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标准

发布日期:2023-07-28 10:20
来源:鹿寨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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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标准

(节选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审核认定操作规程》

第三章 临时救助标准

第九条 临时救助标准分为一般救助标准和重大困难标准。符合多种救助标准的按照就高原则拟定救助标准。

第十条 一般救助标准根据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确定,计算公式为:

临时救助标准=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

(一)救助人数一般以不超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含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作为按户施保的基本单元,申请救助家庭的成员依据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进行核定。主要包括: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申请人共同居住的父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和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和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不包括:现役军人;连续 1 年以上(含 1 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的人员;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和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公安等部门查找不到的失联失踪、下落不明人员;投靠亲友的挂靠户籍人员;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困难持续时间按照困难对象类型、困难事件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超过 6个月掌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不超过 5 个月掌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按不超过 4 个月掌握;其他家庭(个人)临时救助按不超过 3 个月掌握。

第十一条 救助对象面临重大生活困难和重大刚性支出、一般救助标准无法解决困难的,可按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救助:

(一)急难型救助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 6 倍(含)。

(二)医疗刚性支出在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含)以下的,按照一般救助标准计算最高救助限额达不到 1 万元的,可按 1 万元给予救助;医疗刚性支出超过 10 万元的,可按照刚性支出的 10%给予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 6 倍(含)。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救助情形。

第十二条 临时救助属一次性救助,一个家庭(个人)同一事由一年内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家庭(个人)一年内确实发生连续困难的,可以同一事由再申请一次临时救助,但需报经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审定。一个家庭(个人)临时救助年度救助总金额(含实物救助折价)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 6 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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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8 10:20 来源:鹿寨县民政局

临时救助标准

(节选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审核认定操作规程》

第三章 临时救助标准

第九条 临时救助标准分为一般救助标准和重大困难标准。符合多种救助标准的按照就高原则拟定救助标准。

第十条 一般救助标准根据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确定,计算公式为:

临时救助标准=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

(一)救助人数一般以不超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含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作为按户施保的基本单元,申请救助家庭的成员依据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进行核定。主要包括: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申请人共同居住的父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和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和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不包括:现役军人;连续 1 年以上(含 1 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的人员;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和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公安等部门查找不到的失联失踪、下落不明人员;投靠亲友的挂靠户籍人员;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困难持续时间按照困难对象类型、困难事件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超过 6个月掌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不超过 5 个月掌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按不超过 4 个月掌握;其他家庭(个人)临时救助按不超过 3 个月掌握。

第十一条 救助对象面临重大生活困难和重大刚性支出、一般救助标准无法解决困难的,可按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救助:

(一)急难型救助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 6 倍(含)。

(二)医疗刚性支出在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含)以下的,按照一般救助标准计算最高救助限额达不到 1 万元的,可按 1 万元给予救助;医疗刚性支出超过 10 万元的,可按照刚性支出的 10%给予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 6 倍(含)。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重大困难救助标准救助情形。

第十二条 临时救助属一次性救助,一个家庭(个人)同一事由一年内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家庭(个人)一年内确实发生连续困难的,可以同一事由再申请一次临时救助,但需报经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审定。一个家庭(个人)临时救助年度救助总金额(含实物救助折价)最高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 6 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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