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7〕35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鹿寨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逐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确化、标准化,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12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15〕16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保障“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多层次”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出发点,以服务为导向,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持可持续性为重点,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一)基本实现参保人群全覆盖。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各项基本社会保险的摸底调查,做到社会保险系统内部信息数据比对达100%,社会保险信息数据与本县户籍人口数据比对达80%以上,使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
(二)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和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强制度内以及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强化参保续保帮扶机制,鼓励和引导所有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三)基本实现社会保障服务全覆盖。将以用人单位为重点的社会保险经办理念、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转向以覆盖全民为目标的轨道。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两级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社会保障服务工作重心下移和功能的全覆盖,为城乡居民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障服务。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对象
全民参保应登记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本县户籍人口;二是区内外县户籍和外省户籍来本县常住人口;三是尚未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
(二)方式方法
1.进行数据比对。一是在人社系统内部,以现有覆盖人数最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和就业失业人员信息,比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在不同险种的信息,清除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修改错误信息,全面摸清用人单位和参保居民的参保底数,建立健全基础数据信息。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对比公安、卫生计生、编制、民政、工商质监、税务、科工贸局、统计等部门所反映的用人单位和人员信息,对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准确一致的,录入基础数据库;对基础数据错误、缺失或反映出未参加任何一项社会保险的,依据数据情况对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进行分析和归类。
2.补录基础数据。按照地域划分,将未参保或已参保但基础数据错误、缺失的用人单位和人员,进行分类、筛查。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人员信息按所属乡(镇)进行登记列表,以备入户调查。对基础数据错误、缺失的用人单位和人员信息,通知用人单位进行查遗补漏,修正人员基础信息,同步更新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对不提供准确信息的,统一登记列表,以备入户调查。
3.组织入户调查。对未参保或不提供准确信息的用人单位和人员,由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清查一户、登记一户”的原则,明确调查范围与对象,以乡镇、社区为单位,统一调查时点及时限,统一部署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全面清查用人单位和应参保人员信息。
(三)工作步骤
该项工作从2017年3月份起,至2017年4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
2.组织实施阶段(
3.成果运用阶段(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耀洲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陈梦军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世平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庆红 县财政局局长
谢琼芳 县卫计局局长
吴建强 县民政局局长
周 宁 县编委办主任
韦仁彦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彭丽君 县统计局局长
沈业光 县科工贸局局长
唐景琨 县地税局局长
李光辉 县国税局局长
邓 淇 县公安局副局长
蔡永生 县人社局副局长
廖和球 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伍先朝 黄冕镇镇长
黄雪勇 平山镇镇长
韦家东 中渡镇镇长
梁 坤 江口乡乡长
秦春发 导江乡乡长
梁定峰 寨沙镇镇长
韦金枝 四排镇镇长
刘春霞 拉沟乡乡长
韦继寿 鹿寨镇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蔡永生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组织协调工作。
2.加强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具体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成各险种的数据比对和分析汇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县居民身份信息;县卫计局负责提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相关信息,提供在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信息;县财政局负责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县民政局负责提供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和社会救济人员的相关信息;县编办负责提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信息;县工商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科工贸局、统计局负责提供归口管理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县委宣传部配合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相关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全体人员基础信息的登记、初审、录入、信息变更维护、受理咨询,组织调查员入户调查登记,收集、核查、整理、上报、管理参保登记资料等。
3.加强宣传引导。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计划,开展专题宣传、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板报、张贴宣传画、以及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保、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
4.加强业务培训。对开展入户调查的社区、乡镇调查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每位调查员熟悉全民参保政策,掌握入户调查登记流程,掌握数据和资料采集、整理、录入流程,确保数据质量,及时上传和汇总基础数据信息。
5.加强监督检查。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汇总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序推进;适时开展工作交流,指导推动全县参保登记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督查机制,对各乡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自治区、市驻鹿各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