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广西三月三、清明节将至,这份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请查收

发布日期:2025-03-28 17:52
来源: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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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又恰逢壮族传统节日三月三,各地节庆、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为此,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广西三月三、清明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科学健康消费,防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一、烧猪、香猪、白切鸡、发糕、馒头等是清明节期间祭祀常用食品,但随着气温持续升高,上述食品经过长时间放置、日晒等,易引起变质。因此,在选购和食用过程中,应注意存放的温度和条件,并尽快食用完毕。同时,消费者不宜到露天经营或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等摊点购买此类食品。

二、糯米饭、艾糍粑等是壮族三月三的特色食品,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在选购上述食品时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应避免购买食用。在加工和制作染色糯米饭等祭祖食品时,应使用植物着色,不宜使用人工合成着色剂;浸泡糯米水温不宜过高,浸泡时间不应太长,以免糯米发酸变质。

三、特色节日食品“酸嘢”食用需注意。制作“酸嘢”的原料果蔬为初级农产品,在生长、采收、运输、储存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灰尘、微生物等污染。此外,还会由于切分处理所造成的机械损伤引发一系列生理生化变化,如变色、变味、衰老、软化、腐烂以及由于微生物污染导致的变质等。消费者选购时应从正规食品经营者、餐饮店等购买;需确认食品无明显的变色、变味、霉变、虫蛀或腐败变质等感官异常;还要仔细查看产品外包装上的标签信息,尽量选择距离生产日期较近的果蔬产品,即买即食为最佳。

四、野外活动时要注意:谨防野菜、野果、野花中毒,不要随意采摘、食用不认识、难以辨别、来源不明、异味严重、未食用过的或生长环境条件差的野菜、野果、野花,以防食用后中毒。不要随意采食、出售、购买、加工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有毒、有害、变质腐烂的野生菌;不要盲目自信自身经验或民间流传的野生菌辨识方法和加工方法。一旦误食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五、农村集体聚餐要注意: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需向村委、社区报告;食品加工场所要离污染源25米以上,做好防尘、防虫、防鼠和彻底清扫、消毒工作;不采购不加工发芽土豆、野生菌、鲜黄花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自制泡酒、配制酒等酒品;保持加工场所整洁,餐饮工具生熟分开,食物烧熟煮透;聚餐食品要做好留样。

六、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对于网络订餐,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证照信息齐全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

七、预防自制药酒中毒。制作药酒的原料使用不当,药酒就会变“毒酒”。不要盲目自制、饮用药酒,不购买、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不要随便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自制药酒使用。不用断肠草、乌头、附子等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如有养生保健需要自制药酒的,应在中医师、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到正规药店采购药物。

八、消费者在饮食消费过程中,若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积极与商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全国12315”网站、拨打12345热线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还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九、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营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严禁超负荷、超范围经营;应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提醒提示,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开展“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并提醒消费者打包。消费者要理性消费、适度消费,摒弃攀比铺张的旧习,做到适量点餐、适度消费、避免浪费、剩饭打包,切勿重“面子”而不重“肚子”、看“流量”而不看“食量”。(来源:靖西市市场监管局、桂林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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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8 17:52 来源: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明节将至,又恰逢壮族传统节日三月三,各地节庆、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为此,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广西三月三、清明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科学健康消费,防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一、烧猪、香猪、白切鸡、发糕、馒头等是清明节期间祭祀常用食品,但随着气温持续升高,上述食品经过长时间放置、日晒等,易引起变质。因此,在选购和食用过程中,应注意存放的温度和条件,并尽快食用完毕。同时,消费者不宜到露天经营或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等摊点购买此类食品。

二、糯米饭、艾糍粑等是壮族三月三的特色食品,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在选购上述食品时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应避免购买食用。在加工和制作染色糯米饭等祭祖食品时,应使用植物着色,不宜使用人工合成着色剂;浸泡糯米水温不宜过高,浸泡时间不应太长,以免糯米发酸变质。

三、特色节日食品“酸嘢”食用需注意。制作“酸嘢”的原料果蔬为初级农产品,在生长、采收、运输、储存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灰尘、微生物等污染。此外,还会由于切分处理所造成的机械损伤引发一系列生理生化变化,如变色、变味、衰老、软化、腐烂以及由于微生物污染导致的变质等。消费者选购时应从正规食品经营者、餐饮店等购买;需确认食品无明显的变色、变味、霉变、虫蛀或腐败变质等感官异常;还要仔细查看产品外包装上的标签信息,尽量选择距离生产日期较近的果蔬产品,即买即食为最佳。

四、野外活动时要注意:谨防野菜、野果、野花中毒,不要随意采摘、食用不认识、难以辨别、来源不明、异味严重、未食用过的或生长环境条件差的野菜、野果、野花,以防食用后中毒。不要随意采食、出售、购买、加工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有毒、有害、变质腐烂的野生菌;不要盲目自信自身经验或民间流传的野生菌辨识方法和加工方法。一旦误食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五、农村集体聚餐要注意: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需向村委、社区报告;食品加工场所要离污染源25米以上,做好防尘、防虫、防鼠和彻底清扫、消毒工作;不采购不加工发芽土豆、野生菌、鲜黄花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自制泡酒、配制酒等酒品;保持加工场所整洁,餐饮工具生熟分开,食物烧熟煮透;聚餐食品要做好留样。

六、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对于网络订餐,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证照信息齐全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

七、预防自制药酒中毒。制作药酒的原料使用不当,药酒就会变“毒酒”。不要盲目自制、饮用药酒,不购买、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不要随便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自制药酒使用。不用断肠草、乌头、附子等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如有养生保健需要自制药酒的,应在中医师、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到正规药店采购药物。

八、消费者在饮食消费过程中,若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积极与商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全国12315”网站、拨打12345热线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还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九、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营业,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严禁超负荷、超范围经营;应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提醒提示,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开展“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并提醒消费者打包。消费者要理性消费、适度消费,摒弃攀比铺张的旧习,做到适量点餐、适度消费、避免浪费、剩饭打包,切勿重“面子”而不重“肚子”、看“流量”而不看“食量”。(来源:靖西市市场监管局、桂林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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