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04-15 10:33
来源:​鹿寨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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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鹿寨县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柳州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百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27.4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0380.23公顷(455703.45亩)。其中,水田18057.51公顷(270862.65亩),占59.44%;水浇地107.73公顷(1615.95亩),占0.35%;旱地12214.99公顷(183224.85亩),占40.21%。鹿寨镇、平山镇、中渡镇等3个镇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58.1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9060.97公顷(285914.55亩),占全县耕地的62.7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151.10公顷(77266.50亩),占16.9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185.22公顷(77778.30亩),占17.0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40.87公顷(11113.20亩),占2.4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42.06公顷(3630.90亩),占0.80%

(二)园地38209.71公顷(573145.65亩)。其中,果园33533.99公顷(503009.85亩),占87.76%;茶园130.94公顷(1964.10亩),占0.34%;其他园地4544.78公顷(68171.70亩),占11.89%。四排镇、寨沙镇、鹿寨镇等3个镇的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53.37%

(三)林地200267.29公顷(3004009.35亩)。其中,乔木林地139184.39公顷(2087765.85亩),占69.50%;竹林地2521.66公顷(37824.90亩),占1.26%;灌木林地32053.50公顷(480802.50亩),占16.01%;其他林地26507.74公顷(397616.10亩),占13.24%。黄冕镇、寨沙镇、中渡镇等3个镇的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47.89%

(四)草地4595.00公顷(68925.00亩)。其中,人工牧草地7.00公顷(105.00亩),占0.15%;其他草地4588.00公顷(68820.00亩),占99.85%。中渡镇、平山镇、寨沙镇等3个镇的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64.46%

(五)湿地688.54公顷(10328.1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鹿寨县湿地均为内陆滩涂688.54公顷(10328.10亩)。鹿寨镇、黄冕镇、寨沙镇等3个镇的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73.3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768.06公顷(116520.9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088.03公顷(31320.45亩),占26.88%;村庄用地5097.67公顷(76465.05亩),占65.62%;采矿用地375.66公顷(5634.90亩),占4.8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6.70公顷(3100.50亩),占2.66%

(七)交通运输用地5361.86公顷(80427.90亩)。其中,铁路用地368.20公顷(5523.00亩),占6.87%;公路用地1935.02公顷(29025.30亩),占36.09%;农村道路3042.65公顷(45639.75亩),占56.75%;港口码头用地15.99公顷(239.85亩),占0.3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316.57公顷(139748.55亩)。其中,河流水面5237.57公顷(78563.55亩),占56.22%;水库水面1090.64公顷(16359.60亩),占11.71%;坑塘水面1584.05公顷(23760.75亩),占17.00%;沟渠1261.21公顷(18918.15亩),占13.54%;水工建筑用地143.10公顷(2146.50亩),占1.5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方面存在问题。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田长制”确保全县耕地保护空间落图落地。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严守“双控”和“三线”,进一步增强增减挂钩的刚性约束,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工作,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更新、维护,保证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势性。


鹿寨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鹿寨县统计局                  

2022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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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5 10:33 来源:​鹿寨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鹿寨县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柳州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百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27.4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0380.23公顷(455703.45亩)。其中,水田18057.51公顷(270862.65亩),占59.44%;水浇地107.73公顷(1615.95亩),占0.35%;旱地12214.99公顷(183224.85亩),占40.21%。鹿寨镇、平山镇、中渡镇等3个镇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58.1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9060.97公顷(285914.55亩),占全县耕地的62.7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151.10公顷(77266.50亩),占16.9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185.22公顷(77778.30亩),占17.0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40.87公顷(11113.20亩),占2.4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42.06公顷(3630.90亩),占0.80%

(二)园地38209.71公顷(573145.65亩)。其中,果园33533.99公顷(503009.85亩),占87.76%;茶园130.94公顷(1964.10亩),占0.34%;其他园地4544.78公顷(68171.70亩),占11.89%。四排镇、寨沙镇、鹿寨镇等3个镇的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53.37%

(三)林地200267.29公顷(3004009.35亩)。其中,乔木林地139184.39公顷(2087765.85亩),占69.50%;竹林地2521.66公顷(37824.90亩),占1.26%;灌木林地32053.50公顷(480802.50亩),占16.01%;其他林地26507.74公顷(397616.10亩),占13.24%。黄冕镇、寨沙镇、中渡镇等3个镇的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47.89%

(四)草地4595.00公顷(68925.00亩)。其中,人工牧草地7.00公顷(105.00亩),占0.15%;其他草地4588.00公顷(68820.00亩),占99.85%。中渡镇、平山镇、寨沙镇等3个镇的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64.46%

(五)湿地688.54公顷(10328.1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鹿寨县湿地均为内陆滩涂688.54公顷(10328.10亩)。鹿寨镇、黄冕镇、寨沙镇等3个镇的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73.3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768.06公顷(116520.9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088.03公顷(31320.45亩),占26.88%;村庄用地5097.67公顷(76465.05亩),占65.62%;采矿用地375.66公顷(5634.90亩),占4.8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6.70公顷(3100.50亩),占2.66%

(七)交通运输用地5361.86公顷(80427.90亩)。其中,铁路用地368.20公顷(5523.00亩),占6.87%;公路用地1935.02公顷(29025.30亩),占36.09%;农村道路3042.65公顷(45639.75亩),占56.75%;港口码头用地15.99公顷(239.85亩),占0.3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316.57公顷(139748.55亩)。其中,河流水面5237.57公顷(78563.55亩),占56.22%;水库水面1090.64公顷(16359.60亩),占11.71%;坑塘水面1584.05公顷(23760.75亩),占17.00%;沟渠1261.21公顷(18918.15亩),占13.54%;水工建筑用地143.10公顷(2146.50亩),占1.5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方面存在问题。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田长制”确保全县耕地保护空间落图落地。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要严守“双控”和“三线”,进一步增强增减挂钩的刚性约束,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我县将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各类专项调查工作,持续做好“三调”成果的更新、维护,保证调查数据的安全性、现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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