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为做好我县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工作,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县城范围内低保、低收、中等偏下收入和外来常住务工等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配租原则
(一)“统一受理”原则。符合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低保、低收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照统一的要求集中受理,经“三审两公示”后,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轮候库。
(二)“困难优先”原则。优先解决低保无房家庭的住房问题,依次到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三)“信息公开”原则。统一配租的房源信息,对应保障家庭的信息在配租前按要求全公开。
(四)“过程透明”原则。实物配租过程采用分批现场公开抽号的方式进行分配,邀请相关单位、社区代表进行监督。
三、配租安排
(一)第一批
1.时间: 2017年12月6日:早上9:00
2.对象:符合配租单房的中等偏下家庭,共65户。
3.房源:教育集中区对面:2#楼24套,3#楼24套;
十里亭砖厂:2#楼5套,3#楼6套,4#楼6套;
合计65套。
4. 地点:鹿寨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二)第二批
1.时间: 2017年12月6日:早上11:00
2.对象:符合配租一房一厅的中等偏下家庭,共42户。
3.房源:教育集中区对面:1#楼12套,2#楼18套,3#楼12套;合计42套。
4. 地点:鹿寨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三)第三批
1.时间: 2017年12月6日:下午15:00
2.对象:符合配租两房一厅的中等偏下家庭,共121户。
3.房源:教育集中区对面:1#楼5套,2#楼24套,3#楼20套;
十里亭砖厂:4#楼1套,5#楼1套,6#楼1套;
合计52套。
4. 地点:鹿寨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四)第四批
1.时间: 2017年12月7日:早上9:00
2.对象:符合配租一房一厅的低保家庭,共18户。
3.房源:教育集中区对面:1#楼8套,2#楼6套,3#楼4套;合计18套。
4. 地点:鹿寨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五)第五批
1.时间: 2017年12月7日:早上10:00
2.对象:符合配租两房一厅的低保、低收家庭,共12户。
3.房源:十里亭砖厂:2#楼5套,3#楼1套,4#楼1套,5#楼1套,6#楼2套,7#楼2套;合计12套。
地点:鹿寨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四、配租流程
(一)确定顺序号。按照公示名单人员顺序依次上主席台摸取乒乓球,球面上的数字即为顺序号。
(二)房源确定。根据主持人的唱号,按照顺序号依次上台重新摸取乒乓球,球面上的数字即为配租房源的序号。
(三)登记确认。中签人员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核对房源、租金和个人信息,确认签字,并领取中签登记凭证。
五、入住手续办理。
中签家庭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3日时间内,请到飞鹿大道59号(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带身份证及中签登记凭证办理入住等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六、工作措施
为加强本次住房分配工作的组织,成立了以黄中副县长为组长,住建局牵头,陈可春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并从相关股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设立小组办公室和6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前期筹备、场地布置、人员协调。工作人员从县住建局抽调。
(二)抽号组。负责与会人员的签到,抽签过程的唱号、登记,抽签秩序的维持。工作人员从县住建局和社区抽调。
(三)登记组。负责中签人员信息及房源信息的登记确认。工作人员从县住建局抽调。
(四)监督组。负责对本次配租过程的各项程序进行全面监督。工作人员从公证处抽调。
(五)宣传组。负责本次配租过程中的新闻报道、撰写稿件、全程摄像及照相工作。工作人员从县文体新广局抽调。
(六)协调组。负责相关单位人员的到场、本局工作人员的抽调和现场其他需要协调的地方。工作人员从县住建局和社区抽调。
七、工作要求
(一)住房分配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县人大、县纪检监察、县公证处等部门的监督。
(二)住房分配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程序执行,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四)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五)本次抽号剩余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纳入统一管理,并在下次公开配租中统一配租。
附:1.轮候配租家庭名单
2.可分配房源信息
3.特殊用房情况说明
4.租金收取标准说明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日
附件1-轮候配租家庭名单.xlsx
附件2-可分配房源信息.xlsx
附件3-特殊用房情况说明.docx
附件4-租金收取标准说明.docx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鹿寨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
