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20〕21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2 19:05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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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2021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10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511





鹿寨县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业产业综合竞争力,持续稳定和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工作举措

(一)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1.严格执行《柳州市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柳州市农业产业化项目认定及管理程序,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加强项目指导、跟踪和服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2.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农村经济能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辐射作用,重点培育水果、桑蚕、蔬菜、家禽等地方特色产业领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创建示范家庭农场”。2020年,新增培育15家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全县力争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达25家,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人数达1000人以上;推广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力争形成5+2特色产业均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带动格局,形成合力,促进农民实现增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3.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级联创,提升鹿寨石门桑蚕产业联合体试点项目效益,带动更多农户参与产业发展。2020年,完成2个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责任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4.开展农业招商引资。积极搭建平台,优化营商环境,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力争完成农林生产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招商、乡村旅游等方面项目签约2个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鹿寨经开区管委县投促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旅局)

5.深入开展鹿寨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已经建成5个自治区级示范区、11个县级示范区、32个乡级示范园100个村级示范点的基础上,2020年,全县力争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达6个、县级示范区达13个、乡级示范园达42个、村级示范点146个;重点做好鹿寨县寨美一方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备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二)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1.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20年,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跟新上报、档案整理及管理制度等工作;探索开展屯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份量化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登记赋码工作,全面铺开三变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应用,促进相关农村改革工作走向深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

2.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一是探索与第三方公司的合作,借鉴其成熟的交易体系和运行机制,保证农村流转交易中心办公人员稳定,完善和提升运行机制。二是探索发挥村委作用,在各村委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分理处,通过村委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能在群众中扎下根,并通过村委收集各乡镇土地的供需信息,丰富交易中心的交易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扎实开展农业产业化综合服务

1.积极落实农业保险政策。以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性保险在能繁母猪、育肥猪、肉牛、水稻、柑橘、甘蔗等产业的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糖办)

2.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业科技支撑。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人员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水平,加强与农业领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实验示范。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创新农技推广服务,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模式。结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内外知名农业专家来鹿培训指导,每年派出农技人员参加自治区、市内外各种培训学习、技术交流、观摩考察,强化农技人员知识更新。每年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00人次以上,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贸局、县人社局)

3.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面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做好农村淘宝店、乐村淘商店的运营,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做好已创建的1个县级运营中心、110个益农信息社标准站(其中标准站示范社35个)、110个专业站、110个简易站共330个村级信息站的运营工作,全县行政村益农信息社覆盖率达100%发挥电商进农村示范点和益农信息社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4.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每年组织参加市级以上大型农业会展或推介活动2场以上,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新媒体直播、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多种形式,形成线上线下立体销售网络,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实现增产增收。(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实施品牌强农行动。重点打造特色富硒品牌农业,新建富硒农产品示范基地200亩以上1个;新增申报认定富硒农产品2个。2020年,实施富硒农产品开发项目,建成富硒示范样板400亩,认证富硒农产品达4个;组织农业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参与农产品品牌申报;制年度宣传计划,加强品牌宣传力量,讲好鹿寨蜜橙”“鹿寨蜜桔”“寨沙头菜”“大乐岭茶叶等农业品牌故事,加强在国内各类媒体或宣传推介活动的宣传推介力度,努力打造县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旅局、县科工贸局)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贫困村屯信贷投放力度,强化政策倾斜力度。支持农业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落实农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等惠农政策,重点支持从事生猪、家禽、水果、蔬菜、甘蔗、桑蚕、林业等产业加工、流通的企业,及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种养大户。(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鹿寨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所承办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将承办的事项纳入本乡镇、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合力,落实好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细化措施强化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明确任务推进进度。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各乡镇、各单位要于文件下发之日起,每月25日前将承办任务进度情况(包括目标任务细化、负责人、资金、工作计划、项目进度、措施等)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汇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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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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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10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511





鹿寨县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业产业综合竞争力,持续稳定和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工作举措

(一)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1.严格执行《柳州市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柳州市农业产业化项目认定及管理程序,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加强项目指导、跟踪和服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2.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农村经济能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辐射作用,重点培育水果、桑蚕、蔬菜、家禽等地方特色产业领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创建示范家庭农场”。2020年,新增培育15家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全县力争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达25家,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人数达1000人以上;推广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力争形成5+2特色产业均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带动格局,形成合力,促进农民实现增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3.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级联创,提升鹿寨石门桑蚕产业联合体试点项目效益,带动更多农户参与产业发展。2020年,完成2个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责任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4.开展农业招商引资。积极搭建平台,优化营商环境,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力争完成农林生产发展、农林产品加工业招商、乡村旅游等方面项目签约2个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鹿寨经开区管委县投促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旅局)

5.深入开展鹿寨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已经建成5个自治区级示范区、11个县级示范区、32个乡级示范园100个村级示范点的基础上,2020年,全县力争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达6个、县级示范区达13个、乡级示范园达42个、村级示范点146个;重点做好鹿寨县寨美一方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备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二)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1.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20年,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跟新上报、档案整理及管理制度等工作;探索开展屯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份量化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登记赋码工作,全面铺开三变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应用,促进相关农村改革工作走向深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

2.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一是探索与第三方公司的合作,借鉴其成熟的交易体系和运行机制,保证农村流转交易中心办公人员稳定,完善和提升运行机制。二是探索发挥村委作用,在各村委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分理处,通过村委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能在群众中扎下根,并通过村委收集各乡镇土地的供需信息,丰富交易中心的交易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扎实开展农业产业化综合服务

1.积极落实农业保险政策。以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性保险在能繁母猪、育肥猪、肉牛、水稻、柑橘、甘蔗等产业的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糖办)

2.强化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业科技支撑。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人员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素养水平,加强与农业领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实验示范。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创新农技推广服务,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模式。结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内外知名农业专家来鹿培训指导,每年派出农技人员参加自治区、市内外各种培训学习、技术交流、观摩考察,强化农技人员知识更新。每年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00人次以上,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贸局、县人社局)

3.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面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做好农村淘宝店、乐村淘商店的运营,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做好已创建的1个县级运营中心、110个益农信息社标准站(其中标准站示范社35个)、110个专业站、110个简易站共330个村级信息站的运营工作,全县行政村益农信息社覆盖率达100%发挥电商进农村示范点和益农信息社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4.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每年组织参加市级以上大型农业会展或推介活动2场以上,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新媒体直播、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多种形式,形成线上线下立体销售网络,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实现增产增收。(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实施品牌强农行动。重点打造特色富硒品牌农业,新建富硒农产品示范基地200亩以上1个;新增申报认定富硒农产品2个。2020年,实施富硒农产品开发项目,建成富硒示范样板400亩,认证富硒农产品达4个;组织农业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参与农产品品牌申报;制年度宣传计划,加强品牌宣传力量,讲好鹿寨蜜橙”“鹿寨蜜桔”“寨沙头菜”“大乐岭茶叶等农业品牌故事,加强在国内各类媒体或宣传推介活动的宣传推介力度,努力打造县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旅局、县科工贸局)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贫困村屯信贷投放力度,强化政策倾斜力度。支持农业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落实农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等惠农政策,重点支持从事生猪、家禽、水果、蔬菜、甘蔗、桑蚕、林业等产业加工、流通的企业,及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种养大户。(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鹿寨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所承办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将承办的事项纳入本乡镇、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合力,落实好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细化措施强化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明确任务推进进度。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各乡镇、各单位要于文件下发之日起,每月25日前将承办任务进度情况(包括目标任务细化、负责人、资金、工作计划、项目进度、措施等)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送县农业农村局汇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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