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21年优化 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县企业开办工作更加高效、安全、公平,根据《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桂政办电(2021)68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配合柳州市,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区标杆、西部领先、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对标国内先进和最佳实践,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以解决企业开办工作薄弱环节和堵点为抓手,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和投资创业者体验感、满意度为立足点,以创新、探索为着力点,在方法上再创新、流程上再优化、效率上再提升、费用上再降低、成效上再提高,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服务,高质量完成企业开办“2个环节、7个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目标。
二、任务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环节。优化新设立企业银行开户流程,实现企业开办2个环节、7个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
具体措施:优化新设立企业银行开户流程,压缩新设企业银行开户时间,对通过预约并具备开户条件的企业,银行开户2个 小时内完成并具有收付款功能,实现银行开户与企业开办等7个事项联办。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县公安局、人社局、县医保局、税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寨管理部;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二)提高企业银行开户便利度。在线上、线下共同提高银行开户便利度,实现企业开办相关信息与企业银行账户信息互通共享。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在商业银行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应用。
具体措施:一是线上,在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银行开户环节引入各家商业银行,提供更多银行开户选择。加强企业开办服务与银行开户之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实现企业开办相关信息与企业银行账户信息互通共享。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金融办)、税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二是线下,继续推行“政银合作”模式。各商业银行进一步 优化开户服务,继续开通绿色通道,便利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实现“开办即开户"。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三) 提升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体验。在优化开办流程基础上,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做好广西企业开办“一窗 通”网上服务手册和操作演示宣传展示,提高群众的网上办事体验。利用好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做好“全城通办”、“跨省通办",实现“就近办”“异地办”。
具体措施:做好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培训指导,并通过媒体、行政审批大厅等形式对办事群众展示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网上服务手册和操作演示。同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导办自助服务区,为群众网上办事提供“一站式"导办服务。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寨管理部;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四) 保持企业开办“零"成本水平。继续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推动以政府补贴形式免费赠送新设企业实体印章、税控盘,保持企业开办“零”成本水平。鼓励商业银行减免银行开户成本费和首年服务费。
具体措施:继续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通知》(〔2019) 224号)文件关于新办企业免费赠送4枚印章政策。税务局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并对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实行税控盘费用税后抵扣。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鼓励各商业银行给予企业银行开户成本费和首年服务费优惠或减免。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税务局、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配合单位: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县行政审 批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五) 规范和推广电子印章使用。规范电子印章使用费用,出台企业电子印章使用和费用规范文件。运用好全区统一的电子印章公共平台,为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办理提供有效支撑,逐步实现电子印章在政府服务和商务活动中的普遍应用。
具体措施:按照《柳州市公共服务电子印章发放实施方案(暂行)》规定,对符合同时办理营业执照、企业社保开户、企业医保开户、住房公积金缴存、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开设银行 基本账户等7个事项的新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申领的 电子印章首年服务费进行全额补助。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的制度体系,制定电子印章地方标准,出台企业电子印章使用和费用规范文件,对电子印章的使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扩大电子印章在政务 系统、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商事领域、跨境贸易中的应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六) 扩大企业电子化登记范围。实现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使用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设立登记。
具体措施:运用优化升级后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现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使用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设立登记。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七)在更大范围实现电子营业执照深度应用。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商业银行和金融、网上平台、网络交易等领域应用。
具体措施:运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功能,向全县各涉企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提供验证服务,实现工商信息后台即时核实,在业务办理中免于提交纸质营业执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寨管理部等涉企行政审批许可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十)简化企业区内跨市迁移。简化企业区内跨市迁移办理变更登记的流程和手续,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跨区迁移。
具体措施:落实自治区简化企业区内跨市迁移办理变更登记规定,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跨区迁移,不断提升企业办事的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配合单位:各涉及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十一)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
具体措施:落实《广西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为企业注销提供规范指引。将简易注销范围扩大到未开业及无债权债务的非上市股份公司。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配合单位:各涉及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三、组织保障
(一) 做好组织领导工作。鹿寨县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指标责任单位要定期对指标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通过定期召开协调会等形式,明确工作安排,创新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对职责范围内任务进行深入研究,细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二) 做好部门协调联动。县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完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逐级传导压力,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坚持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严把工作时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高效完成。同时,严格执行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制度,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分工将新的工作进展报送县市场监管局汇总上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样本材料的收集工作,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三) 做好检查指导落实。县级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各自业务领域的检查指导,动态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及时将落实情况通报指标牵头单位。各分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约谈指导,对问题严重且持续未有改进的单位将上报县政府进行问责。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要予以宣传强化,切实提高全县企业开办的整体实效。
