮油就拉屎拉尿在上面或放火烧毁,耕牛牲畜一律开枪打死,家具、农具、水缸、铁锅打烂,生活日用品衣物通通烧毁。他们还专门拆门窗、家具、楼板等来做燃料,晚上竟以烧房子来“照明”。同时又采取以华治华、培植汉奸政策,收罗拉拢地痞流氓,诱以利权,组织“维持会”。在四达乡就有汉奸李伏龙、黄华隆、温海玉、温伯华,寨沙镇有李麻子、潘石秀,中渡镇有李定爵、韦道蛟,鹿寨镇有蔡万铭等,胁迫引诱少数民众返回家园,接受日伪政权的统治,成为“顺民”。但就是这些“顺民”,也未能过上平安的日子,要给日寇进贡粮食、肉食、蔬菜、糖烟酒、“花姑娘”、服劳役等,最后也逃脱不了悲惨的命运,一样被抓、被打、被杀,财物照样被抢,房屋照样被烧。日寇临败退时更是丧心病狂,仅在鹿寨镇就持续放火焚烧房屋10多天,就连庙宇、清真寺等古建筑也不能幸免。日寇还在城乡四处放火、投毒、抓夫、抢劫、杀人,将能毁坏的一切都尽行毁坏。
日寇从1944年11月5日入侵县境,至1945年7月18日败退,长达8个多月,实行“三光”政策,给鹿寨县域人民造成了空前绝后的劫难。当时,广西省政府因“各县均饥荒严重,抗战损失亦大”把中渡、榴江、雒容三县的灾情等级列为甲等三级,仅次于遭受战火最惨重的柳州、桂林两大城市。日寇给鹿寨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影响是深远的。其一是由于战争造成人口大量伤亡,战后又引起饥荒和疫病大流行,直接伤亡人数达19820人、间接伤亡人数达58865人,两项相加达78685人,约占 1945年底总人口140289人的50%。在伤亡的人口中,男性青壮年是日寇抓夫和杀害的主要对象,在直接死亡人口中比例较大,造成人口性别和年龄比例失衡,强壮劳力大幅减少,社会生产能力急剧降低;战后疫病流行和饥荒中死亡的以老弱妇孺和体弱者居多;其二是在日寇的破坏下,交通、通讯、教育、卫生、房屋、店铺等基础设施损失殆尽,生产设施、工农具、原材料、生活用品、粮食、种子等被劫走或毁坏,财产损失达 609211万元(国民政府法定货币,下同),平均每户损失49.14万元。长期积累的社会生产力毁于一旦,几乎丧失了再生产能力和基础,致使鹿寨的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倒退;其三是由于日寇侵略,民众轻者痛失家园、流离失所,重者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耳闻目睹家人、亲友或乡亲所遭受种种骇人听闻的暴行,给所有经历者都留下了沉重的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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