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市监发〔2019〕23号:关于调整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08 10:15
来源: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大小:[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鹿市监发〔2019〕23号

关于调整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9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印发

 

 

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解决“先照后证”改革后出现的市场监管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调整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专题研究解决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三)统筹协调全县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工作;编制和动态调整《鹿寨县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目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四)统筹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一次多查;编制和动态调整《鹿寨县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五)协调推进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各项工作。

(六)通报和检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研究需提请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

(八)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县委编办;3.县发展和改革局;4.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5.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6.县卫生健康局;7.县应急管理局;8.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9.县农业农村局;10.县教育局;11.县交通运输局;12.县烟草专卖局; 13.县公安局;14.县财政局; 1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6.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 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8.县司法局; 19.县统计局; 20.县行政审批局;2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县民政局;23.鹿寨县气象局;24.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5.鹿寨县水利局;26.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2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8.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席会议成员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或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由召集要或召集人授权委托的副召集人召集,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包含2个部门联席专项会议——分别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门联席专项会议、“涉企信息归集”工作部门联席专项会议。

部门联席专项会议可以单独召开也可以合并召开,不再另设工作机构。

召集人: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召集人授权委托的副召集人召集。

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日常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者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提请召集人召开会议;负责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络员(办公室人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县市场监管局备案。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县领导的指示,召开临时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有关领导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县人民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按程序报批。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向县相关行政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传输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广西市场主体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履行登记注册“双告知”职责,牵头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以及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探索综合执法模式,构建适应事中事后监管的体系。(配合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负责按照企业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的建设要求,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共享平台,履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建立市场主体各类信息共享、归集、发布机制。(配合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县司法局:负责先照后证相关单位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查。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审批标准并予以公示。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标准和受理、审查、批准等审批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牵头做好“放、管、服”工作。(配合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县各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制定审批部门的法定条件、审批标准和程序,细化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

县委编办:负责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求,理顺部门监管执法职能,配置执法力量。(配合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建立督查机制、制定督查计划,定期对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和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配合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涉及本部门的相关工作。

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涉及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各成员单位可自行开展工作检查。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附件: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成员名单

附件:

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吴英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陶 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林延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伍淑池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副主任

易 敏 县委编办副主任

廖立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 艳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韦贻径 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副局长

黄格胜 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副行长

罗泽河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潘声平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红十字办公室主任

梁耀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汤俊良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陈 驰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廖国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宋庆刚 县教育局副局长副局长

莫世献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邓 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雪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韦建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钟燕明 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欧燕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廖  偲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自智 县统计局副局长

蒋 莉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文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韦 靖 县民政局副局长

蒙 程 县气象局副局长

廖耐德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谭立峰 县水利局副局长

欧广荣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打印本页 关闭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深化“放管服”改革 导航
鹿市监发〔2019〕23号:关于调整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8 10:15 来源: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鹿市监发〔2019〕23号

关于调整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9月30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印发

 

 

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解决“先照后证”改革后出现的市场监管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调整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专题研究解决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三)统筹协调全县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工作;编制和动态调整《鹿寨县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目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四)统筹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一次多查;编制和动态调整《鹿寨县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五)协调推进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各项工作。

(六)通报和检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研究需提请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

(八)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县委编办;3.县发展和改革局;4.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5.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6.县卫生健康局;7.县应急管理局;8.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9.县农业农村局;10.县教育局;11.县交通运输局;12.县烟草专卖局; 13.县公安局;14.县财政局; 1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6.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 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8.县司法局; 19.县统计局; 20.县行政审批局;2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县民政局;23.鹿寨县气象局;24.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5.鹿寨县水利局;26.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2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8.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席会议成员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或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由召集要或召集人授权委托的副召集人召集,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包含2个部门联席专项会议——分别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门联席专项会议、“涉企信息归集”工作部门联席专项会议。

部门联席专项会议可以单独召开也可以合并召开,不再另设工作机构。

召集人: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召集人授权委托的副召集人召集。

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日常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者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提请召集人召开会议;负责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络员(办公室人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同时为办公室成员。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县市场监管局备案。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县领导的指示,召开临时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有关领导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县人民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按程序报批。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向县相关行政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传输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广西市场主体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履行登记注册“双告知”职责,牵头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以及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探索综合执法模式,构建适应事中事后监管的体系。(配合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负责按照企业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的建设要求,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共享平台,履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建立市场主体各类信息共享、归集、发布机制。(配合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县司法局:负责先照后证相关单位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查。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审批标准并予以公示。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标准和受理、审查、批准等审批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牵头做好“放、管、服”工作。(配合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县各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制定审批部门的法定条件、审批标准和程序,细化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

县委编办:负责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求,理顺部门监管执法职能,配置执法力量。(配合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建立督查机制、制定督查计划,定期对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和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配合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涉及本部门的相关工作。

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涉及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各成员单位可自行开展工作检查。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附件: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成员名单

附件:

鹿寨县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吴英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陶 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林延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伍淑池 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副主任

易 敏 县委编办副主任

廖立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 艳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韦贻径 国家税务总局鹿寨县税务局副局长

黄格胜 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副行长

罗泽河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潘声平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红十字办公室主任

梁耀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汤俊良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陈 驰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廖国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宋庆刚 县教育局副局长副局长

莫世献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邓 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雪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韦建斌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钟燕明 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欧燕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廖  偲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陈自智 县统计局副局长

蒋 莉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文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韦 靖 县民政局副局长

蒙 程 县气象局副局长

廖耐德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谭立峰 县水利局副局长

欧广荣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