(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开办政策的解读和推介,组织开展政策进园区、进楼宇的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办事流程宣传手册和演示小视频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同时,在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持续开展常态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展现我县市场主体准入环境 的改革成效,提升鹿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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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21年优化 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县企业开办工作更加高效、安全、公平,根据《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桂政办电(2021)68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配合柳州市,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区标杆、西部领先、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对标国内先进和最佳实践,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以解决企业开办工作薄弱环节和堵点为抓手,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和投资创业者体验感、满意度为立足点,以创新、探索为着力点,在方法上再创新、流程上再优化、效率上再提升、费用上再降低、成效上再提高,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服务,高质量完成企业开办“2个环节、7个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目标。
二、任务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环节。优化新设立企业银行开户流程,实现企业开办2个环节、7个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
具体措施:优化新设立企业银行开户流程,压缩新设企业银行开户时间,对通过预约并具备开户条件的企业,银行开户2个 小时内完成并具有收付款功能,实现银行开户与企业开办等7个事项联办。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县公安局、人社局、县医保局、税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寨管理部;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二)提高企业银行开户便利度。在线上、线下共同提高银行开户便利度,实现企业开办相关信息与企业银行账户信息互通共享。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在商业银行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应用。
具体措施:一是线上,在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银行开户环节引入各家商业银行,提供更多银行开户选择。加强企业开办服务与银行开户之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实现企业开办相关信息与企业银行账户信息互通共享。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金融办)、税务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二是线下,继续推行“政银合作”模式。各商业银行进一步 优化开户服务,继续开通绿色通道,便利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实现“开办即开户"。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三) 提升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体验。在优化开办流程基础上,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做好广西企业开办“一窗 通”网上服务手册和操作演示宣传展示,提高群众的网上办事体验。利用好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做好“全城通办”、“跨省通办",实现“就近办”“异地办”。
具体措施:做好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培训指导,并通过媒体、行政审批大厅等形式对办事群众展示广西企业开办“一窗通”网上服务手册和操作演示。同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导办自助服务区,为群众网上办事提供“一站式"导办服务。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寨管理部;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四) 保持企业开办“零"成本水平。继续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推动以政府补贴形式免费赠送新设企业实体印章、税控盘,保持企业开办“零”成本水平。鼓励商业银行减免银行开户成本费和首年服务费。
具体措施:继续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通知》(〔2019) 224号)文件关于新办企业免费赠送4枚印章政策。税务局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并对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实行税控盘费用税后抵扣。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鼓励各商业银行给予企业银行开户成本费和首年服务费优惠或减免。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税务局、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配合单位: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县行政审 批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五) 规范和推广电子印章使用。规范电子印章使用费用,出台企业电子印章使用和费用规范文件。运用好全区统一的电子印章公共平台,为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办理提供有效支撑,逐步实现电子印章在政府服务和商务活动中的普遍应用。
具体措施:按照《柳州市公共服务电子印章发放实施方案(暂行)》规定,对符合同时办理营业执照、企业社保开户、企业医保开户、住房公积金缴存、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开设银行 基本账户等7个事项的新办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申领的 电子印章首年服务费进行全额补助。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的制度体系,制定电子印章地方标准,出台企业电子印章使用和费用规范文件,对电子印章的使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扩大电子印章在政务 系统、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商事领域、跨境贸易中的应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六) 扩大企业电子化登记范围。实现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使用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设立登记。
具体措施:运用优化升级后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现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使用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设立登记。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
(七)在更大范围实现电子营业执照深度应用。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商业银行和金融、网上平台、网络交易等领域应用。
具体措施:运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功能,向全县各涉企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提供验证服务,实现工商信息后台即时核实,在业务办理中免于提交纸质营业执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寨管理部等涉企行政审批许可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十)简化企业区内跨市迁移。简化企业区内跨市迁移办理变更登记的流程和手续,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跨区迁移。
具体措施:落实自治区简化企业区内跨市迁移办理变更登记规定,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跨区迁移,不断提升企业办事的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配合单位:各涉及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
(十一)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
具体措施:落实《广西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为企业注销提供规范指引。将简易注销范围扩大到未开业及无债权债务的非上市股份公司。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配合单位:各涉及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三、组织保障
(一) 做好组织领导工作。鹿寨县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指标责任单位要定期对指标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通过定期召开协调会等形式,明确工作安排,创新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对职责范围内任务进行深入研究,细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二) 做好部门协调联动。县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完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逐级传导压力,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坚持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严把工作时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高效完成。同时,严格执行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制度,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分工将新的工作进展报送县市场监管局汇总上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样本材料的收集工作,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三) 做好检查指导落实。县级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各自业务领域的检查指导,动态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及时将落实情况通报指标牵头单位。各分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约谈指导,对问题严重且持续未有改进的单位将上报县政府进行问责。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要予以宣传强化,切实提高全县企业开办的整体实效。
(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开办政策的解读和推介,组织开展政策进园区、进楼宇的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办事流程宣传手册和演示小视频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同时,在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持续开展常态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展现我县市场主体准入环境 的改革成效,提升鹿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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