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1-27 15:59
来源: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字体大小:[
  • ]

  根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文件要求,要求自1月8日起,从湖北疫区到柳州市的人员立即到所在村委或社区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体检两次,同时隔离14天。所有湖北疫区到柳州市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其密切接触者应立即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应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若出现不配合检查和隔离的情况,请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柳江区:7219062

  柳南区:3715863

  柳北区:2802642

  城中区:2820189

  鱼峰区:3162460

  柳东新区管委会:2671143

  北部新区管委会:2841563

  鹿寨县:6818120

  柳城县:7612267

  融安县:8133060

  融水县:5122405

  三江县:8612210

  柳州市:2825585

  

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便民提示 导航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7 15:59 来源: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文件要求,要求自1月8日起,从湖北疫区到柳州市的人员立即到所在村委或社区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体检两次,同时隔离14天。所有湖北疫区到柳州市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其密切接触者应立即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应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若出现不配合检查和隔离的情况,请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柳江区:7219062

  柳南区:3715863

  柳北区:2802642

  城中区:2820189

  鱼峰区:3162460

  柳东新区管委会:2671143

  北部新区管委会:2841563

  鹿寨县:6818120

  柳城县:7612267

  融安县:8133060

  融水县:5122405

  三江县:8612210

  柳州市:2825585

  

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