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有效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任务总体目标,县财政局认真贯彻上级各项政策,全方位努力筹措资金,为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有效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任务总体目标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政策。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的资助政策。2022年,县级财政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963万元,在补充医保基金的同时,根据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政策,为特殊人员(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农村计生对象等)代缴城乡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确保特殊群体应保尽保。
二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统筹各级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做到应报尽保。2022年,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111万元,用于资助困难群众住院救助、门诊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财政安排乡村医生“乡聘村用”补助经费255.18万元,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经费5.2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2496.12万元。积极推进了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同时还加强了乡村医生农村订单生培养,实现了卫生人力资源的有效衔接。(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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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落实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政策。严格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的资助政策。2022年,县级财政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963万元,在补充医保基金的同时,根据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政策,为特殊人员(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农村计生对象等)代缴城乡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确保特殊群体应保尽保。
二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统筹各级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做到应报尽保。2022年,财政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111万元,用于资助困难群众住院救助、门诊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财政安排乡村医生“乡聘村用”补助经费255.18万元,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经费5.2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2496.12万元。积极推进了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同时还加强了乡村医生农村订单生培养,实现了卫生人力资源的有效衔接。(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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