为做好我县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工作,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县城范围内低保、低收、中等偏下收入和外来常住务工等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配租原则
(一)“统一受理”原则。符合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低保、低收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照统一的要求集中受理,经“三审两公示”后,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轮候库。
(二)“困难优先”原则。优先解决低保无房家庭的住房问题,依次到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三)“信息公开”原则。统一配租的房源信息,对应保障家庭的信息在配租前按要求全公开。
(四)“过程透明”原则。实物配租过程采用分批现场公开抽号的方式进行分配,邀请相关单位、社区代表进行监督。
三、配租安排
(一)第一批
1.时间: 2017年12月6日:早上9:00
2.对象:符合配租单房的中等偏下家庭,共65户。
3.房源:教育集中区对面:2#楼24套,3#楼24套;
十里亭砖厂:2#楼5套,3#楼6套,4#楼6套;
合计65套。
4. 地点:鹿寨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二)第二批
1.时间: 2017年12月6日:早上11:00
2.对象:符合配租一房一厅的中等偏下家庭,共42户。
3.房源:教育集中区对面:1#楼12套,2#楼18套,3#楼12套;合计42套。
4. 地点:鹿寨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三)第三批
1.时间: 2017年12月6日:下午15:00
2.对象:符合配租两房一厅的中等偏下家庭,共121户。
3.房源:教育集中区对面:1#楼5套,2#楼24套,3#楼20套;
十里亭砖厂:4#楼1套,5#楼1套,6#楼1套;
合计52套。
4. 地点:鹿寨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四)第四批
1.时间: 2017年12月7日:早上9:00
2.对象:符合配租一房一厅的低保家庭,共18户。
3.房源:教育集中区对面:1#楼8套,2#楼6套,3#楼4套;合计18套。
4. 地点:鹿寨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五)第五批
1.时间: 2017年12月7日:早上10:00
2.对象:符合配租两房一厅的低保、低收家庭,共12户。
3.房源:十里亭砖厂:2#楼5套,3#楼1套,4#楼1套,5#楼1套,6#楼2套,7#楼2套;合计12套。
地点:鹿寨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四、配租流程
(一)确定顺序号。按照公示名单人员顺序依次上主席台摸取乒乓球,球面上的数字即为顺序号。
(二)房源确定。根据主持人的唱号,按照顺序号依次上台重新摸取乒乓球,球面上的数字即为配租房源的序号。
(三)登记确认。中签人员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核对房源、租金和个人信息,确认签字,并领取中签登记凭证。
五、入住手续办理。
中签家庭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3日时间内,请到飞鹿大道59号(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带身份证及中签登记凭证办理入住等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六、工作措施
为加强本次住房分配工作的组织,成立了以黄中副县长为组长,住建局牵头,陈可春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并从相关股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设立小组办公室和6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前期筹备、场地布置、人员协调。工作人员从县住建局抽调。
(二)抽号组。负责与会人员的签到,抽签过程的唱号、登记,抽签秩序的维持。工作人员从县住建局和社区抽调。
(三)登记组。负责中签人员信息及房源信息的登记确认。工作人员从县住建局抽调。
(四)监督组。负责对本次配租过程的各项程序进行全面监督。工作人员从公证处抽调。
(五)宣传组。负责本次配租过程中的新闻报道、撰写稿件、全程摄像及照相工作。工作人员从县文体新广局抽调。
(六)协调组。负责相关单位人员的到场、本局工作人员的抽调和现场其他需要协调的地方。工作人员从县住建局和社区抽调。
七、工作要求
(一)住房分配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县人大、县纪检监察、县公证处等部门的监督。
(二)住房分配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程序执行,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四)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五)本次抽号剩余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纳入统一管理,并在下次公开配租中统一配租。
附:1.轮候配租家庭名单
2.可分配房源信息
3.特殊用房情况说明
4.租金收取标准说明
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日
附件1-轮候配租家庭名单.xlsx
附件2-可分配房源信息.xlsx
附件3-特殊用房情况说明.docx
附件4-租金收取标准说明.docx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