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鹿寨县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2017-02-2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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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与鹿寨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2017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开工共702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702户(含2016年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299户)

    二、基本建成任务

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324套。

三、新增分配入住任务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360套。棚户区改造住房分配入住24套。

四、基本解决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问题。

五、基本解决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问题。

六、加强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

七、开展辖区内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等前期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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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鹿寨县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7-02-21 10:29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与鹿寨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2017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开工共702套(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702户(含2016年自治区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299户)

    二、基本建成任务

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324套。

三、新增分配入住任务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360套。棚户区改造住房分配入住24套。

四、基本解决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问题。

五、基本解决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问题。

六、加强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和管理。

七、开展辖区内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等前期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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