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农字〔2022〕24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拖拉机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31 11:40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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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 寨 县 农 业 农 村 


文  

鹿农202224

             

关于印发《鹿寨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拖拉机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将《鹿寨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寨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273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731日印发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拖拉机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我局决定开展2022 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实现各类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拖拉机驾驶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全年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2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定期(每个阶段)向县交联办报告行动开展情况。

组 长:谭立峰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梁创业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钟佩武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覃 颖 县农业农村局执法股副股长

覃广汉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全面压紧压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开展变型拖拉、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等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人、车、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拖拉机执法处罚力度,严禁拖拉机酒驾醉驾、载人载客,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逾期未检拖拉机驾驶上路行驶。

(四)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地区宣传,提高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要利用网站、公众号、短信等多种形式发送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让拖拉机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时间安排

2022518日起至年底,将全县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分为5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部署。

(一)第一阶段(2022518日至520日)。研究制定方案措施,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稳定拖拉机交通安全形势,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好局、起好步。

(二)第二阶段(521日至2022531日)。深入分析研判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推进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第三阶段(202261日至2022731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第四阶段(202281日至20221031日)。围绕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拖拉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防拖拉机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五)第五阶段(2022111日至202212月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扎实抓好秋冬季拖拉机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年拖拉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圆满收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要常态化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行动,保持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拖拉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三)强化信息报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要在第二、三、四阶段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16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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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 寨 县 农 业 农 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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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农202224

             

关于印发《鹿寨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拖拉机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将《鹿寨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寨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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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731日印发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拖拉机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我局决定开展2022 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实现各类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拖拉机驾驶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全年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2年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专班定期(每个阶段)向县交联办报告行动开展情况。

组 长:谭立峰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梁创业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钟佩武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覃 颖 县农业农村局执法股副股长

覃广汉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交通安全责任提升行动。全面压紧压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实施风险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开展变型拖拉、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等重点车辆风险排查整治、重点驾驶人风险排查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人、车、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实施路面秩序管控提升行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拖拉机执法处罚力度,严禁拖拉机酒驾醉驾、载人载客,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逾期未检拖拉机驾驶上路行驶。

(四)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地区宣传,提高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要利用网站、公众号、短信等多种形式发送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开展集中宣传和警示曝光,让拖拉机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时间安排

2022518日起至年底,将全县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分为5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安排部署。

(一)第一阶段(2022518日至520日)。研究制定方案措施,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稳定拖拉机交通安全形势,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好局、起好步。

(二)第二阶段(521日至2022531日)。深入分析研判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规律特点,推进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第三阶段(202261日至2022731日)。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各类隐患排查治理,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四)第四阶段(202281日至20221031日)。围绕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全面加强拖拉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防拖拉机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五)第五阶段(2022111日至202212月底)。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扎实抓好秋冬季拖拉机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年拖拉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圆满收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要常态化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行动,保持重点车辆、重点违法严管高压态势。

(二)强化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拖拉机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三)强化信息报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要在第二、三、四阶段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16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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